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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本级)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一)目录

(二)部门概括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全州林业(草原)生态建设工程提供管理、指导服务,促进林业(草原)生态事业发展;贯彻执行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划、计划及管理办法,围绕造林绿化、森林经营、退耕还林、林木种质保护利用、古树名木保护、草原生态建设等开展项目申报、设计、建设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及森林旅游发展的事务性工作;二是承担全州林地、林木(公益林、天然林、湿地)资源保护利用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森林资源消长动态监测和数据库建设、森林碳汇、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执行和造林实绩核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救护、繁殖等事务性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信访服务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维护森林、林木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咨询和服务;三是承担林业科技开发、技术贸易、成果交流转让及技术推广、科技服务咨询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开展林业技术、人才培训,为林业产业、林下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承担森林康养、森林体验教育和林业生态文化的相关工作;四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和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防治,做好中、长期趋势预报,提出防治方案;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疫情调查分析、风险评估、检验鉴定和技术培训;开展森林、草原的日常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等事务性工作;五是承担全州森林规划调查、监测的指导、评估质检及林业专项资源核查等公益技术服务;对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检查与监督、验收,为林业专项咨询、评估、规划以及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提供技术服务;承担涉及森林资源管理的资源性检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自然保护地规划、森林资产评估、林业碳汇、林业地方标准编制等服务工作;六是开展世界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估、保护、监测等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遗产地、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人员培训;承担世界自然遗产方面国际交流合作的事务性工作;七是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由黔南州林业局本级及所属黔南州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黔南州生态工程建设中心、黔南州林业灾害防治中心、黔南州林业资源保护中心、黔南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黔南州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共七家单位组成。黔南州林业局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黔南州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心、黔南州林业灾害防治中心、黔南州林业资源保护中心、黔南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黔南州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黔南州林业局2019年末机构编制数134名,其中:行政编制34名(含机关编制15名、森林公安政法专项编制12名、参公编制5名、机关工勤2名),事业编制100名。单位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180人,本年从其他本级单位调进行政(参公)人员3人,调出在职行政人员1人,在职转退休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退休1人,在职比上年增加2人。其中:行政(参公)人员29人(含机关行政13人、森林公安政法人员11人、参公人员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82人(主要包括州科技推广中心、州生态工程建设中心、州林业灾害防治中心、州林业资源保护中心、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离退休人员69人(含离休2人、退休64人、年度在职转退休3人),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备注

小计

行政

人数

事业

人数

离退休

人数

黔南州林业局本级

34

67

29


38

含参公3

黔南州科技推广中心

22

24


17

7


黔南州生态工程建设中心

23

20


13

7


黔南州林业灾害防治中心

15

15


15



黔南州林业资源保护中心

23

31


22

9


黔南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

17

23


15

8


合计

134

180

29

82

69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0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公开范围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涉密单位除外),各部门在公开时如无相关预算收入支出,须公开空表并说明无相关预算收支。具体参考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预算收入48446795.76元,支出48446795.76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47366520元,支出47366520元,比上年增加1080275.76元,同比增长2.28%。其原因是全州实施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是638.25万亩,2020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2872万元,所以比去年较增加。


公开单位:黔南州林业局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47366520

48446795.76

1080275.76

2.28

47366520

48446795.76

1080275.76

2.28

主要是2020年增加政策性地方公益林资金。

人员经费

18119042

16198033.56

-1921008.44

-10.60

18119042

16198033.56

-1921008.44

-10.60

主要是总的人员相对去年增加,但是由于机构改革后2020年森林公安人员经费合并到州公安局预算中,所以人员经费就减少。

公用经费

2057478

1548762.2

-508715.8

-24.73

2057478

1548762.2

-508715.8

-24.73

主要是机构改革后2020年森林公安公用经费合并到州公安局预算中,所以公用经费就减少。

项目经费

27190000

30700000

3510000

12.91

27190000

30700000

3510000

12.91

主要是2020年增加政策性地方公益林资金。

其他

0

0

0

0

0

0

0

0

未安排其他收入

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48446795.76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47366520元,比上年增加1080275.76元,同比增长2.28%,其原因是:全州实施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是638.25万亩,2020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2872万元,所以比去年较增加。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48446795.76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47366520元,比上年增加1080275.76元,同比增长2.28%,其原因是:(全州实施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是638.25万亩,2020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2872万元,所以比去年较增加)。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总支出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33496.08元,占总支出2.55%;卫生健康支出680959.48元,占总支出1.41%;农林水务支出45203230.52元,占总支出93.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329109.68元,占总支出2.74%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4479984.80元,占总支出29.89%;商品服务支出32248762.20元,占总支出66.5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18048.76元,占总支出3.55%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453042.72元,占总支出的25.7%;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2248762.20元,占总支出的66.57%;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026942.08元,占总支出的4.1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18048.76元,占总支出3.5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446795.76元,支出48446795.76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366520元,支出47366520元,比上年增加1080275.76元,同比增长2.28%。其原因是:(全州实施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是638.25万亩,2020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2872万元,所以比去年较增加)。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2020年占总收入

