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
(3)承担全州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州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州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改革,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监督管理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
(5)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等。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设10个内设机构。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本级及所属黔南州州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黔南州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支队、黔南州财政投资预算评审中心共3家单位组成。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州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单位;黔南州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支队和黔南州财政投资预算评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属3家单位均未独立财务,预决算全部汇总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本级。
3、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
40 |
71 |
37 |
|
34 |
黔南州州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59 |
50 |
|
48 |
2 |
黔南州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支队 |
17 |
15 |
|
15 |
|
黔南州财政投资预算评审中心 |
5 |
2 |
|
2 |
|
合计 |
121 |
138 |
37 |
65 |
36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21043018元,支出21043018元,收支平衡;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7801860元,支出17801860元,比上年增加3241158元,同比增长18.21%。其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新进人员增加。
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 |||||||||
公开单位: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
单位:元 | |||||||
|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内容 |
2017 |
2018 |
增加 |
增长(%) |
2017 |
2018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7801860 |
21043018 |
3241158 |
18.21 |
17801860 |
21043018 |
3241158 |
18.21 |
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新进人员增加 |
人员经费 |
12240624 |
14696727 |
2456103 |
20.07 |
12240624 |
14696727 |
2456103 |
20.07 |
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新进人员增加 |
公用经费 |
1561236 |
2346291 |
785055 |
50.28 |
1561236 |
2346291 |
785055 |
50.28 |
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新进人员增加 |
项目经费 |
4000000 |
4000000 |
0 |
0 |
4000000 |
4000000 |
0 |
0 |
|
其他 |
|
|
|
|
|
|
|
|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21043018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7801860元,比上年增加3241158元,同比增长18.21%,其原因是: 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新进人员增加。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21043018元,占总收入92.10%;非财政拨款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收入)1804673元,占总收入7.9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21043018 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7801860元,比上年增加3241158元,同比增长18.21%,其原因是: 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新进人员增加。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03769元,占总支出84.13%;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1329949元,占总支出6.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0484元,占总支出3.7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218816元,占总支出5.79%。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3590089元,占总支出64.58%;商品服务支出6346291元,占总支出30.1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6638元,占总支出5.26%。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722452元,占总支出的55.70%;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125291元,占总支出的29.11%;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088637 元,占总支出的9.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6638 元,占总支出的5.26%。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单位:万元 | |||||
项目内容 |
2017年预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41 |
35 |
-6 |
-14.63 |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俭反对浪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10 |
10 |
0 |
0 |
根据当年省州工作计划安排 |
公务接待费 |
13 |
10 |
-3 |
-23.08 |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俭反对浪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本年无购置车辆计划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8 |
15 |
-3 |
-16.67 |
车改后,单位公务用车频率降低,费用减少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4辆(其中,3辆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本级使用,1辆为所属事业单位黔南州监督检查执法支队使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单位:万元 |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
0 |
0 |
|
说明:2018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346291元。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占总支出6.39%;会议费100000元,占总支出4.26%;差旅费600000元,占总支出25.57%;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占总支出4.26%;因公出国(境)费用100000元,占总支出4.2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8000元,占总支出14.41%;工会经费支出150433元,占总支出6.41%;福利费支出90738元,占总支出3.87%;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17000元,占总支出30.56%;取暖费120元,占总支出0.01%。
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00元,占总支出5.54%;会议费82000元,占总支出3.49%;办公经费1468291元,占总支出62.58%;公务接待费85000元,占总支出3.62%;因公出国(境)费用85000元,占总支出3.62%;商品和服务支出496000元,占总支出21.14%。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量15742808.88元,其中通用设备10393199.14元,占资产总量的66.02%;家具、用具等1358494.80元,占资产总量的8.63%。根据黔南国资复〔2017〕165号对我单位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处置销账。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事业发展经费预算4000000元,主要是日常运维、行政事业单位票据工本费、乡财经费等,与上年持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俭反对浪费。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8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
事项 |
|
备注 |
一、 |
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 | ||
|
预算绩效目标 |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
|
相关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1.植税源,狠抓收入,努力在做大财力蛋糕上取得新成果。 2.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领域,努力在民生改善上取得新成效。 3.深化财税改革,创新工作举措,努力在体制机制上增添新活力。 4.狠抓政府性债务管理,创新举措,努力在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上取得新突破。 5.加大跑部进厅,主动对接,努力在获得上级支持上取新丰收。 6.加大跑部进厅,主动对接,努力在获得上级支持上取新丰收。 效益指标:做好以上工作,做好优质服务。 满意度指标:通过以上工作,提高各级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 | |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
6.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等。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