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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和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主要职责

  

1、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反映残疾人的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推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科研、辅助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研究、拟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6、对县、市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出意见或建议,协助做好领导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7、承担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指导县、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黔南州残疾人基本状况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黔南州共有各类残疾人约23万,占总人口的6.4%。其中:农村残疾人19.3万,占84.6%,城镇残疾人3.7万,占15.4%;0—14岁1.497万,占6.57%,15—59岁9.4万,占41.26%。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残联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会务、信息、督办、公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目标管理和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编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和基建投资;筹集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机关财务,承担机关内部审计,指导残联系统的经费预算、基本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州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业务部(含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组联宣文)

  

    组织和指导开展残疾人残疾状况、致残原因和康复需求调查,掌握、协调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拟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政策和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和业务;组织残疾人康复和各类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行业协会的工作,开展学术交流,培训康复人才;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开展残疾人康复专项统计,总结推广残疾人康复先进工作经验。

  

    参与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协调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推广盲文、手语;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和指导残疾人创业就业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参与拟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贯彻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检查《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残联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政策研究;协助办理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建议、提案;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普法宣传和协调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和残疾人的信访维稳等工作。

  

    负责州、县、乡、村残疾人组织建设,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班子,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残疾人证,联络、教育、培养、推荐优秀残疾人,表彰优秀残疾人,了解促进残疾人福利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协调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负责州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负责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开展助残活动;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承担州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和日常工作。

  

3、人员编制

  

    州残疾人联合会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党组书记1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纪检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四、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15年总收入932.3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32.3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为178.88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78.88万元)。2016年总收入2151.0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51.0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为1390.7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90.7万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0.0万元)。2016年相对于2015年总收入多1218.6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多1218.6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多1211.82万元。

  

收入较2015年增加的原因: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款

  

    (2)2015年总支出1010.88万元,工资及福利支出106.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8.68万元,项目支出549.6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21.18万元。2016年总支出1388.10万元,工资及福利支出242.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9.8万元,项目支出1117.6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900.1万元。2016年相对于2015年工资及福利多支出135.95万元,商品和服务少支出8.88万元。项目多支出568.0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多778.92万元。

  

    支出较2015年增加的原因:因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款,结余部分因工程还未完工,需到下年完工检收后支付。

  

2、年未结余情况

  

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552.56万元,项目结余380.31万元,基本支出结转172.2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95.05万元。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310.72万元,项目结余1155.04万元,基本支出结转155.6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685.6万元。

  

结余部分因工程还未完工,需到下年完工检收后支付。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额1388.1万元,比上年增加377.72万元,同比减少-24.3%,其原因是有其他基本性支出项目经费,费用已支付710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70.4万元,占19.5%;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万元,占2.4%;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4万元,占15.2%;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万元,占0.7%;用于住房保障支出16.9万元,占1.2%。

  

2、项目支出1117.7万元,占80.5%;用于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6万元,占15.7%;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00.1万元,占64.8%。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上年数

本年数

公务出国

4.8

0

-4.8

州委统一安排

公务接待

2.95

3.04

0.09

加强接待管理

公车运行

0.3

0

-0.3

车改后无行政用车

8.05

3.04

-4.2

  

(二)会议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上年数

本年数

会议费

2.6

1.28

-1.32

加强会议经费管理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上年数

本年数

培训费

2.27

1.19

-1.08

加强职工外出学习管理,费用降低

公务接待费本年度增加0.09万元,上升2.9%,经分析主要是接待批次、接待人员增加,今后将加强接待管理,规范接待手续,减少接待陪同人员,严格接待用酒等措施。公务运行费用减少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无行政用车,相应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总支出为900.13万元,其他支出900.13万元。

  

八、内部制度管理情况

  

我会对原有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制订了公务接待管理、财务开支管理、会议学习、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资金财产安全和加强廉政建设。

  

财务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做好资产管理、会计、出纳、系统内部审计、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工作。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九、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黔南州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黔南州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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