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和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黔南州科技产权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科技、知识产权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开展州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定科技、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协调管理全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工作。
(二)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及统筹协调;优化科技资源布局,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组织制定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与工程的实施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四)组织编制和实施州级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资源共享。
(五)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牵头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州高新技术园区工作;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
(六)负责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推广工作。牵头拟定科技促进农业发展的规划与政策,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七)负责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与服务工作。牵头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规划与政策,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开展以民生为重点的科技惠民工作,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促进社会发展。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州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州中药产业发展。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产学研结合相关政策,组织申报并协调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提出科技成果推广政策建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九)统筹协调和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专利管理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促进专利信息传播和利用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十)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牵头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工作 ;组织开展全州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管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十一)负责拟订州科技、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规划和政策 ;积极促进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统筹州际间、州内区域间、行业(领域)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州科技援助相关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才和知识产权队伍建设规划 ,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进高层次创新性科技人才和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技人才候选人的推荐及相关工作。
(十三)制定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科学技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十四)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注销登记和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工作。
(十五)承办州人民政府、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 )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黔南府办发[2015]28号文件,设立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黔南府办发[2010]131号文件下设三个正科级事业机构。分别为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支队、黔南州对外合作办公室、黔南州科技情报所。
(一)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局机关
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行政编制数为11名,州纪委、州监察局派驻州科技产权局专职纪检监察员1名,机关工勤人员2名。
(二)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支队
为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按照“三定方案”核定事业编制8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三)黔南州对外合作办公室
为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管理正科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按照“三定方案”规定核定事业编制3名。
(四)黔南州科技情报所
为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管理正科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按照“三定方案”规定核定事业编制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黔南州防震减灾局
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3年9月6日批准设立,原黔南州地震办公室职能职责及人员划入黔南州防震减灾局。人员编制7名。
(六)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州科技产权局2015年末行政实有在职人员数12人,行政工勤2人,行政退休14人,离休干部1人。2016年期间行政调入1人。2016年末行政实有在职人员数13人,行政工勤2人。行政退休14人,离休干部1人。事业编制22名,2015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4人,2016年期间调入1人,2016年末事业实有在职人员数15人,事业退休6人。机关事业合计2016年在职实有28人,退休21人,共计49人。
二、决算表格的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科学技术部门预算单位由1个行政单位、4个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构成。但4个全额补助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全部由行政机关统一进行预决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是5,514,940.75元,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实际收入17,054,682.65元,追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追加2015年高层次人才补贴3800800元,2016年高层次人才补贴4268500元.州级科研计划项目经费3000000元,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工资改革和目标考核奖励经费)690,471.70元。与2015年的13,782,677.35元收入对比增加3272005.3元,主要增加2015年高层次人才补贴407700元,2016年高层次人才补贴4268500元, 增加人员经费支出720425.15元,减少科技进步奖支出800000元(每两年评奖一次),减少州级科研计划项目经费3000000元,减少其他公共服务(工资改革和目标考核奖励经费)523519.3元,减少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1600元,减少保运转经费289141元,减少其他农业支出100,000.00元等。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是5,514,940.75元,2016年调整预算后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实际收入17,054,682.65元,2016年其他
收入8,769,400.00元(其中贵州省科技厅拨乡镇科技扶贫工作经费2000000元,农业科技合作1000000元,三区科技人才经费5020000元,专利执法工作经费400000元,技术市场后补助60000元,科技管理人才培训80000元,规划费120000万,省厅统计费89400元),2016年总收入25,824,082.65元,2016年总支出21,519,920.55元。当中2060101科技行政运行(包括工资)收入3,787,516.20元,支出3,795,521.36元;2060199(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保运转和高层次人才补贴)收入4,791,459.00元,支出4,796,059.00元。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收入3,000,000.00元,支出3,291,341.00元; 208030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11,851.00元,支出11,851.00元。20803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7,958.00元,支出6,858.74元;208030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7,958.00元,支出7,958.00元;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收入105,492.00元,支出105,492.00元;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80,880.00元,支出80,88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收入302,596.75元,支出302,596.75元;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工资改革和目标考核奖励经费)收入690,471.70万元,支出690,471.70万元;其他收入8,769,400.00元,支出8,330,891.00元。
(2)差异原因分析
