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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儿童托起未来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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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民政局
州未保中心
2021-07-16 10:54:48
5614961
社会工作
守护儿童托起未来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9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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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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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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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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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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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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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守护儿童托起未来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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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是民族的希望。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我们倡议: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行动起来,同心同力,共勉共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时代新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希望各位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好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神圣职责,建立和睦家庭,注重自身修养,树立良好家风,保障未成年人生活和教育需求,给予孩子情感和精神关爱,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希望各教育机构和老师履行好未成年人培德、培智、培体的重要职责,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用耐心和爱心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用科学文化知识装备孩子智慧的大脑,加强体育劳动强健孩子的体魄,全面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阳光成长。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责无旁贷。希望各级各相关部门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配合职责,为未成年人谋实事、办好事,特别是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群体,主动作为、精准施策,确保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健康保障、教育发展保障全面到位,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科学有力,为未成年人提供科学、全面、系统的权益保障。关爱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真诚呼吁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用心用情争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模范,不向未成年人提供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积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各项责任,一旦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没有履行照护职责,或者自身遭受伤害等情况,应当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关心关爱流浪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为未成年人营造和谐、温暖、干净的成长环境。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任重道远。为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安康,为了社会的稳定发展,让我们共同携手,立即行动,用爱心守护孩子的成长,托起明天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