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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本级)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本级)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全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发展战略规划,拟订林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二是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三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州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州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四是指导、监督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五是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六是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七是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八是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州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九是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十是拟订全州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林业科研、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十一是负责专业人才培训和林业队伍建设工作;十二是指导全州农村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1.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黔南州林业局本级及所属黔南州林业调查规划院、黔南州林业科学研究所、黔南州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3家单位组成。黔南州林业局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林业调查规划院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黔南州林业科学研究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黔南州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 部门人员构成:

黔南州林业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2018年末机构编制数136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比上年减少3人,由于合并单位人员到州纪委部门;事业编制105人。单位本年年末实有人数共178(含林科院、规划院、科技推广站等直属单位),今年新招聘人才1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事业人员82(含林科院、规划院、科技推广站等直属单位、退耕还林中心、天保中心、病虫检疫站、营林站、种苗站、公益林管理中心、防火中心、林权中心。)离退休人员66人(离休2人、退休64人含林科院、规划院、科技推广站等直属单位),其中今年离休死亡1人,比上年减少1人;在职转退休3人,比上年增加3人。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黔南州林业局本级

136

178

30

82

66













合计

136

178

30

82

66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公开范围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涉密单位除外),各部门在公开时如无相关预算收入支出,须公开空表并说明无相关预算收支。具体参考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47,366,520元,支出47,366,520元,收支平衡;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40,683,078元,支出37,485,862元,比上年增加6,683,442元,同比增加16.43%。其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资金今年比上年多增加政策性配套资金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林业局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8

2019

增加

增长(%)

2018

2019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40683078

47366520

6683442

16.43

37485862

47366520

9880658

26.36

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人员经费

17266962

18119042

852080

4.93

17266962

18119042

852080

4.93


人员增加

公用经费

1898900

2057478

158578

8.35

1898900

2057478

158578

8.35

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项目经费

18320000

27190000

8870000

48.42

18320000

27190000

8870000

48.42

今年比上年多增加地方政策性配套资金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其他

3197216

0

0

0

0

0

0

0

今年无非财政拨款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47,366,520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40,683,078元,比上年增加6,683,442元,同比增长16.43%,其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资金今年比上年多增加政策性配套资金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47,366,520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37,485,862元,比上年增加9,880,658元,同比增长26.36%,其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资金今年比上年多增加政策性配套资金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按功能分类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6,520元,占总支出42.59%;会保障预就业支出1,695,039元,占总支出3.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7,840元,占总支出1.5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458,507元,占总支出3.08%;农林水支出43,485,134,占总支出91.81%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工资福利支出16,402,465元,占总支出34.63%;商品服务支出29,247,478元,占总支出61.7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16,577元,占总支出3.62%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4,408,923元,占总支出的30.4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29,247,478元,占总支出的61.7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993,542,占总支出的4.2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16,577元,占总支出3.62%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366,520元,支出47,366,520元,收支平衡;2018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83,078元,支出37,485,862元,比上年增加6,683,442元,同比增长16.43%。其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资金今年比上年多增加政策性配套资金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18

2019

增加

增长(%)

2019年占比(%)

变动原因

合计

40683078

47366520

6683442

16.43

100

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配套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助)也增加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37485862

47366520

9880658

26.36

100

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配套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助)也增加

非财政拨款

收入

0

0

0

0

0

非财政拨款

收入

其他

3197216

0

0

0

0

无财政非税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66,520元,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16,295,134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76,564;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39,649;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9,413;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39,413;2101101行政医疗133,11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39,85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4,87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00;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4,890,000;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300,000;2210201住房公积金1,458,507,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66,520元,比上年增加6,683,442元,同比增长16.43%,其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资金今年比上年多增加政策性配套资金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16,295,134元,比上年减少580,652元,同比减少3.4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76,564,比上年增加90,332,同比增加6.08%;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39,649,比上年增加1,882,同比增加4.98%;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9,413,比上年增加2257,同比增加6.07%;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39,413,比上年增加2257,同比增加6.07%;2101101行政医疗133,117,比上年减少4031,同比减少2.9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39,852,比上年增加16,131,同比增加4.9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4,871,比上年增加13,975,同比增加6.0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00,比上年增加0,同比增加0%;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4,890,000,比上年增加9,570,000,同比增加62.47%;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300,000,比上年减少700,000,同比减少23.33%;2210201住房公积金1,458,507,比上年增加0元,同比增长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0,176,52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119,042元,公用经费支出2,057,478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19,165,862元,比上年增加1,010,658元,同比增长5.27%,其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119,042元,比上年增加852,080元,同比增长4.93%;公用经费支出2,057,478元,比上年增加158,578元,同比增长8.35%


