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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人普办字〔2020〕8号—关于印发《黔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8 11:07:47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州委网信办、州教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大数据局、各县(市)党委宣传部、各县(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黔南日报社、黔南广播电视台:

现将《黔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黔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黔南州委宣传部

          2020年7月24日                             2020年7月24日



黔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2020年全州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州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本次人口普查覆盖全州400多万的普查对象,需要选聘约1.5万普查员入户登记。因此,采用多种手段做好人口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对于黔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重点内容

高质量的宣传是普查的“启动器”和“推进器”,能够为普查实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创造积极正面的舆论环境,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保障,普查宣传工作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动员教育、电信、互联网等系统和行业力量,动员新闻媒体力量,动员各级地方政府力量,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影响力。二是针对不同收入、不同年龄等人群找准宣传渠道,确保信息送达,针对人群选择内容,有侧重地强调普查隐私保护制度、意义和价值。三是强调普查义务,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升普查员使命感,提升普查对象和普查员的参与度。

(一)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10月底前)

合理统筹安排宣传活动,确保重要节点有声音,持续宣传不间断。

1.主要任务:陆续推进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项目、组织实施等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一是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对人口普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宣传报道;三是加强对人口普查法规和各项政策的解读;四是开发宣传产品,通过制作、传播人口普查宣传海报、宣传片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普及式宣传;五是开设专题网页,通过统计开放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开展宣传;六是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好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通讯运营商、学校等部门的作用,将各种宣传要素进行串联,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七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

2.主要内容:以宣传《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内容为主线,重点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普查资料的保密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等。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1.主要任务: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依法履行的普查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结合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解释工作。

2.主要内容:深入宣传各级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强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按照安排,通报曝光此次普查中查处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1.主要任务:围绕人口普查取得的成果多渠道及时发布普查数据,准确权威系统做好解读工作。要围绕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情况进行资料开发,为促进全州的全面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2.主要内容:应用普查成果,广泛宣传2010年以来我州在人口素质、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巨大变化,让各方更好地理解普查数据,使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

二、宣传方式

(一)充分应用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人口普查的相关法律法规、方式方法、保密要求、先进典型、违法处理等方面的宣传,大力宣传普查对人口变动、民生改善、科学决策、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

(二)充分应用户外广告开展宣传。广泛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墙报、宣传栏、宣传车等形式开展告知性宣传。在乡镇政府的宣传栏、村(居)委会和普查小区的公告栏内,张贴宣传画、政府通告、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信息等内容。在城镇主要街道和乡村主要公路、在人口密集的城镇广场和商贸市场,设置人口普查户外公益广告牌、旗杆灯箱广告和墙体广告,营造舆论氛围,扩大普查影响。

(三)充分应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客户端等手段,增加动画、图解等新方式,宣传普查知识、普查动态、普查要求。利用互联网、LED电子屏和公众传媒,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扩大普查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普查宣传的效果。

(四)充分开展面对面宣传。发挥一线普查员的作用,为普查人员制作宣传手册、普查漫画、微信视频等宣传产品,向被调查户发送《致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宣传画、宣传品等,做好面对面宣传,及时答疑解惑,赢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

三、组织保障

全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由州委宣传部和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并成立专门宣传工作组,负责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州委宣传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统筹安排好各项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和督促本级广播、电视、报纸、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客户端等及时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二)州及各县(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提前谋划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实施方案,落实宣传经费,保障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渐次开展。在普查过程中及时收集涌现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等相关资料,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向宣传部门、新闻媒体提供宣传素材和报道内容,确保宣传工作有力推进,引导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普查。

(三)州委网信办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态势,主动作为,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附件:黔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宣传活动及总体安排


附件

黔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宣传活动及总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10月底前)

1.7月底,与州委宣传部联合制订并印发《黔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州人普办,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

2.7月底,协商通讯运营商在普查登记前,将全州统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办公电话、手机铃声设为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铃声。10月底,向所有手机用户推送人口普查信息短信。(牵头单位:州人普办,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普办)

3.8月初-10月底,制作宣传标语、横幅、海报、展板、宣传单等在街道、村(镇)、社区等主要公共场所进行宣传。(牵头单位:州人普办,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普办)

4.9月-10月底,在乡镇政府宣传栏、村(居)委会、普查小区公告栏内,张贴公示本区域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信息。(牵头单位:州人普办,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普办)

5.8月初-10月初,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信息资料,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及时更新工作栏目内容,向公众宣传展示自身形象。(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宣传部,黔南日报社、黔南广播电视台)

6.9月10日,举办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牵头单位:州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统计局)

7.9月初-10月底,协商商业区大屏幕、户外LED电子屏等滚动播放人口普查宣传广告和人口普查倒计时。(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宣传部)

8.10月组织“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

(1)举办我州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启动仪式,并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牵头单位:州人普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宣传部,黔南日报社、黔南广播电视台)

(2)各级广播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滚动播放人口普查宣传广告和人口普查倒计时。(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宣传部,黔南广播电视台)

(3)开展与教育部门的合作,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向中小学生普及统计知识,通过他们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普办)

(4)充分利用覆盖广大农村的广播宣传体系,在10月底正式开展入户登记前集中进行广播宣传。(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普办)

9.做好人口普查相关舆情监测,及时进行处置应对。(牵头单位:州人普办,责任单位:州委网信办)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1.11月1日,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参加人口普查登记活动情况。(牵头单位:州人普办,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

2.11月1日-12月10日,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人口普查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确保数据质量的好做法、好典型。(牵头单位:州人普办,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

3.11月,在广播电视台继续播放人口普查宣传广告。(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宣传部、黔南广播电视台)

4.11月,开展媒体下基层活动,对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进行现场采访,对基层普查员工作进行采访报道,对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进行正面宣传。(牵头单位:州人普办、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普办、各县(市)党委宣传部,黔南日报社、黔南广播电视台)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1.在《黔南日报》、政府网上发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牵头单位:州人普办,责任单位:州大数据局、黔南日报社)

2.针对人口普查成果编印普查资料出版物。(责任单位:州人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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