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州房屋征收评估、测绘全过程管理,统一技术规范、工作程序与监管要求,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南州自然资源局草拟了《黔南州房屋征收评估与测绘工作规定(试行)》。为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提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8月4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一)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电子邮箱390596507@qq.com 。
(二)书面信函:邮寄或报送至都匀市枣园小区办公楼5楼州住建局住房科,邮政编码:558000。
特此公告。
附件:黔南州房屋征收评估与测绘工作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
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日
(联系人:冯文柏 联系方式:0854-8517237)
附件:黔南州房屋征收评估与测绘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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