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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黔南州 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93号的答复

  孟玉凤代表:

  黔南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关于FAST配套建设项目推进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您提出的协调州政府金融办帮助平塘加大融资力度,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FAST配套规划项目的地方配套部分,解决目前推进慢的问题,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办历来高度重视与各县市的融资工作对接,凡有融资需求的,我办都会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力争能为各县市解决一定的难题。

  二、对于FAST配套规划项目的地方配套部分。一是建议县政府加强与省、州的沟通、汇报,争取得到省、州财政的支持;二是建议县的相关部门准备好融资抵押担保物,我办将与您县共同主动与各金融机构对接,争取能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

  三、下一步,我办将密切注意FAST项目融资问题,并积极、主动配合FAST项目的相关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FAST项目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pdf  

 

 

 

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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