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石冬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南府任〔2022〕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石冬梅任黔南州教育局副局长。
韦超(布依族)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李华祥任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忠华任黔南州林业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罗云任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朱仕红任黔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黔南州交通运输局(黔南州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陈培银兼任黔南州煤炭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主任。 顾海燕兼任黔南州智力支边联系小组办公室主任。
何 琳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办公室(规划统计处)主任(处长),不再担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与设计系主任职务。
田 强不再担任黔南州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潘 奇不再担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处长职务。韦 超(壮族)不再担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主任职务。
曹显明不再担任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主任职务。 免去周泽祥黔南州智力支边联系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岑凤星黔南州煤炭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主任职务。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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