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黔南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缪世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自1983年颁布、1996年和2009年两次修改,有力促进了统计事业发展。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此次修改统计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更加有效发挥统计效能,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实践突出问题,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政府统计部门,我们要充分认识新修改《统计法》重大意义,要切实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要全面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一、学深悟透,准确把握新修改《统计法》重点内容
此次统计法修改,是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重点在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信息共享等方面,对统计法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新增加三条、修改二十一条,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修改内容。
(一)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因此在修改后的《统计法》第三条增加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本条第一款。
(二)加强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明确了新时期统计监督的重点任务。新修改《统计法》立足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是在修改后的《统计法》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增加了“加强统计监督”;二是新增了第六条“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等内容。
(三)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一是立足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在新修改《统计法》第七条将领导干部不得干预统计工作的禁止行为由“三个不得”增至“四个不得”;二是就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新增第九条,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明确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底线红线。
(四)与时俱进健全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随着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稳步推进,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修改《统计法》贯彻新发展理念,一是在第五条中明确要求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要将新经济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要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在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搜集、整理统计资料要充分利用社会大数据等资料;三是在第二十四条,要求统计调查对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
(五)做好统计信息共享工作。为提高政府统计效能、消除统计调查重复交叉和减少统计调查对象多头填报负担,新修改《统计法》在第二十三条中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
(六)完善法律责任规定。一是与公务员法、国家保密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衔接,在新修改《统计法》中作有关表述。如在第十一条中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保密责任中增加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并明确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第十二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职务职级等晋升,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职务职级的内容。二是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如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将原来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修改为“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三是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四是在第五十条,对违反统计法规定,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规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奉法而行,新修改《统计法》普法宣传浸润人心
(一)以法筑基,统计法宣讲进党校。《统计法》作为我国唯一一部统计法律,为我国统计事业蓬勃发展、一路向前发挥了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为做好新修改《统计法》的普法宣传培训工作,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9月27日和10月30日,黔南调查队住户科和农业科的两名科长,分别到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党校、中共贵定县委党校,对县直有关单位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各镇(街道)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镇街统计员开展“法治+业务”培训,将新修改《统计法》融入业务培训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
(二)嵌入式普法,统计法宣讲进企入户。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黔南调查队积极组织各业务科室,在开展访企、访户工作中做好嵌入式普法。5月16日,在都匀市住户调查员开展全国时间利用调查期间,统计法治工作人员与业务人员一起到都匀市的城镇和农村调查户家中,零距离、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7月1日,在本队帮扶村团山村,统计法治分管领导亲自入户为团山村的共产党员和记账户发放统计法宣传资料和纪念品。11月11日,黔南调查队价格科走进PPI调查企业贵州龙辰(集团)有限公司,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12月初,黔南调查队已针对新修改《统计法》的主要内容,征求各业务科室的意见建议,印制普法宣传资料,为做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嵌入式普法活动做好充足准备。
(三)抓好时间节点,统计法宣讲走进人民群众。9月20日,黔南调查队以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为契机,在万达广场以展板讲解、在都匀市匀酒厂以送法入企、在黔南电视台以舞蹈呈现、在住户之家以现场座谈等形式开展新修改《统计法》普法宣传活动。在12月4日的国家宪法日、12月8日的统计法颁布日,黔南调查队已制定好宣传方案,一是在都匀市文峰公园集中向人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新修改《统计法》宣传资料、发放印制有“履行法定义务 真实统计报数”宣传标语的围裙和手提袋等宣传纪念品。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到铜仁市中南门古城团结广场,参加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新修改《统计法》普法宣传活动。
三、严格执法,确保新修改《统计法》贯彻执行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黔南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必须要带头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确立的新标准、新规定、新要求,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
(一)超额完成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按照《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2024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黔南调查队2024年需完成对1个县级调查队、2个县级统计局、10家调查企业的执法检查任务。队领导高度重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任务要求,召开党组会制定《国家统计局黔南调查队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成立领导小组,分两轮,对1个县级调查队、2个县级统计局、8家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企业、3家畜禽调查企业和3家采购经理调查企业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在总队规定的10家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4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超额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黔南调查队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及时把觉悟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优秀同志充实到黔南辖区调查队系统法治队伍中来;二是按照“总队统筹,市队协同、县队配合”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积极选派统计执法持证人员参加总队执法检查工作,提升执法队伍实战能力,今年共选派5人次参加总队4月、6月、7月和11月的统计执法检查;三是加强对执法队伍的集中培训,学好统计法律法规,坚决扛起防治统计造假责任。10月15日召开黔南辖区调查队统计执法人员培训会,重点传达学习总队领导在2024年全省调查队系统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要求大家要高度重视此次《统计法》修改的深远意义,要深学细悟新修改《统计法》的重点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