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 黔南州人民政府 所属领域: 商贸
发文字号: 黔南府发〔2015〕13号 成文日期: 2015-12-18
文件状态: 有效 施行日期: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电子商务发展大会精神,抢抓电子商务发展新机遇,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28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政府引导、市场主体为原则,以积极推动、放宽准入为中心,坚持电子商务深度融入实体经济,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与传统产业全面融合,发挥政府在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壮大产业规模,培育龙头骨干,深化应用普及,促进模式创新,健全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全州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培植后发优势,奋力后发赶超,强化顶层设计,抓住特色差异,助推“黔货出山”,实现弯道取直,走出一条适合黔南发展的电商新路。

二、工作目标

在州委、州政府“一圈两翼”区域发展战略指引下,充分整合农业、旅游、供销社、农信社、邮政等多种资源,重点在都匀、贵定、独山、龙里、惠水、荔波、长顺等县(市)打造分工协作的六大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完善的电商产业链支撑体系。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黔货出山。

到2017年底,打造12个以上县(市)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00个以上重点示范企业、1000个以上电子商务服务站,当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50亿元。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100亿元。

  三、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大力培育经营主体 

  (一)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在工业、商贸业、农林、金融业、旅游业、物流业、生活服务业与文化教育等重点领域,大力鼓励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推进网上网下市场融合发展。引导优势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发挥营销网络优势,积极开发或利用适合自身特点的网上交易平台;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手段拓宽采购、销售渠道,变革经营方式,优化供应链与价值链。(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教育局、州农委、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和粮食局、州科技产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速发展壮大网商队伍。优化网商发展环境,推动创建网商发展集聚区,支持大中专毕业生、个体工商户、私人企业主、大学生“村官”、城乡居民等通过电子商务创业,鼓励在外黔南网商返乡创业,壮大网商队伍。积极开展培训教育,指导和支持网商提升整体运营水平,由“创业团队”、“家庭网商”向管理先进、设施完备、制度完善的现代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大力挖掘和推介一批网商成功案例,宣传推广发展经验。(牵头单位:州工商局、州农委、州商务和粮食局、州科技产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电子商务重大项目招引工程。综合利用现有的各项扶持企业发展政策和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以“一事一议”方式,支持引进电子商务产业链关键性缺失项目、行业龙头项目和战略性新业态项目,鼓励国内外知名的综合型或垂直型电子商务企业在黔南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结算中心。(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州金融办、州工商局、州商务和粮食局)

(四)打造电子商务基地,引导产业集聚。鼓励条件成熟的县(市、区)结合本地产业特色,适时建立孵化、创业、公共服务、跨境等不同定位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支持园区按照产业链的要求,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使园区具备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功能,形成多业态电子商务园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依据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的定位制定明确的招商政策,对入驻企业给予场地、宽带、数据中心租用补贴等扶持,提升基地公共服务水平,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商务和粮食局;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团州委,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建立示范机制,激励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龙里国家级和惠水、荔波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引领作用,参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项目标准,科学制定州级示范项目评选标准,研究出台激励政策,培育和认定一批州级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宣传推广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县、示范村、示范企业成功经验,发挥示范企业带头作用,带动一批中小微电子商务企业科学发展。(牵头单位:州商务和粮食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快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化建设。鼓励企业建立或利用“贵州电子商务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强化企业网上交易和信息化管理功能。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借助电子商务创新交易模式,培育新型市场业态,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有机结合。(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积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建设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提供移动电子商务服务。鼓励企业利用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在公共事业、交通旅游、就业家政、休闲娱乐、市场商情等领域的应用,发展移动支付服务、便民服务和商务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和粮食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旅游局、人行黔南州中心支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黔南分公司、中国电信黔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黔南分公司、中国联通黔南分公司,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一)实施“黔货网上行”工程。扎实推进“黔货网上行”活动,引导和鼓励传统企业借助“贵州电子商务云”、“阿里巴巴黔南产业带”、“领略中国China06.com”、“供销e家”等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试水触电”,探索开展网上销售,提升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州商务和粮食局、州供销社;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开拓网络零售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平台。积极培育发展面向制造业企业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指导大型制造业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提高供应链协同和商务协同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商务和粮食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支持传统大型商贸企业利用品牌信誉、采购分销和运营管理优势,通过自建、收购、兼并等方式建设网上商城,开展“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良性互动的网络零售业务(O2O)。(牵头单位: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工商局;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动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中小微型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水平。培育一批集报关、退税、汇兑、国际物流、海外仓储等服务于一体的外贸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开展国际电子商务特别是外贸零售电子商务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州工商局、州商务和粮食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推动电子商务向物流、会展、旅游、教育、医疗、农业、文化、数字出版、服务贸易、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领域拓展,大力发展网上展会、电子旅游、网络教育、网上医院、网络菜市场、社区电子商务等电子商务应用。(牵头单位:州商务和粮食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商标注册创建自有品牌。指导服务电子商务企业品牌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知名商号、知名字号及省名牌产品。(牵头单位:州工商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商务和粮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一)重点培育构建六大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借助阿里巴巴、淘宝、京东、贵州电子商务云、淘宝黔南馆、阿里巴巴黔南产业带、邮政邮乐网等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建立州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充分整合农业、旅游、农信社、邮政、供销社等多种资源,立足黔南、服务全州、辐射全国,构建全州完善的电商产业链支撑体系。重点培育构建分工协作的六大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龙里快递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惠水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贵定独山农产品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都匀黔货出山特色产品公共服务平台、荔波全域旅游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长顺东西合作农特产品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黔货出山。(牵头单位:州商务和粮食局;责任单位:州供销社、州农委、州旅游局、中国邮政集团黔南州分公司,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龙里快递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国家级电商快递物流中心,仓配一体化电商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减少中间环节,提高配送效率,降低成本,成为黔货出山的重要支撑平台,实现黔货快捷出山。

