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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 黔南州“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
黔南府函〔2022〕47号
州大数据局:
你局《关于审定黔南州“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请示》(黔南数据呈〔2022〕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黔南州“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规划文本由你局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新国发2号文件打造“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的战略定位,围绕智慧黔南引领工程,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力以赴在强平台、促融合、创模式上走前列作贡献,着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发展的黔南经验。
三、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此复。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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