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林业局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8

2019

增加

增长(%)

2018

2019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9165862

20176520

1010658

5.27

19165862

20176520

1010658

5.27

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人员经费

17266962

18119042

852080

4.93

17266962

18119042

852080

4.93

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公用经费

1898900

2057478

158578

8.35

1898900

2057478

158578

8.35

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林业局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18年预算数

2019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553000

957000

404000

73.06

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项目增加预计接待费增加,主要是筹办绿博会、建设美丽黔南项目,上级指导,视察多,所以比去年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用

200000


200000

0

0

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

100000

557000

457000

457

项目增加预计接待费增加,主要是筹办绿博会、建设美丽黔南项目,上级指导,视察多,所以比去年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3000

200000

-53000

-20.95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林业局单位: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说明:2019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主要核查是否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2,057,478元,其中:办公费4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94%;印刷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48%;印刷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48%水费11,000,占公用经费支出0.53%电费3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46%邮电费3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46%取暖费120,占公用经费支出0.005%工会经费184,385,占公用经费支出8.96%福利费113,573,占公用经费支出5.52%其他交通费304,200,占公用经费支出14.79%会议费4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94%培训费3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46%劳务费3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46%公务接待费557,000,占公用经费支出27.07%因公出国出境费20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9.7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9.72%维修费2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0.97%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57,200,占公用经费支出12.5%

2.政府采购情况(主要核查单位是否按要求说明)

2019年当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主要核查单位是否按要求说明)

2019资产较上年无变化,固定资产净值14,191,028.29元,其中办公楼净值3491351.56元;车辆净值4,299185.03;其他固定资产6,400491.70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个,二级项目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719万元。其中,纳入部门预算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489万元。

涉及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公开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及指标。

2019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事项

备注

一、

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

预算绩效目标

目标1:保障全州生态红线的执行,实施单位落实和实施好公益林的管护工作,为保护好“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做出积极贡献。

目标2:指导并督促落实好全州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的生态补偿资金兑现工作,引导并鼓励林农积极参与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相关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地方公益林面积≥638.25万亩,资金兑现率≥80%,年度补偿资金兑现完成时限次年2月底前,年度补偿资金支2489.175万元,2.效益指标:权利人亩均获得补偿金额3.9-13元,公益林红线保障率100%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树立人们的生态文明观念,为人民提供美好的生活与生物多样性环境,从而提升人民的幸福感。3。满意度:林权所有者对补偿工作满意度为满意。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1.
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2.
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3.
满意度指标:指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预算支出效果的满意度
4.
其他指标:指针对预算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预算部门或项目的个性化指标。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按财政部门批复项目分项填列)(主要核查单位是否按要求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项目是:1政策性配套经费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489万元,占相应预算总额的91.54%,其以下情况说明:

  1. 总体概况

2004年,我州根据贵州林业厅关于国家级公益林实施的有关文件精神启动实施了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工作,结合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要求,随后于2007年我州在荔波县和平塘县试点实施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2009年发展到荔波、平塘、独山、罗甸、惠水及三都共六个县,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每年每亩5元补偿标准进行地方公益林补偿,由州、市()、县三级按4:3:3的比例分级安排资金;2012年,省林业局出台《贵州省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285号)并在全州全面启动实施地方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补偿标准仍为每年每亩5元,配套比例不变,确定纳入补偿面积638.25万亩。2014年,地方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提高为每年每亩8元,资金配套比例仍然不变。

2012-2018年度州级财政共安排5424.33万元对我州地方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进行补偿。按照《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健全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林资发[2018]20号)“2018年将我州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10/亩,到2020年与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并轨”和省林业局的相关要求,我局申请2019年将补偿标准提高为每年每亩13元,按省、州、县三级4:3:3配套比例,州级财政需安排补偿资金2489.17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有关资金文件已明确“各级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发生的相关管理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为了保障公益林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州财政为我州安排公益林管理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管护核查、资金兑现、公益林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二、立项依据