惠水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线上销售、线下体验模式,在惠水县好花红村、百鸟河数字小镇建设全州电商人才创业孵化基地,配套快递物流服务,形成完善的电商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培养电商主力军,助推黔货走出深山。

贵定独山农产品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利用贵州(昌明)国际陆港项目和独山公用型保税仓库优势,以农产品集散、展贸及电商交易为核心,建成农产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云数据,产品溯源及食品云安全大数据,打造新一代跨境电商产品集市。

都匀黔货出山特色产品公共服务平台:建成阿里巴巴黔南产业带、都匀毛尖茶城、特色中国淘宝黔南馆、线上茶叶专业批发市场。提升都匀毛尖等黔货品牌美誉度,率领黔货出山。

荔波全域旅游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全州旅游市场,为所有从事食、住、行、游、购、娱的企业和农户提供免费接入服务,聚集所有旅游资源,全方位服务好游客。建设“荔波中国旅游产业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发布“中国旅游荔波指数”,立足荔波、面向全国,让游客走进贵州,“扫码黔货”带出大山。

长顺东西合作农特产品电商服务平台:依托“深圳·长顺东西合作农特产品集散中心”,面向全州建设集市场运营、产业发展、人才孵化培训、物流集散管理、电子商务扶贫示范于一体的农特产品电商服务平台。

(二)鼓励发展垂直型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新医药、新型建材、文化旅游、大宗商品、农产品等垂直领域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依托全省大数据、云上贵州、百鸟河数字小镇等提供消费数据支撑,实现平台的精准营销,助力全州新兴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旅游局,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鼓励电子商务模式创新

