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
州政府办转来《关于加强我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州政协委员对我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牵头商州农委,现就提案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强化基层政府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为强化基层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全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对乡镇目标考核内容,通过考核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县、乡、村三级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州政府把构建州、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州政府重点督查的工作内容,进一步落实基层政府食品安全责任。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全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进行了改革,州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于2014年12月31日印发,于4月中旬完成科室人员设置。各县(市)成立市场监管局,至5月31日已全部印发三定方案,12县(市)局均设置食品安全监管科(股),人员编制3-6人。除三都、独山两县外其余各县(市)均已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在乡镇按行政区划设置市场监管分局,全州共有乡镇(办事处)104个,设置104个市场监管分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其中已组建完成64个市场监管分局,成立率61.5%。在行政村设食品药品协管员,目前惠水、独山、长顺、福泉、三都五县(市)配齐了425名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其中惠水201个村(配201人),独山64个村(配64人),长顺82个村(配82人),福泉57个村(配57人),三都24个村(配48人),协管员由县(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管理,协管员经费已列入了财政预算。其他各县(市)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目前处于报批阶段。
二、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针对机构改革后,监管职能调整,人员变动大的特点,为使基层能尽快投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州农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累计投入资金30余万元,先后举办了全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人员培训、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药械监管行政执法培训、食品药品稽查暨药品快速检测工作培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及行政许可能力提升等培训;罗甸、三都、龙里、都匀、瓮安等县(市)市场监管局也针对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开展了监管人员培训。全州累计培训州、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1600余人次,基本实现了对现有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业务骨干的轮训,有效提升了全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督查督办,落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为有效推进我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展,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局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了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工作。今年4月下旬,我局按照食品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要求,分6个组对全州12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都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构建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一是网格构建不全、体系不牢。由于县(市)食品监管职能整合机构改革进度滞后,部分县(市)对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不一,全州一二三级网格均未能按工作要求真正建立。部分县(市)二级网格依托原工商分局组建,监管人员数量没有增加但工作量大幅增加,导致监管难度增加,行政村(社区)协管员经费落实困难,导致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二是专业人员缺乏,监管难度增大。机构改革后,县、乡、村均严重缺乏专业的食品监管人员。县(市)级食品监管职能调整大部分虽已完成,但仍有部分县(市)工作还未进行交接,分局人员也未全部到位,导致全面开展食品监管工作存在困难。三是经费保障滞后,影响工作开展。由于大部分县(市)市场监管局是2015年组建,导致涉及食品监管工作的经费预算、食品监管协管员聘请经费没有能够及时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开展食品监管的工作经费不能得到保障。一些乡镇市场监管分局没有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四、农村餐饮环节食品监管,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以来,我州各级食品监管部门根据省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安排和《贵州省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针对农村餐饮单位存在的问题,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等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单位为重点场所,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一是检查餐饮服务许可情况,认真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二是检查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情况。未建立台账的要依法处理,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执行不力的,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要求。三是检查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的原料库房、操作间及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劣质食用油等加工食品的行为。四是检查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五是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等。六是检查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情况,推行农村宴席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聚餐情况可查可控。重点加强对户主或操办厨师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过程注意事项,加工场地卫生要求和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指导,有效减少和预防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农村流通环节食品监管,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我州流通领域有食品经营户21315户,绝大多数都是经营预包装食品,农村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成为食品监管部门工作的重心,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点多线长、监管难点问题多发,为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食品流通环节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州食品流通领域每月抽样检测食品100多批次,2014年以来抽检食品1300批次,完成快检600多批次,二是针对重要节日及问题食品导向,强化专项整治 ,2014年度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和国庆及食品宣传周等,我局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根据省局的文件要求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三是9月结合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一次,领导专题研究部署该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6961人次,检查各类市场1369个(次)、食品经营户24501户(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390公斤,查处食品案件272件,罚没金额68.72万元。
六、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为提高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州共培训从业人员5697人次,其中学校食堂培训1564人次。为提高食品生产流通质量管理人员水平,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质量负责人300人次进行了培训。今年我局还投入经费33万元,利用黔南电视台、黔南时报、黔南广播电台、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为宣传主阵地,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监管动态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2015年还将开展以“尚德守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法治水平”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宣传培训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的氛围,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今年将继续结合农村实际做好食品公益宣传,将在全州12县(市)利用农村电影播放平台,播放食品知识公益广告电影短片,每县(市)播放60场次。我局还将结合各季节时段和节庆食品消费特点,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针对我州野生菌中毒事件时有发生的特点,今年发出了预防野生菌中毒风险预警。
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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