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实施差异化优惠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相关工作,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我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促进我省物流业降本增效,提高高速公路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拟对通行我省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实施差异化优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惠范围
(一)优惠公路:贵州境内所有收费公路。
(二)优惠车辆:安装使用ETC(车载单元OBU及ETC卡)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
二、优惠方式
(一)符合优惠范围的车辆,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预约通行,享受省内通行费7折优惠,未安装ETC或安装ETC但未预约通行的,不享受该优惠。
(二)以上优惠与ETC车辆95折普惠叠加;
与《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高速公路开展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运〔2019〕77号)中规定的部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分时段差异化收费优惠叠加;
与《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我省收费公路四轴货车优惠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运〔2020〕49号)中规定的四轴货车86折普惠叠加。
三、优惠期限
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0:00起执行,至2021年11月30日24:00止。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