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州内各企业:
为加快培育壮大一批产业规模大、创新能力强、对数据流通交易上下游产业链和地方经济拉动作用显著的数据要素型企业,根据《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黔南州数据要素型企业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地在黔南州境内的市场主体。
二、申报类别
(一)数据要素资源型企业。是指通过授权运营、流通交易其合法拥有或控制的数据资源,或者销售、租赁算力资源获得经济收入的企业。
(二)数据要素技术型企业。是指通过提供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数据传输、数据分析、数据安全等技术服务,或者提供算法模型获得经济收入的企业。
(三)数据要素应用型企业。是指通过自主经营或者许可他人经营数据产品获得经济收入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据要素型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近三年内诚信记录、综合信用良好,未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2.获得省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颁发的数据商凭证;
3.企业从事数据和相关数据创新活动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二)申报数据要素资源型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通过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OID服务平台登记的数据资源、算力资源原则上不少于50个;
2.通过授权运营、流通交易其合法拥有或控制的数据资源获得年度收入原则上不少于500万元。
(三)申报数据要素技术型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拥有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数据传输、数据分析、数据安全等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方面的技术知识产权,或者拥有算法模型并通过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OID服务平台登记;
2.企业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DSMM)等数据能力评估;
3.通过提供数据技术服务,或者提供算法模型获得年度收入原则上不少于1000万元。
(四)申报数据要素应用型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通过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OID服务平台登记的数据产品原则上不少于20个;
2.通过自主经营或者许可他人经营数据产品获得年度收入原则上不少于10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填报数据要素型企业申报表(附件1),编写数据要素型企业申报报告(附件2),并按照附件2中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申报材料。
五、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2024年8月20日起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网站进行在线申报(https://www.gzdex.com.cn/),各县(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报送至州大数据局。
州大数据局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根据申报情况分批次适时对通过初评的企业进行公示,通过公示的推荐至省大数据局。经省大数据局综合评估并通过公示的企业,由省大数据局颁发相关资格证书。
对获得资格证书的本地企业,州、县(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将优先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训练、资金支持及人才培育等方面给予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大数据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数据要素型企业申报工作。
(二)请各县(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材料审核、服务工作,并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
附件:
黔南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