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转发省绿委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林业局关于开展贵州省绿化及林长制工作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将黔南州1名先进个人(名单和评选条件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黔南州水务局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31日。
联系电话:0854-8283400
电子邮箱:2543395689@qq.com
联 系 人:崔金燕
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长秀路5号
邮政编码:558000
一、拟推荐对象名单
李海红 黔南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切领会“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
(二)成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在水土保持治理、石漠化治理、国土绿化等工作领域或工作岗位成绩优异、成效显著。
(三)作风过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严于律已,清正廉洁,具有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守纪律、讲规矩,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五)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推荐对象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注重推荐在国土绿化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