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化
  • 长者服务
  • 个人中心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XLS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1、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公路建设、公路执法、公路养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政策,依法对全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实施行业管理。

2、根据国家和省公路建设及全州经济发展规划要求,组织编制全州农村公路的发展规划,拟定农村公路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全州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编制报批、审核各县(市)编制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里程和小修养护工程资金计划。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路况质量的监督、检查评定,指导公路灾害的预防和抢修,监督检查养护资金和养护计划执行情况。

4、负责全州农村公路新(改)工程建设项目和油(水泥)路大中修、水毁抢修及修复、桥梁新(改)建(或)加固、安保工程等项目的计划编制,负责省厅(局)州局授权的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的评估、审批,项目管理、验收等工作。

5、负责全州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依法开展路产路权管理、公路执法巡查、超限运输治理,路政执法人员培训与管理工作。

6、根据公路建、管、养科技政策、开展科技创新、推广和运用公路科技新技术、新材料;负责农村公路、桥梁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及交通战备、公路行业统计和普查等工作。

7、承办贵州省公路局和黔南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5个科室,下属0 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566.2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02.06万元,增长55.4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州政府2018年1号文件追加的农村公路管养鼓励资金。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6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27万元,占62.21%;项目支出200万元,占37.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566.2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02.06万元,增长55.4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州政府2018年1号文件追加的农村公路管养鼓励资金。

(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0.83万元,增长47.6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州政府2018年1号文件追加的农村公路管养鼓励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26.3万元,占4.9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支出8.29万元,占1.57%;交通运输支出科目(类)支出471.14万元,占89.02%;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23.54万元,占4.4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26.92万元,支出决算为529.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6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州政府2018年1号文件追加的农村公路管养鼓励资金。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7.63 万元,支出决算为23.9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6.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费率调整,计划调减3.6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97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69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69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事业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8.29万元,支出决算为8.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交通运输支出科目(类)公路水路运输科目(款)公路养护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州政府2018年1号文件追加的农村公路管养鼓励资金。

(7)交通运输支出科目(类)公路水路运输科目(款)公路运输管理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62.14万元,支出决算为297.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3.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人员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6.50万元,支出决算为23.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调出4人员。

(六)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99万元,,比上年减少0.42万元,降低5.02%,减少原因是:严格制订公务用车制度,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制订公务接待制度,压缩接待费用,使“三公”经费有所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9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02万元,降低0.27%,减少原因是:严格制订公务用车制度,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4万元,降低40.04%,减少原因是:严格制订公务接待制度,压缩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油费、ETC费用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处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①年初工作任务:新增国省道PQI达75.6%、县道PQI达74.2%、乡道PQI达73.8%、村组道PQI达72.5%。完成情况:分别超计划任务5.6、4.2、3.8、2.5个百分点。通过路况检测车抽检,完成新增国道PQI达83.49%、新增省道PQI达87.69%、县道PQI达84.58%、乡村道PQI达83.93%。取得的成绩: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养护目标任务。

②年初工作任务:全州完成危桥改造项目目标任务34个1130延米,油路大中修工程计划项目10个31.6公里,新增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项目3个147.428公里。完成情况:全州完成危桥改造项目52个2147.8延米(目标任务34个1130延米),总投资16345万元,完成油路大中修工程计划项目10个31.6公里,总投资2804万元;完成新增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项目3个147.428公里,总投资3941万元。取得的成绩:养护工程完成建设任务。

③年初工作任务:全州“美丽农村路”创建任务822.81公里。完成情况:超计划22.81公里。取得的成绩:瓮安县、罗甸县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⑵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①农村公路管养鼓励资金项目

a.资金使用情况:全年预算数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200万元),全年执行数200万元,执行率100%。

b.项目实施情况:2019年,全州完成新增国省道PQI达75.6%、县道PQI达74.2%、乡道PQI达73.8%、村组道PQI达72.5%。分别超计划任务5.6、4.2、3.8、2.5个百分点。通过路况检测车抽检,完成新增国道PQI达83.49%、新增省道PQI达87.69%、县道PQI达84.58%、乡村道PQI达83.93%。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养护目标任务。

c.产生的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群众出行舒适度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逐年提升,“四好农村路”示范项目累计增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二十三)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二十五)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