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能。
黔南州工商联是中共黔南州委领导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州工商联机关在州工商联党组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一)、依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贯彻执行贵州省工商联执委会、常委会决议;(二)、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参与本州经济、社会重要决策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对本州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实施;(三)、负责黔南州商会具体工作;加强与政府部门即有关经济组织的联系,为会员企业开展经济活动提供服务,引导会员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健康发展;(四)、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帮助、引导和教育会员,做好会员宣传教育工作,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五)、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对内对外的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境)考察访问和开展商务活动,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六)、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为会员提供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七)、做好与省外、州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工作,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促进对外交流,向外发展;(八)组织引导会员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好光彩事业的组织、推动、实施和智力支边扶贫,组织引导会员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九)、办好会办服务事业;为会员提供必要的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十)承办州委、州政府和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黔南州工商联为独立行政预算编制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会员部,其下属事业单位黔南州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为独立机构,但非独立核算。现有公务员编制5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0名。实有公务员人员6人, 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2016年公开招聘录用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一名。
三、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州工商联财政收入209.45万元,总支出199.65万元。收入2016年比2015年的211.4万元减少1.95万元,减幅为0.92%。支出2016年比2015年的227.73万原减少28.08万元, 减幅为12.33%。2016年收入、支出比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申请拨付一笔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金额为15万元;二是2016年车改后,我会未保留公务用车,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费下降,因此2016年度支出数减少。
(一)预算完成率:2016年度州工商联预算完成数为¥209.4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49.36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40.23%;
(二)人员经费开支比率:2016年度州工商联人员经费开支额为¥148.89万元,经费支出总额为¥199.65万元,人员经费开支比率为74.58%;
(三)公用经费开支比率:2016年度州工商联公用经费开支额为¥9万元,经费支出总额为¥199.65万元,公用经费开支比率为4.5%;
(四)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2016年度州工商联公用经费开支额为¥9万元,人员总数为12人,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为¥0.75万元;
(五)结余结转率:2016年度州工商联结转结余总额为¥9.8万元,支出预算数为¥209.45万元,结余结转率为4.68%;
(六)公用经费控制率:2016年度州工商联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为¥9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9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
(七)“三公经费”控制率:2016年度州工商联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7.7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5.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40.72%。
四、2016年收入情况
2016年度州工商联共收到财政拨款收入为209.45万元。比上年减少1.95万元,同比降低0.92%。其中:行政运行收入111.11万元 ,保运转经费收入60.31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万元;各占总收入的 53.05 %、28.79 %和9.79%。我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上下年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公用经费共计50.76万元,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21.26万元,增加了29.5万元,增长率为138.76%。原因为:2015年度财政单独拨54万元的专项业务费,而2016年度拨款统一为保运转经费,未将专项业务费单独核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99.65万元,其中:201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82.21万元,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0.67万元,210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6.4万元,221款住房保障支出为10.3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为85.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50.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6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6年定额公用经费列支(超出部分从2012899款支出)“三公经费”总支出为7.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2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9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4.75万元。2016年12月31日,我会公务车保有数为0辆,公务接待批次为22批,人次为192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会通过政府采购购买一批文件柜,金额为0.18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金额为217,287.57元,其中通用设备原始价值为78,919.00元,占国有资产总量36.32%;家具、用具原始价值为138,368.57元,占国有资产总量63.68%。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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