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审定<黔南州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黔南交呈〔2022〕40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黔南州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由你局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产业支撑服务能力,提升衔接转换效能,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巩固我州通道优势,打造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创建民族地区交通强国建设先行示范州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三、由州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