  (一)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模式。

  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邮政点多面广,物资流、资金流、信息流合一及普遍服务的优势,着重解决由乡(镇)到村“最后一公里”投递配送“瓶颈”问题。依托邮政服务站所(含村邮乐购店、邮件捎转点),建立县(市)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和乡(镇)一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从组织电子商务培训、推进网络覆盖、改造升级和新建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搭建农村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等5个方面,建立较为完备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动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建立州、县(市)两级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立完善州、县、镇、村四级农村电子商务网络体系,与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各类村级信息服务站相互整合,积极支持物流配套、网络接入和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功能,实现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商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城乡双向商贸流通服务体系。镇、村农村电子商务网点要积极开展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推动庄稼医院建设,开展测土配方,促进农村电商产品标准化建设;逐步加入农业生产资料在线购买功能和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功能,突破信息和物流的瓶颈,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功能。(牵头单位:州商务和粮食局、州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黔南州分公司;责任单位:州农委、州扶贫开发局、州气象局、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拓宽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各县(市、区)要强化与贵州电子商务云等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 支持供销社利用现有的“新网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工程,通过省供销社农村电子商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工程,对传统经营服务设施进行信息化改造;建设黔南州供销系统公益性电子交易平台,实施好“电子商务下农村进社区”项目,搭建淘宝特色中国·黔南馆及各县(市)淘宝特色中国县级馆。建设州、县(市)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运营和综合服务工作。支持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通过“电脑+移动终端”模式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网上销售,通过网络增强农资批发企业与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分销商的粘度,减少中间环节和运行成本,让利于民。打通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触网”渠道,鼓励当地企业依托上述平台,销售具有黔南特色的农产品、茶叶、名贵药材、手工艺品等。加强订单农业推广,与大型连锁超市合作,建立基地直供模式。鼓励农产品企业利用移动电子商务等方式进行创新,拓宽销售渠道。鼓励开展“互联网+惠民增收精准扶贫”工作,项目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牵头单位: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农委、州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黔南州分公司;责任单位:州扶贫开发局,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丰富特色产品内涵和营销方式。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供应与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在品种、品质、品牌建设上下功夫,按照“一乡培育一品、一品做响一店、一店致富一片”工作思路,深入挖掘、利用好各地农产品种植养殖资源和乡村生态旅游资源,让资源变成产品、产品变成“网货”,加快打造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扩大特色农产品、茶叶、中药材种植面积,提升品质。创新组合各类优势产品打包销售,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设计适合不同消费群体的农产品。将当地民族特色文化与农产品、手工艺品有机结合,增加产品文化属性。推广预售、众筹、网络定制等营销模式。引导农产品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指导和帮扶企业创建黔南州名牌产品,形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服务业名牌等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州农委、州林业局、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工商局、州供销社;责任单位:州扶贫开发局,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创新旅游营销模式。促进旅游资源整合,提升游客旅游O2O消费体验。利用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景区门票、住宿、餐饮、娱乐、民族风情体验等产品,通过旅游电子商务平台PC、微信、短信、app等终端进行捆绑销售、折扣促销,增加游客停留时间,提高旅游消费。依托荔波作为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的优势及每年上千万游客流量资源,加快建设荔波全域旅游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在景区、各大酒店建设民族手工艺品、特色农产品O2O体验店,让游客在线下体验、线上“扫码”,将游客人流量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黔货出山。(牵头单位:州旅游局;责任单位:州民族宗教委,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创新跨境电子商务模式。抢抓广州对口帮扶黔南机遇,鼓励州内企业与广州跨境进口试点城市合作,探索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成立州口岸办,加快黔南电子口岸建设。发挥独山公用型保税仓库优势,积极推进贵州(昌明)国际陆港建设,促进大西南物资在黔南出海,推进优势产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销售。(牵头单位:州商务和粮食局、州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创新生活服务业创业模式。鼓励生活服务业O2O创业创新,丰富本地生活服务网络消费模式。鼓励传统零售企业运用“网订店提”、“网订店送”等模式,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线上”与“线下”市场良性互动的网络零售业务,促进线上线下交易融合。鼓励餐饮、住宿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网上订餐、订房等服务系统。大力扶持生活服务业创新创业,积极打造符合地方特色的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州商务和粮食局;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商局,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创新磷煤化工行业交易模式。发挥我州磷、煤矿产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磷煤化工先行先试政策,开展磷煤化工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依托瓮福集团的技术、产品、产能、贸易等方面优势,利用国际先进的网络技术,采取现货挂牌交易、拍卖交易、中远期合同订货交易等多种交易模式,为磷煤化工企业提供更便捷的电商交易平台,节省交易时间,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供应链整体协作效率。(牵头单位: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政府)

七、夯实电子商务发展基础

(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无线宽带、光纤到户接入和4G建设、应用,实现光纤到户全域覆盖和重点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网络支撑。支持通信运营商与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合作,发展规模化和服务创新的数据中心、运营服务中心,提升电子商务集聚区信息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中国电信黔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黔南分公司、中国联通黔南分公司) 

