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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概况(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组织起草、审核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州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定对策,及时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公安厅报告有关情况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

(3)组织指导全州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治安管理工作、出入境管理和边防治安管理、公安消防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及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侦办重大刑事案件和毒品案件。

(4)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拟订全州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

(5)领导和管理全州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边防部队进行协调管理,按规定权限对州内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6)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落实全州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州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7)领导本州辖区范围内铁道、民航、森林、海关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8)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黔南州公安局2020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内设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处、法制、经济犯罪侦查、治安警察、刑事侦查、监所管理、禁毒工作、出入境管理、科技信息通信、反恐、警务督察、审计、森林、信访、保卫、干部、宣传、教育、队伍管理、警卫及政府下设黔南州应急处突中心(人员及经费均由我单位代管)等机构。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2,447.3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443.28万元,增长6.8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397.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96.34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42万元,占0.01%。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02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5.34万元,占63.31%;项目支出7,345.14万元,占36.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2,363.2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441.86万元,增长6.8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增加。

(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20.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70.01万元,增长18.1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7932.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8.67万元,农林水支出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8.4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2,054.31万元,支出决算为20,020.48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多7966.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六)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75.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7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196.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01.41万元,比上年增加260.79万元,增长185.45%,增加原因是:(差异原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1.3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9.99%,比上年增加261.08万元,增长186.09%,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1%,比上年减少0.29万元,降低87.76%,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1.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4.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过路费、保险费、维修费。2021年,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3辆。

3)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主要是:接待铜仁市公安局就餐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6.06万元,比2020年减少385.74万元,降低14.9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8.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8.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8.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8.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83.0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7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车辆实际用途);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1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1年可公开项目共计16个,涉及资金1189.94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1189.94万元),我单位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费用。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xls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黔南州公安局).xlsx

附件2: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黔南州公安局).xlsx

黔南州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级).xls

黔南州公安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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