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黔南州工信委2016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承担全州工业经济运行与调度工作,履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2.机构人员情况。
行政机关1个: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人员编制数32人、行政工勤编制5人,行政单位人员编制数共计37人。9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经济运行协调科、规划投资与安全生产科、工业园区科、节约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科、信息化建设科、产业发展科、人事教育与政策法规科、民营经济发展局(中小企业局)。
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2个:共计核定事业编制人员数22名:
其中: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支队1个、核定事业编制11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共计12名;黔南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个、核定事业编制10名、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共计10名。
2016年底实有人数:在职实有人数54人,其中:行政人员29名,事业人员16名,机关工勤人员8名,事业工勤人员1名。
机关离休人员4名。
机关退休人员69名。
二、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 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3734.83万元,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3352.43万元,比上年减少382.4万元,同比降低10.24%,其原因是: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
2.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2914.48万元,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3304.01万元,比上年增加389.53万元,同比增长13.37%,其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
2.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
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率=(33,524,250.63/12,429,986.00) 100%=269.7%
2.人员经费开支比率=人员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100%=(12,916,207.97/33,040,107.84) 100%=39.09%
3.公用经费开支比率=公用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100%=(1,247,767.26/33,040,107.84) 100%=3.78%
4.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公用经费开支额/人员总数=1,247,767.26/54=23106.80(元) 5.结余结转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14,273,294.53/12,429,986.00) 100%=114.83%
6.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 100%=(1,247,767.26/833,800.00) 100%=149.65%
7.“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305,497.66/663,800.00)100%=46.02%
三、收入来源:
我委2016年收到财政拨款33,524,250.63元, 上年结余14,273,294.53元,累计收入47,797,545.16元,本年支出33,040,107.84元,收支结余14,757,437.32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000.00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45.00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82.00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82.00元、事业单位医疗:982.00元、能源节约利用:3,090,000.00、煤炭勘探开采和洗选:2,568,618.41元、行政运行:195,863.12元、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5,728,659.28元、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2,775,194.00元、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13,175.25元、住房公积金:115,948.00元、其他支出:48,588.26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分析:
2016年,我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33,040,107.84元,其中: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4,874.30
(2)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00,000.00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8,191.00
(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8,191.00
(5)行政单位医疗 :232,659.00
(6)事业单位医疗: 10,632.00
(7)公务员医疗补助:317,243.00
(8)其他医疗保障支出:18,000.00
(9)行政运行:11,266,183.93
(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13,642,826.61
(1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5,233,306.00
(12)住房公积金:565,910.00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1)财政拨款206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4,874.30元,支出1,604,874.30元。
(2)财政拨款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20,000.00元,支出100,000.00元,结余20,000.00元。
(3)财政拨款208030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12,336.00元,支出12,091.00元,结余245.00元。
(4)财政拨款2080304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8,273.00元,支出18,191.00元,结余82.00元。
(5)财政拨款208030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8,273.00元,支出18,191.00元,结余82.00元。
(6)财政拨款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232,659.00元,支出232,659.00元。
(7)财政拨款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11,614.00元,支出10,632.00元,结余982.00元。
(8)财政拨款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 317,243.00元,支出317,243.00元。
(9)财政拨款2100599(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18,000.00元,支出18,000.00元。
(10)财政拨款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 3,090,000.00元,支出0元,结余3,090,000.00元。
(11)财政拨款2150501 (行政运行) 11,349,120.33元,支出11,266,183.93元,结余195,863.12元。
(12)财政拨款2150510 (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 10,850,000.00元,支出13,642,826.61元,结余5,728,659.28元。
(13)财政拨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 681,858.00元,支出565,910.00元,结余115,948.00元。
(14)与2015年对比变化分析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年度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因公出国(境)支出 |
合计 |
2015 |
329,987.51 |
53,954.00 |
57,056.50 |
440,998.01 |
2016 |
175,439.66 |
62,106.00 |
67,952.00 |
305,497.66 |
车辆运行费减少的原因: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执行州统计局公车管理规定,车辆用油和过路费严格执行”一车一卡”,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益,节约经费。
公务接待费增加是因1、物价上涨,2、工作任务较上年增加,上级来检查和下级来汇报工作次数多于上年。
因招商引资去年去了东京、印度、香港,今年去了印度、俄罗斯、香港、还有欧洲几个国家,所以费用高于去年。
(2)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 | |
2015 |
92,560.80 |
2016 |
142,631.50 |
由于2016年初召开全州民营经济表彰会,使会议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3)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 | |
2015 |
116,841.00 |
2016 |
32,647.50 |
今年我委参加省和州组织的各种培训少于去年,故今年培训费较去年有所减少。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本单位[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6年,本单位发生出国(境)4人次,共计经费支67,952.00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016年,我委无新购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75,439.66元。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5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约1,200.00 人,共计经费支出62,106.00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接待支出,以及下级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用餐费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经州政府批准,通过政府采购办公设备一批(打印纸、墨粉等),经费支出71,505.00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年初数5,856,072.18元,没有新增固定资产。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