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全州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黔南州气象局决定在全州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无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或超出资质等级、超越许可范围承揽检测业务的。
(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的。
(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挂靠检测资质证书的。
(四)未按气象主管机构要求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上传至防雷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的。
(五)未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防雷技术标准规范,存在检测标准适用错误;检测方法不正确;检测内容不全面、达不到相关技术要求或者不足以支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结论;检测结论不明确、不全面或错误等情形的。
(六)伪造、篡改原始检测记录与现场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检测结论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
(七)检测人员不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从事检测,实际到场检测人员与报告签字人员不一致,存在代签、冒签行为的。
(八)其他违反防雷安全法律法规、扰乱检测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
全州气象部门将通过现场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平台数据溯源、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全覆盖核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委托检测服务时主动核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对从业人员、查验检测报告真伪,审慎选择合规检测机构,坚决抵制违法违规检测行为。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要履行防雷安全检测主体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数据与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及时上传检测报告,发现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存在雷电防护装置隐患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意见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
三、举报受理
鼓励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发现防雷检测违法违规行为时,及时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县(市)气象局或州气象局举报。气象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事项核查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州气象局举报电话:0854-8222660(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举报邮箱:qnzqxj@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都匀市文化路25号黔南州气象局203室
各县(市)气象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黔南州12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联系方式
黔南州气象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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