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化
  • 长者服务
  • 个人中心
对黔南州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石秀丽、田应娟、张国军、余练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医待遇,稳定村医队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村医目前最大的工作就是承担公共卫生项目工作,这项工作任务重,工作量较大,为了提高村医积极性,切实解决村医待遇低的问题,省财政厅、省卫计委出台了《关于下达2014年乡村医生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社﹝2014﹞104号)文件,资金专门用于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政府定额补助和政府年终考核奖励。同时,州财政局、州卫计委出台了《关于提高黔南州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县财政补助标准通知》(黔南卫计发﹝2014﹞11号)文件,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公共卫生经费的40%左右到村医手中,但由于村医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有限,部分村医无法全部承担村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其次,由于村医服务人群的多少不一,导致服务人群多的收入就高,服务人群少的收入就低。根据《公共卫生绩效考核评估通知》要求,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与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挂钩,所以要落实好40%左右的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到村医手中仍然有一定的困难。

  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村医业务水平,稳定村医队伍

  根据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黔南州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暨行动计划(2014—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14年9月,州卫计委已落实黔南民族高等医学专科学校为我州定点培养乡村医生的学校,实行全脱产制,学制三年,书学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各县(市)财政补助。目前,我州三都县、平塘县各有50人正在培训学习中。2015年5月下旬,州卫计委正在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教育局、州发改局、州人社局、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征求关于《开展黔南州校县联合提升村级卫生人员学历、医疗水平项目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征求意见稿已返回待整理过程中,到6月30日之前出台正式的实施方案。毕业后扎根基层工作,打造一支技术好、业务强、留得住、用得上、实用型村医队伍。

  二、加大村医补贴投入,调整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继续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黔财社﹝2014﹞104号)文件和州财政局、州卫计委《关于提高黔南州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县财政补助标准通知》(黔南卫计发﹝2014﹞11号)文件精神。同时,在每一个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级经费中增加村所在地位置偏远、人口居住分散、总人口较少的村医卫生室人员经费,相对减少那些地理位置较好、人口居住集中、总人口较多的村卫生室人员经费。

        黔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