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逢春耕秋种农事时节,农民烧火土积肥的传统习俗与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形成尖锐矛盾,为化解矛盾,不仅消耗大量行政资源,更是埋下了诸多安全隐患。为此,黔南州通过制定方案、宣传动员并建立台账、安全实施处置、资料收集管理四个步骤实施计划处置,逐步化解森林草原防火与农事用火的历史难题,也促进了森林草原防火与传统农业的智慧融合。
一、制定细化行动方案。州级指导各县(市)结合实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省林业局 省农业农村厅 省应急管理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强生产性用火管理实施计划烧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提前好制定县(市)级林区及林缘可燃物计划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分区域、审批、告知内容、流程、安全措施、责任体系等。
二、宣传动员并建立台账。督促县(市)根据制定工作方案,指导镇(乡、街道)、村(社区)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发动,挨家挨户动员群众、企业及时将废弃秸秆、杂草等收割归堆到空旷安全处,等待集中安全处置,争取群众积极主动申请、告知用火。同时,指导好镇(乡、街道)、村(居、社区)干部、网格员、护林员等,结合重点人群、林区耕作地、历史散坟“三本台账”,主动上门摸排林区田土、企业、坟山坟地底数,完善村级处置审批台账。
三、安全实施处置。一是明确部门分工。明确林业、农业农村、应急、宣传等部门分工,分别指导镇(乡、街道)、村(社区)落实审批用火和农事告知用火。镇(乡、街道)、村(社区)根据处置台账,结合实际以村或组为单位,明确处置时间、区域、防控措施等;二是严格防范措施。计划处置需严格遵守“三烧三不烧”(报备烧、定时烧、盯着烧,高温大风时段不烧、空气污染预警期间不烧、危险区域不烧)规定。当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以下、风力较小时,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带装应急扑火力量和用火责任人全程在场,由镇(乡、街道)或村(居、社区)核实确认后组织开展规范处置。三是定期计划处置。原则上,每月至少完成处置2轮以上。处置过程所在地村(居、社区)相关负责人或网格包保人员应到场监督,镇(乡、街道)视情况派员参加,用火结束后及时检查、清理火场,严防失火,同时,完善好处置审批台账。
四、资料收集管理。由村、组收集汇总计划处置的审批台账、处置前、中、后对比及现场防范措施图片等资料并定期报镇(乡、街道)归档,如意外跑火导致发生卫星监测热点,镇(乡、街道)需及时上报县、州应急和林业部门,由应急部门按程序上报火情信息。
自去年秋季实施计划处置以来,黔南州森林火情数急速下降,今年被省林业局通报火情森林火情27起,实际发生25起,较去年同期(69起)下降63.77%。同时,“依法管控、统一实施、疏导结合、规范流程、安全有序”的计划处置也正在被广大农户接纳。显然,计划处置绝非简单地“开闸放水”,而是将农事用火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通过建立从申请报备到现场监护的全流程服务体系,妥善解决农民农事生产用火需求,既尊重农民的生产习惯,又为森林资源架起了坚实的安全屏障。(一审一校王卓 二审二校商航 三审三校欧国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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