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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平定营灯夹戏


非遗环境

瓮安县地处黔中腹地,乌江中游,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北部,与黄平、福泉、开阳、遵义、湄潭、余庆六县市接壤。县域面积 1974 平方公里,以汉族人口为主,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苗、布依、土家等族。平定营镇是瓮安的一个历史重镇,自古商贸发达,文化厚重。悠久的历史与厚重的文化为灯夹戏的孕育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灯夹戏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是瓮安县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平定营灯夹戏

平定营“灯夹戏”,即花灯夹川戏的一种艺术表演形式,是花灯与川戏饶有新意的巧妙组合,是一种匠心独运的嫁接艺术,是平定营花灯舞与川戏的混搭现象——灯即“花灯”,戏即“川戏”。其艺术表演形态为巧用一则花灯表演完毕后的空余时间,及时穿插一场川戏,花灯、川戏轮流出场,内容、形式接连更替,两班人马轮番出台,“灯中有戏”、“戏中有灯”,说唱结合,寓教于乐,别具特色。这种独具风格的表演形式,令人赏心悦目、流连忘返,收到了超常的艺术效果。

历史渊源

“花灯”起源于唐朝,相传在唐朝年间,老龙太子登位时,凑巧他母亲眼睛痛,经不少各地名医医治无效,于是老龙太子在菩萨面前许愿,如若他母亲眼睛能好,他将在京城玩花灯唱戏三天。许愿后,他母亲眼睛突然好了。老龙太子就命正宫娘娘扮花旦,文武大臣打和声在京城唱起了花灯。就如平定营灯夹戏唱到:“三千七百二十四盏花灯,正宫娘娘装花旦,文武百官打和声,万古流传到至今”。平定营镇人也就在唐朝时期就玩起花灯。

主要特征

“灯夹戏”是巧用一则花灯演出完毕之间空隙时间,为了不冷场,紧接着穿插川戏出场演出,做到花灯,川戏两班人马轮流演出,轮流化妆,换衣,休息,从而达到演出时让人们,欣赏两种不同风格的节目。此独创在戏曲当中别且一格,是一场风格独特的佳景戏。

器乐及演奏

灯夹戏大多采用锣鼓、二胡、板胡、京胡、快板、笛子等民间乐器进行伴奏,根据花灯、川戏的特点吹拉弹唱、混敲混打,轻重缓急,颇有节奏。击鼓者双手持棍,围鼓击打,指挥乐队,使表演出神入化,令人叹为观止。

代表作品

灯夹戏戏曲故事中大都提倡尊老爱幼、舍生取义、崇善尚美的美德,每一段戏都有一个故事,主要代表作品有《杀狗警妻》、《浪子嫁妈》、《拜新年》《穆桂英招亲》、《人间好》和《秋江》等二十余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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