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涉农法规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制定黔南州《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促进刺梨产业发展条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地方涉农法规和规章,修订黔南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开展黔南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立法后评估,废止《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为全州“三农”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涉农行政执法成效明显提升。举办执法知识大学习、执法岗位大练兵、典型案例大推荐、执法案卷大评查等系列活动,配置执法船、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红外线夜视仪等一批涉农行政执法装备。今年以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者7124次,查获不合格农资产品1003.426吨,货值72.9224万元,立案90件。立案调查的农业违法案件获省级典型案例13例,福泉、瓮安、三都获得全国执法示范窗口命名。
三是乡村司法保障力度加大。巩固提升“院庭站点”一体化诉讼服务体系,以“一庭一品”绘成黔南“好枫景”,马场坪、洗马、鼓扬和边阳等人民法庭入选全省法院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2020年以来,共起诉涉农犯罪3233人;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依法支持起诉1130件,追回资金467.7783万元;共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公益诉讼387件;办理红色资源、非遗文化、少数民族村寨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120件;成功创建“无讼村寨(社区)”90个。
四是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州1473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栏建设实现全覆盖,培育授权上岗“法律明白人”17588人,平均每个村和社区有 11 人以上; 在村两委、网格员、联户长、调解员等队伍中选育了1828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利用“四月八”“六月六”等民族传统节日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持续开展民法典万人大培训,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到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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