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31日州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州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州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黔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共黔南州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目标要求和“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大力推进法治黔南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黔南,着力维护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人民生命安全、社会稳定安全,为有效服务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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