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时间 关于黔南州政府门户网站“百姓关注”栏目的说明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长顺等三县(市)被中央财政扣减新农合补助经费的情况通报
来源:州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1-12-31 浏览次数:【字号:

    2011年国家财政部驻贵州专员办对我州新农合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长顺、福泉、惠水三县(市)政府未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0]46)文件精神,及时足额拨付2010年度县级配套资金。造成2011年中央财政在结算新农合补助资金时,扣减了我州2011年新农合补助资金293万元(其中:长顺县227万元、福泉市51万元、惠水县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县(市)县级补助资金未按时足额配套拨付到位。

长顺县2010年实际参合208893人,县级应配套120.53万元。2010519日县财政拨付33.334万元,2010915日拨付33.334万元,至201132日才拨付55.8633万元。2010年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差55.8633万元,导致中央财政扣减227万元。

福泉市:2010年实际参合248045人,县级应配套143.12万元,2010714日县财政拨付75万元,2010123日拨付59.68万元。2010年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差8.44万元,导致中央财政扣减51万元。

惠水县:2010年实际参合346029人,县级应配套199.66万元,2010915日县财政拨付199.15万元。2010年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差5100元,导致中央财政扣减15万元。

希望各县(市)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审核、汇总本县(市)参合人数,加强对申报中央补助资金的审核并按时上报,于每年7月31日前按时足额拨付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避免被中央财政扣减补助资金,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完整性。

回顶部收藏】 【字号: 】【打印】【关 闭

关于本站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保护 责任声明 收藏本站设为首页
版权所有:©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黔ICP备09008020号-1
网站推广合作企业    贵阳乘方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