2060199(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保运转和高层次人才补贴)2015年结余4600元,今年收入4,791,459.00元,支出4,796,059.00元。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015年结余511,600.00元,今年收入3030000元,支出3,291,341.00元,结余220,259.00元。其他收入8,769,400.00元,支出8,330,891.00元,还有些经费年底省厅才拨入,准备2017年项目评审后才能拨出。20803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7,958.00元,支出6,858.74元,剩余1,099.26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总收入25,824,082.65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7,054,682.65元,占总收入66.04%,当中2060101科技行政运行(包括工资)收入3,787,516.20元,占总收入的14.66%;2060199(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保运转和高层次人才补贴)收入4,791,459.00元,占总收入的18.55%;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收入3,0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61%; 208030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11,851.00元,占总收入的0.04%;20803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7,958.00元,占总收入的0.03%;208030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7,958元,占总收入的0.037%万元;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收入105,492.00元,占总收入的0.4%;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80,880.00元,占总收入0.31%;2210201(住房公积金)收入302,596.75元,占总收入1.17%;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工资改革和目标考核奖励经费)收入690,471.70元,占总收入2.67%;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高层次人才补贴)收入4,268,500.00元,占总收入16.53%;其他收入8,769,400.00元,占总收入33.95%。
2016年总支出21,519,920.55元。当中2060101科技行政运行(包括工资)支出3,795,521.36元,占总支出17.64%;2060199(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保运转和高层次人才补贴)支出4,796,059.00元,占总支出22.28%。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支出3,291,341.00元,占总支出15.29%;208030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1,851.00元,占总支出0.05%。20803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6,858.74元,占总支出0.03%;208030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7,958.00元,占总支出0.037%;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5,492.00元,占总支出0.49%;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0,880.00元,占总支出0.3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02,596.75元,占总支出1.4%;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工资改革和目标考核奖励经费)支出690,471.70元,占总支出3.2%;其他支出8,330,891.00元,占总支出38.71%。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行政运行:2015年机关行政运行3,067,091.05元,2016年总支出3,813,252.36元,比2015年增加,是因为工资改革增加了工资支出。按照经济分类,其中基本工资673,893.00元,津贴补贴1,153,436.42元,奖金70,063.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9,293.81元,伙食补助费39,827.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686.00元,办公费17,554.20元,水费1,275.00元,电费4,035.67元,邮电费45,708.00元,维修(护)费5,047.00元,租赁费29,820.00元,会议费748.00元,公务接待费660.00元,劳务费82,900.00元,工会经费30,49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0.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7.41,离休费109,128.00元,退休费1,407,455.20,住房公积金14,851.2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557.10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这项费用为零;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的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707.46元,与2015年的201,179.82元相比下降64.35%。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费34,577.57元,和2015年的15,669.00元增加120%。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广州科创委、广州2所大学来黔南考察公务接待租车费。
车辆购置及保有量,2016年未购置车辆,2015年车辆保有量4辆,2016年公车改革后核销3辆,目前公车保有量是1辆。
2016年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6年会议费169,579.00元,与2015年114,754.10元比增加47.7%,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专利执法罗甸交流会增加50000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6年培训费190,276.00元,与2015年189,582.00元相对持平。
(4)差旅费支出情况:2016年差旅费289,366.51元,与2015年215,682.00元增加34.16%,主要公务用车收回后,本可以出差1天完成的工作,需要2天才能完成,增加了很多住宿费。
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性资金采购共计 76,230.00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空调。非财政性资金 50,416.00元,是执法大队执法设备、电脑等
5.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实际收入17,054,682.65元,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实际支出13,181,024.39元。当中2060101科技行政运行(包括工资)收入3,787,516.20元,支出3,795,521.36元;2060199(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保运转和高层次人才补贴)收入4,791,459.00元,支出4,796,059.00元。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收入3,000,000.00元,支出3,291,341.00元; 208030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11,851.00元,支出11,851.00元。20803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7,958.00元,支出6,858.74元;208030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7,958.00元,支出7,958.00元;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收入105,492.00元,支出105,492.00元;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80,880.00元,支出80,88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收入302,596.75元,支出302,596.75元;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工资改革和目标考核奖励经费)收入690,471.70万元,支出690,471.7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基本支出结转464,117.80元.项目经费结转11,819,541.26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89,858.26元,项目经费结余原因是贵州省科技厅2016年12月才把科技扶贫工作经费2000000元和三区人才经费4720000元及财政12月拨高层次人才补贴4,268,500.00元。这些工作都来不及开展,所以才产生了结余。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资产合计15,070,675.29元,其中银行存款7,984,044.69元,比2016年的7,620,229.13元增加363815.56元,主要是省科技厅拨款的项目结余比较多. 财政应返还额度4,489,858.26元,和2013年616,200.00比多3873658.26元,主要是年底才拨付2016年高层次人才补贴4,268,500.00元。其他应收款43,830.84元,比2015年67,782.31元减少23951.47元,主要是收回借出款项。
固定资产原价2,552,941.50元,比2015年3,299,177.50减少746236元,主要是核销三辆公务用车,房屋871,138.50,车辆392,600.00元,其他固定资产1,289,203.00元。
负债类其他应付款232,975.47元比2015年的323,615.22元减少90639.75元,主要退回的科研项目经费进行了重新安排。净资产合计14,837,699.82元,财政拨款结转4,489,858.26元,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7,794,900.06元, 主要是2016年三区人才工作经费和科技扶贫经费。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八)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指主要用于局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及开展州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定科技、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协调管理全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支出。
(十九)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预算安排的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外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十一)医疗保障:指反映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改革支出:指我局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住房公积金和发放的购房补贴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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