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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0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冉博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黔南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聚焦谱写新篇章、建设模范州、打造增长极三个定位,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为谱写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人大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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