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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黔南州群众信访举报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D20210312001

来电反映都匀市小围寨办事处包阳村护林组护林老山约1000亩的草原自2020年起被10多台挖掘机破坏,该区域为涵水区,导致在下雨时饮用水中出现泥沙,影响周边居民饮水。(因为山上雾气大,举报人建议天气好时再去,视线更好)

都匀市

生态破坏

根据市政府安排,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参与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2021年3月14日下午2点,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投诉不属实。联合调查组一是对项目周边水源保护区进行实地核实,保护区内未发现挖掘机施工作业;二是对信访人所反映的挖掘机实施工程进行了实地调查,该项目为我市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在实施前,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林业、交通、水务、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施。经核实,该项目实施区域不在水源保护区,且背向于水源保护区分水岭,区域内水流不会流向水源保护区。现场勘查时水质较清澈,未发现因土地整治项目施工造成水源污染现象。

采取的措施:

一是到现场进行核查,查勘水源点与项目实施区域位置关系,水源是否受到污染;二是针对该整治项目实施流程的规范性积极向群众进行解释;三是电告施工单位实施土地整治项目过程中,科学合理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实施不对群众饮用水源造成影响和破坏。

整改完成情况:

鉴于群众反映问题与土地整治项目并无关联,不存在问题整改。

下步工作计划:

生态环境保护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我市接下来将对全市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中造成水土流失造成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2

D20210312002

来电反映投诉人5年前在都匀市黔南师院后门的会仙楼购买商铺,至今未能办理产权证。都匀市雨花湖地产有限公司告知投诉人,因政府部门不给办理环评手续及土地使用手续,所以无法办理产权证。

都匀市

其他

根据市政府安排,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参与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针对信访人提出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问题,会仙楼商铺属于剑江旱河段生态修复景观(旱河湿地公园)工程项目中湿地科普段商业休闲中心建设内容,该项目已于2017年3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匀环审表〔2017〕18号)。

(二)针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问题,会仙楼商铺位于雨花湖湿地公园6号地块,该地块已于2015年9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匀国用(2015)第138号),于2017年7月取得不动产证(黔(2017)都匀市不动产权第0009586号)。项目分A、B、C三栋楼建设,目前A栋和B栋楼已经竣工验收并办理房产证。C栋因实际建设商业面积为3881.12平方米,超出原招拍挂合同指标377.91平方米(原合同建设面积为3503.21平方米),按照《关于雨花湖湿地公园6号地块补交土地出让金的专题会议纪要》(匀府专议〔2018〕321号),应补缴土地出让金96.01万元,因该公司至今未补缴土地出让金,故C栋还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从而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经核查,情况属实,但该投诉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类投诉。

经核实,虽然该投诉属实,但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类投诉,我市已转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


3

D20210312003

来电反映都匀市剑江河上风雨桥旁云上桥城项目疑似造成水体污染,要求核实是否涉及生态破坏。

都匀市

水污染

根据市政府安排,由市水务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参与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内容属实。

经查,3月9日以来都匀市区降雨较多,导致剑江河水位上涨,云上桥城项目涉河施工设置的部分土围堰被冲垮,河水进入施工现场携裹泥沙流入下游,造成剑江河水体部分浑浊。

采取的措施:

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调查情况后,由市水务局向云上桥城项目建设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建设单位立即组织人员恢复围堰,防止河水上涨后冲刷工地造成下游水体浑浊。

整改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3月15日,云上桥城项目施工现场已按要求整改完成,完成了围堰修复等整改内容,上游河水通过导流渠排入下游河道。

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按照规范做好施工组织安排,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汛期前完成水下部分施工,安全度汛。


4

D20210312004

来电反映都匀剑江半岛东南门停车场半岛夜宵存在油烟污染和污水排放不规范问题。

都匀市

油烟污染、水污染

根据市政府安排,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参与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半岛宵夜实际位于剑江半岛东北门,该宵夜摊未安装油烟排放系统,餐厨污水直接排放到专用雨水管中,存在油烟污染和污水排放不规范问题,信访投诉属实。

采取的措施:

对发现的未安装油烟排放系统和污水排放不规范问题,一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3月14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匀综执责改字〔四大队〕第031401号),要求经营户立即停业整改,并对地面进行清洗;二是对其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加强环保意识。

整改完成情况:

现半岛宵夜已停业,并对因污水排放污染的地面进行了清洗,现油烟和污水污染已消除,整改已完成。

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跟进该宵夜摊的停业整改情况,确保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到位,实现达标排放后方可重新营业;二是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市将加大整治力度,强化巡查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即行即改,应改尽改,切实有效管理夜市噪音、油烟污染、占道经营,做到文明经营,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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