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单独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2017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予以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3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同时间段单独调整。对按上述办法调整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予以倾斜调整照顾: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对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2018年按照《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18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从2018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截止7月末,全州11.35万名退休人员(其中:机关事业单位3.34万人)调整的养老金共计1.13亿元已补发到位。调整后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41.75元,增长幅度为5.23%。此次待遇调整是我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第十四次连调,也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第三次同步调整,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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