(二)加强物流(快递)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各县(市、区)依托现有物流园、产业园,合理规划布局仓储网点,支持利用空置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发展物流仓储配套。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冷库、冷链物流车辆等硬件设施。加大冷链配送、农产品物流等第三方专业物流企业招商力度,扩大冷链物流覆盖率。加快龙里快递物流园“仓储配送一体化”运作平台建设。集中邮政信息化网络与村邮站渠道和实物寄递平台现代化管理的优势,建设开放式县级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构建“仓储+配送+供应链金融”的电商服务模式,为全州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仓配一体化服务,降低配送成本,为“黔货出山”提升竞争力。鼓励物流园区线上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供应链管理技术优化配置快递资源,线下建设智能仓储设施网络和末端配送网络,形成“实物+服务+数据”的盈利模式。(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和粮食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完善农村物流网络布局。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完善农村物流配送路线规则,提高农村物流网点覆盖。推行“农村电子商务网点+物流快递”模式。支持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供销社农资日用品配送中心进行信息化改造,在镇村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增加物流快递服务,建立农资日用品向偏远农村配送的扶持制度。鼓励邮政企业与民营快递企业合作,开放网点和网络资源,利用邮政乡(镇)网点开展农村快递业务。推动快递企业利用客运车辆,开展偏远地区快递投送业务。(牵头单位:州邮政管理局、州供销社;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探索建立产品溯源制度。建立统一平台和标准,运用信息化手段,根据本地区情况,结合名特优品牌建设,规范条形码标识,逐步实现本地区产品条形码编码的标准化和全覆盖。要求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检验室和快速检测系统平台,建立监控网络,实现从产地到市场,从源头到消费者的全程智能信息监控,使产品实现从初级产品到最终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牵头单位:州质监局、州工商局;责任单位:州农委、州科技产权局,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一)重视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根据全州电子商务人才发展需求,积极对接淘宝大学在黔南建立分校。鼓励黔南师院、黔南职院、惠水盛华职院等院校开办电子商务、互联网营销等专业,扩大现有专业招生规模,着力培养既掌握软件研发、平台维护、网络推广、移动应用、创意美工等电子信息技术,又善于商务运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州内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基地与各类院校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对表现优秀的学生毕业后直接签约或推荐就业。制定电子商务培训规划,对中小企业普及电子商务培训,实现每年培训1000人、成立网店(商)1000家以上的目标。(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州商务和粮食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壮大青年创业创新群体。结合团省委青年电子商务培训、电子商务创业大赛等创业项目,壮大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人才三类创业创新主体。通过举办黔南州“好花红杯”青年大学生“互联网+”创业大赛,在全社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黔南品牌建设。强化电子商务孵化园区创业指导,引导创业主体在生活服务O2O、移动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领域创业。(牵头单位:团州委、州商务和粮食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基层公务员电子商务培训。对商务、发改、工信、工商、农业、供销等部门负责电子商务的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及相关政策,为基层公务员落实电子商务政策打下扎实基础。(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咨询机制,发挥专业人才的指导与咨询作用。将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纳入引才范围,明确人才认定标准,落实住房、户籍、医疗、子女入学、创业资助等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一)健全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投诉管理、纠纷解决机制。推行电子票据、电子合同、电子交易凭证作为处理相关业务的合法凭证。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制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牵头单位:州工商局;责任单位:州科技产权局、州统计局、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网络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整合工商部门企业注册信息、经营状况、企业投诉信息,以省级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依托,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向电子商务企业、信用服务机构、消费者公开。(牵头单位:州工商局、州商务和粮食局;责任单位:州科技产权局,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简化电子商务企业注册流程。在工商注册“三证合一”基础上,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允许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名称不重名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牵头单位:州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优化电子商务企业融资环境。对成功上市以及在“新三板”、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电子商务企业,参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贵州省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科技进步奖励补助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优化“3个15万元”等政策,用好“贵园信贷通”、“黔微贷”等融资政策措施,将中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列入支持重点。发挥保险业融资增信功能,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小微企业信贷信用保险、个人消费履约保证保险等新业务。运用“政府+银行+保险”合作经营模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范围。(牵头单位:州工商局、州财政局、州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州商务和粮食局、中国银监会黔南银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黔南中心支行,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加强电子商务发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工作,按照全省电子商务发展大会精神,比照省委、州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我州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

  (二)加大资金扶持。要用好用足国家和省有关电子商务、电子信息、物流发展的支持政策。按照“渠道不乱、合力推动”原则,统筹省、州信息产业发展资金、流通服务业发展资金及部门专项资金,采取事中事后贴息、先建后补、绩效激励、保费补贴、贷款风险代偿补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投入。重点扶持电子商务基地、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农产品产地市场及仓储冷链基础设施、物流(快递)配套设施、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从2015年起,州级财政每年从州级价格调节基金中至少安排30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安排相应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区域内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委、州科技产权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行业自律。成立州、县(市)级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组织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通过协会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帮扶网商成长,为初学商家、大学生创业等提供网上开店、创业指导。积极整合供应商资源,协助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进行产品开发,提高新品成功率。强化行业自律,规范电子商务服务市场与价格,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市、区)要制订年度电子商务工作计划,完成年度电子商务工作报告,将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步工作措施及时报送州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商务和粮食局)。州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要及时发布《黔南州电子商务工作动态》,通报全州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五)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提升社会关注度和电商品牌知名度。要加大对电子商务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专家对政策进行深度解读,让全州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创业者了解政策、享受政策。要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的舆论宣传力度,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在2015年底前制定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各县(市、区)要积极建立电子商务工作协调机制,合理配置政府资源,强化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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