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光荣委员:
您好!《关于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国家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其在经济社会交流中的作用,在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下,州教育局近年来在民汉双语教师培训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我州目前仍在使用民汉双语教学的地方主要是民族聚居的边远山区教学点低年级。双语教师分布在边远的乡村,他们一直坚持用民族语言和汉语(普通话)进行互译教学,较好的帮助民族低年级学生理解疑难问题,顺利度过入学初期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近几年来,省教育厅、省民宗委加强了对“双语”教师培训,我州罗甸、三都、福泉、荔波、贵定、惠水均选送教师参训,但不少县(市)也因其它原因未送培。2014年我州各县均未选送,原因是往年送去培训的老师普遍反映听不懂授课教师的话,授课教师讲的“苗语”、“布依语”与黔南地区讲的有很大区别,为此,我们将与州民宗委协商,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开办适合本地的双语教师培训。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载奎 联系电话:8280212
黔南州教育局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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