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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回复

唐仕兴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我州中职资源 助推教育“9+3”计划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职业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州教育局局党组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局分管领导组织职成科及相关科室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提案提出的问题拟答复如下,特征求您的意见:

您提到的二个建议,是我州职业教育目前亟需探索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实事求是的提出了我州职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问题。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将紧紧以《黔南州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为指导,积极认真探索和加解决。

(首先,对《黔南州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的起草和修改作个简单的说明。2014年5月2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指导性文件,新的《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也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面对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我州职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非常有必要从州政府层面出台一个文件,引导和规范我州职业教育的发展。为此局党组成员带队,组成6个组,对全州所有中职校办学规模、专业调整、校企合作、学生控流、招生就业等情况开展摸底调研。召开8次专题会议进行专项研究。并组织全州各县分管领导、教育局长、职校校长学习国务院的《决定》、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调研学习的基础上,着手草拟《黔南州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文本。数易期稿,并经李茂国副州长亲自捉笔,形成《实施意见》文本。在此基础上,2015年4月12日至13日,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吴俊率州教育局和荔波等四县中职学校校长一行9人组成的考察组,赴云南省曲靖市学习借鉴了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经验和做法。针对我州职业教育发展实际,重点对《黔南州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第四大点“保障措施”作了修改,增加了建立我州中等职业学校正常经费保障机制,及早制定我州职业学校学生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州级财政每年安排职业教育工作经费;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校办企业的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职业教育、加强对职业教育经费的管理措施等具体内容。修改后的《实施意见》文本已于今年5月初呈报州政府。)

您的建议,在《黔南州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第三大点“重点任务”中结构调整和招生制度改革部分明确:

一、专业结构调整。每个中职校开设的专业原则上不超过4个,与州内其它中职校的专业原则上不重复。所开设的专业涉及的行业原则上不超过2个,其中至少一个专业必须属于电子信息产业、物流商贸、新医药大健康产业、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文化旅游产业、新型建筑建材产业等新兴产业之一。将综合性的中职校调整为行业性中职校,集中资源建设优势专业,办出行业特色。

二、全面推行“普职融通”招生模式,实行全州统一招生,春秋两季招生制度。由州教育局根据各县(市)九年级学生人数按照一半左右的比例分配中职招生任务。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学校和专业,初中学校要支持学生到州内其它县市的中职校学习,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招生费。中职校可以在春季提前招收九年级下学期的初中在校生免试就读,但必须保障他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时和课程,确保他们参加全州初中生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不允许州外职校在我州开展春季招生,确保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以上是我州拟对加强统筹我州中职资源,助推教育“9+3”计划的具体措施,存在不完善和需补充的地方,期望得到您的指导。

黔南州教育局

2015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莫峻  828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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