项目是根据省林业厅和财政厅于2012年修订出台《贵州省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285号)要求,第二条“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对我省地方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用于地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第八条“由省、市()、县(市、区)按4:3:3的比例分级安排资金,依据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所载面积和签订的现场界定书、管护协议兑现给林权所有者。”第十四条“各级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发生的相关管理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不得在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中列支。”该项目符合我州立项的政策依据。

三、实施主体和管理制度

(一)实施主体

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施主体明确是州财政局和州林业局,依据《贵州省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285号),第十条“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厅根据确认的年度补偿计划、各级上报的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申请报告和各级年度核查结果,将省级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逐级下达到各市(州)、县(市、区),县(市、区)财政部门依据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核实确认的与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所载面积和现场界定书数据,按照补偿标准及时将省、市(州)、县(市、区)分级安排的资金发放到林权所有者的“一折通”或集体公共账户上。”

(二)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2014年,省林业厅修订出台了《贵州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黔林资通〔2014199号)。为保障资金兑现安全,专项管理、专账核算和县级财政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规定当年的补偿基金必须于次年2月底前兑现完毕。为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兑现给林权所有者和单位,实行省、州、县(市)三级林业部门对公益林管理工作县级自查、州级复查和省级绩效核查,定时检查跟踪各单位补偿资金兑现情况,并实行全州通报和限期整改情况上报制度,不断完善补偿工作。

  1. 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

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全州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发生的相关管理经费用于全州纳入补偿的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的管护核查及档案管理,公益林数据库年度变更,检查监督资金兑现及使用管理等的方面的支出。

  1.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对地方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的补贴;发生的相关经费用于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管护核查和资金兑现、公益林数据库年度变更、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公益林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三)专项资金分配方式

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依椐森林生态地位、林龄、起源等重要性,对森林实施分级保护,将生态区位重要的林地纳入地方公益林补偿范围。根据地方公益林面积和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资金分配,并依据管护公益林成本、物价指数和财力状况等,动态调整并稳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

五、设立年限

申请2019年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至2023年。

六、总支出计划及年度预算安排

(一)资金总需求及年度支出计划

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全州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发生的相关管理经费用于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管护核查、资金兑现、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公益林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经费支出。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直接补助,2019年至2023年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安排5年资金总额13977.675万元,其中2019年度安排资金总额2489.175万元,2020年度安排资金总额2872.125万元,2021年度安排资金总额2872.125万元,2022年度安排资金总额2872.125万元,2023年度安排资金总额2872.125万元。

(二)州本级资金

1.2019年度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安排资金总额2489.175万元.

2.2019年度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安排资金按各县(市)纳入补偿的地方公益林面积乘以州级财政补偿标准进行测算,2019年,申请将补偿标准提高为每年每亩13元,依据《贵州省健全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黔林资发[2018]20号),一是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18年将我州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10/亩,到2020年与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并轨。按省、市()、县三级4:3:3配套比例,2019年度州级财政需安排补偿资金2489.175万元。(638.25×13×0.32489.175万元);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确定依据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扶贫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1号);二是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工程。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地方公益林有关健全补偿资金投入机制的要求,逐步提高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实现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并轨。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生的相关管理经费70万元,其中州林业主管部门按管护单位数安排10万元(1个单位×10万元=10万元);县(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管护的单位数安排5万元(12个单位×5万元=60万元),共60万元。

  1. 州对下县(市)资金

2019年至2023年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安排5年资金总额13977.675万元,全部用于对县(市)补助总资金。2019年度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安排资金总额2489.175万元,全部用于对县(市)补助资金。按照共担专项划分省、市()、县三级按4:3:3的比例分级安排资金。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生的相关管理经费70万元,安排2019年州对县(市)工作经费资金,其中州林业主管部门安排10万元,县(市)级林业主管部门60万元。

七、绩效目标和指标

通过全州上下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全州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的生态补偿资金兑现和检查工作,地方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各项指标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的要求。通过实施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有效地保障全州生态红线的执行,为保护好“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和我州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同时,林权权利人也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收益。

6.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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