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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况;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接受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黔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二审案件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依法审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

    (3)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4)依法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5)依法执行由本院一审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6)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州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7)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

    (8)指导全州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州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9)指导全州法院的财务、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

    (10)领导全州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11)承办其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单位构成

列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决)算的单位: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网络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机构)。

(三)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州法院本级

156

185

137

0

57

网络管理中心

18

10

0

9

0

合计

174

195

137

9

57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附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预算收入3288.05万元,支出3288.05万元,收支平衡。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2837.22万元,支出2837.22万元,比上年增加450.83万元,同比增长15.89%。变动原因:2018年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相关部门运行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预算增加199.45万元,公用经费预算增加329.39万元;项目经费按一事一议追加,2018年不在预算里体现。

 

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7

2018

增加

增长(%)

2017

2018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2837.22

3288.05

450.83

15.89

2837.22

3288.05

450.83

15.89

人员经费

2342.86

2542.3

199.44

8.51

2342.86

2542.3

199.44

8.51

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公用经费

416.36

745.75

329.39

79.12

416.36

745.75

329.39

79.12

人员增加和相关部门运行经费增加

项目经费

78

0

78

0

2018年项目经费按一事一议申请经费

其他

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预算收入3288.05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2837.22万元,比上年增加450.83万元,同比增长15.89%。变动原因:2018年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相关部门运行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预算增加199.45万元,公用经费预算增加329.39万元;项目经费按一事一议追加,2018年不在预算里体现。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3288.05万元,占总收入91.24%;非财政拨款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收入)315.72万元,占总收入8.76%。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预算支出3288.05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2837.22万元,比上年增加450.83万元,同比增长15.89%。变动原因:2018年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相关部门运行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预算增加199.45万元,公用经费预算增加329.39万元;项目经费按一事一议追加,2018年不在预算里体现。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2.41万元,占总支出84.6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6.58万元,占总支出5.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125.48万元,占总支出3.8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83.56万元,占总支出5.58%。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398.39万元,占总支出72.9%;商品服务支出745.75万元,占总支出22.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91万元,占总支出4.4%。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373.99万元,占总支出的72.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709.75万元,占总支出的21.6%;对事业单位经营性补助60.39万元,占总支出的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143.91万元,占总支出的4.4%。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82.8

55.8

-27

-32.6

 

因公出国(境)费用

11

11

0

0

根据上级法院培训及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相关审批手续使用经费。

公务接待费

28.8

27.8

-1

-3.5%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无此项经费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

17

-26

-60.4%

1、全州公车改革后,保留了3辆公务用车,17辆执法执勤用车;     2、采取相关措施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单位: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0

0

 

说明:2018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2018年我院部门运转经费共计7,457,508.00元,其中:办公费550,0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7.38%;邮电费300,000元, 占部门运转经费4.02%;物业管理费2,020,0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27.0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2.28%;公务接待费278,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3.73%;因公出国(境)费用110,000元, 占部门运转经费1.48%;培训费15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2.01%;会议费25,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0.34%;水费2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0.27%;电费10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1.34%;差旅费63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8.45%;维修(护)费4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0.53%;劳务费31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4.16%;工会经费646,613元,占部门运转经费8.67%;福利费137,835元,占部门运转经费1.85%;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27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17.03%,被装购置费7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0.93%;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33,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7.14%;咨询费印刷费等97,06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1.3%。

按政府经济科目:2018年我院部门运转经费共计7,457,508元,其中:办公费5,620,508元,占部门运转经费75.3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2.27%;公务接待费278,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3.74%;因公出国(境)费用110,000元, 占部门运转经费1.48%;委托业务费30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4.02%;;会议费2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0.27%;培训费15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2.01%;维修(护)费3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0.4%;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4.8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9,000元,占部门运转经费5.61%。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院无单独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我院资产总计186,913,200.61元,其中:在建工程129,501,079.95元,占资产总额的69.28%;固定资产12,143,555.90元,占资产总额的6.49%;流动资产45,268,564.76元, 占资产总额的24.23%;

本单位在2017年报损核销一批已到期报废损坏的固定资产原价值1,367,620元,新增一批固定资产3,650,064.9元。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等情况。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院项目支出预算无安排。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8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事项

备注

一、

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

预算绩效目标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
全州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服从服务工作大局,着力打造过硬队伍,着力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高审判质效,着力打造示范法院,为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相关绩效指标

1、要在服务大局上表现新作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结合“执法司法大检查”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司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研究制定措施,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进“平安黔南”建设。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依法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推动黔南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服务“生态之州”建设。加强行政案件审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要在司法为民上探索新路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矛盾化解方式多元化,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探索调解前置程序改革,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切实维护胜诉权益,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面推进全域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立案效率。

3、要在司法改革上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履职问责体系;深入推进人财物州级统管;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深化民商事庭审方式改革,探索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合并进行,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

4、要在队伍建设上展现新面貌坚持政治建院,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制度管院,进一步完善司改后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培训方式,破解能力瓶颈,提升素质本领;坚持廉洁护院,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5是要在基础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法院基础建设,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助力加速。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1.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2.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3.满意度指标:指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预算支出效果的满意度
4.其他指标:指针对预算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预算部门或项目的个性化指标。

6.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②、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③、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④、“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购买公务用车及运行费、保险费、修理费、安全奖励费等经费;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经费。

20180226-11州法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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