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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黔南州财政局关于批复州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和报送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通知》(黔南财预〔2017〕15号)文件精神,2017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已报经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6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州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南财预〔2016〕239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和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程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单位由行政、参公、事业单位构成,其中:行政机构:办公室、计财科、基教科、职成科、师训科、督导室、法规科、政治处;参公单位:黔南州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教科所、电教馆、教仪站、监测中心、资助中心。

    3、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行政单位

25

55

25

 

30

参公单位

10

10

10

 

 

事业单位

31

45

 

31

14

合计

66

110

35

31

44

    二、预算安排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部门预算收入113558140元,支出113558140元,收支平衡。基本支出12958140元,其中:人员支出11864619元,占总支出10%;公用支出1093521元,占总支出1%;项目支出100600000元,占总支出89%。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7年我部门收入113558140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111350477元,占总收入98%;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收入2207663元,占总收入2%。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我部门预算支出113558140元。按项目分类:基本支出12958140元,其中:人员支出11864619元,占总支出10%;公用支出1093521元,占总支出1%;项目支出100600000元,占总支出89%。

按功能分类:教育支出111192995元,占总支出97.92%;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1008654元,占总支出0.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1116元,占总支出0.4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875375元,占总支出0.77%。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240167元,占总支出6.38%;商品服务支出101693521元,占总支出89.5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24452元,占总支出4.07%。

4、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我部门的预算批复为191379375.40元,2017年的预算批复为113558140.00元,同比上年预算批复经费减少了80028898.40元,减少了41.82%。减少原因一方面是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另一方面是2017年定额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的减少。

    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教育局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53.78

52

-1.78

-3.31%

压缩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

20

20

0

0%

一般公共预算10万,其他资金10万

公务接待费

12

12

0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78

20

-1.78

-8.17%

车辆公用经费定额金额6万,公用经费14万,压缩经费支出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3辆。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教育局                                                  单位: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0

0

 

说明:2017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93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89%;因公出国(境)费用20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0.74%;其他资金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1.4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车辆公用经费定额金额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6.44%;公用经费1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1.48%;差旅费274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9.43%;办公费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0.74%;物业管理费47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05%;水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07%;电费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3%;印刷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15%;邮电费1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89%;维修(护)费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3%。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情况,电子设备耗材及维护费8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60000元。

  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项  目

数量

价值(元)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资产总额

102,507,261.14

127,020,875.07

一、流动资产

32,691,121.35

28,429,226.28

二、固定资产

8,101,139.79

8,597,404.79

 (一)房屋(平方米)

7,245.00

7,245.00

1,221,847.71

1,221,847.71

      办公用房

4,177.00

4,177.00

749,030.56

749,030.56

  其他(不含构筑物)

3,068.00

3,068.00

472,817.15

472,817.15

 (二)车辆(台、辆)

7

7

1,831,310.00

1,831,310.00

       轿车

4

4

1,231,000.00

1,231,000.00

       越野车

1

1

179,800.00

179,800.00

       小型载客汽车

1

1

220,510.00

220,510.00

       其他车型

1

1

200,000.00

200,000.00

 (三)其他固定资产

5,047,982.08

5,544,247.08

三、在建工程

61,715,000.00

89,994,244.00

 

4.教育系统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专项业务经费:反映除行政运行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2)政策性刚性配套经费:国家精准扶贫项目经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经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经费等用于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项目经费100600000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1800000元,占项目经费1.79%;政策性刚性配套经费98800000元,占项目经费98.21%。刚性配套中: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及各类教育配套7700000元,占项目经费7.79%;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春季、秋季)4900000元,占项目经费4.96%;中等职业(含技工院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春季、秋季)3000000元,占项目经费3.04%;中职(含技工院校)免学费(春季、秋季)4750000元,占项目经费4.81%;补助标准均为每生每年2000元;普通高中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18000000元,占项目经费18.22%;教育精准扶贫资金(高校、中职、技院)37050000元,占项目经费37.5%;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6000000元,占项目经费16.19%;州属高校贫困学生国家助学金(其中: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690万;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20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30万)7400000元,占项目经费7.49%。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中央与地方经费按8:2配套,地方承担的20%按省、州、县(市、区)8:1:1的比例配套;中职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国家助学金中央与地方按8:2进行配套,地方承担的20%中,省、州、县(市、区)又按4:3:3的比例进行配套;州属学校的地方配套全额由州级财政承担。

    6.我单位经费支出除以上财政预算批复外,部分经费支出由上级专项及其他资金列支。

7.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事项

备注

一、

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

 

预算绩效目标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保留和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着力解决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短缺、“大班额”现象突出等问题。

积极推进高中贫困生免除学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实施免除高中阶段学生学费,优化普通高中资源配置,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完善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以“进口”定“出口”。
    整合中职学校资源,积极争取项目经费,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建立生均经费核定、专项经费分配、财政资金奖补重点向专业设置符合市场需求、教学质量高、就业率高、在校生规模大的职业院校倾斜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建立全面覆盖、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动态监管的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资助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相关绩效指标

1.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 100%             (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2.人员经费开支比率:人员经费开支比率=(人员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 100% 

3.公用经费开支比率:公用经费开支比率=(公用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 100% 

4.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公用经费开支额/人员总数

5.结余结转率:结余结转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 

6.公用经费控制率: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 100%

7.“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附件:州教育局预算批复表2017.xlsx

 

 

 

                                黔南州教育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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