比(%

变动原因

合计

47366520

48446795.76

1080275.76

2.28

100

主要是增加政策性地方公益林资金。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47366520

48446795.76

1080275.76

2.28

100

主要是增加政策性地方公益林资金。

非财政拨款

收入

0

0

0

0

0

未安排非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

0

0

0

0

0

未安排其他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46795.76元,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14503230.52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7442.80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42705.24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3348.04元;2101101行政单位77727.8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6546.2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6685.4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329109.68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8720000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980000元;2019年度我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66520元,比上年增加1080275.76元,同比增长2.28%,其原因是:全州实施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是638.25万亩,2020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2872.12万元,所以比去年较增加)。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14503230.52元,比上年减少1791903.48元,同比减少10.99%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7442.80元,比上年减少409121.20元,同比减少25.95%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42705.24元,比上年增加3056.24元,同比增加7.71%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3348.04元,比上年减少16064.96元,同比减少40.76%2101101行政单位77727.84,比上年减少55389.16元,同比减少41.6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6546.24元,比上年增加56694.24元,同比增加16.6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6685.40元,比上年减少48185.60元,同比减少19.6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00元,比上年0元,同比100%2210201住房公积金1329109.68元,比上年减少129397.32元,同比减少8.87%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8720000元,比上年增加3830000元,同比增加15.39%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980000元比上年减少320000元,同比减少13.9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7746795.76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198033.56元,公用经费支出1548762.20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0176520元,比上年减少2429724.24元,同比减少12.04%,其原因是:(主要是机构改革后2020年森林公安基本预算经费合并到黔南州公安局预算中,所以预算经费就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198033.56元,比上年减少1921008.44元,同比减少10.60%;公用经费支出1548762.20元,比上年减少508715.80元,同比减少24.73%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20176520

17746795.76

--2429724.24

-12.04

20176520

17746795.76

-2429724.24

-12.04

由于机构改革后2020年森林公安预算经费合并到州公安局预算中,所以预算经费就减少。

人员经费

18119042

16198033.56

-1921008.44

-10.60

18119042

16198033.56

-1921008.44

-10.60

由于机构改革后2020年森林公安人员经费合并到州公安局预算中,所以人员经费就减少。

公用经费

2057478

1548762.20

-508715.80

-24.73

2057478

1548762.20

-508715.80

-24.73


由于机构改革后2020年森林公安公用经费合并到州公安局预算中,所以公用经费就减少。

公开单位:黔南州林业局                                           单位: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林业局单位:

项目内容

2019年预算数

2020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957000

785000

-172000

-17.97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因公出国(境)费用

200000

240000

40000

20

根据政府批示可能安排2人出国出境开展林产品营销合作工作。

公务接待费

557000

205000

-352000

-63.19

加强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开支,降低接待次数及标准,严格执行州财政关于公务接待各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000

340000

140000

70

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在确保完成任务正常用车情况下严格控制好公务用车维护费的支出。

注: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林业局单位: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说明:2020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我单位公用经费共1548762.20元,其中:办公费2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29%;印刷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65%;水费11000,占公用经费支出0.71%;电费2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29%;邮电费1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0.65%;取暖费120,占公用经费支出0.008%;工会经费169408.68,占公用经费支出10.94%;福利费112283.52,占公用经费支出7.25%;特需费2000,占公用经费支出0.13%;会议费2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29%;培训费1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0.65%;劳务费2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29%;公务接待费205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3.24%;差旅费5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3.23%;因公出国出境费24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5.4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21.95%;维修费1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0.65%;物业管理费5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3.23%;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8950,占公用经费支出16.0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资产较上年变化情况是:固定资产总净值6881433.52元,其中办公楼净值2433814.38元;车辆净值3838607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609012.14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核算,清理固定资产及调整固定资产折旧。)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贰个,二级项目四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070万元。其中,纳入部门预算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一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872万元。

2.我单位重点项目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绩效目标及指标。

1)保障全州生态红线的执行,实施单位落实和实施好公益林的管护工作,为保护好“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做出积极贡献。

2)指导并督促落实好全州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的生态补偿资金兑现工作,引导并鼓励林农积极参与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3)州级配套资金2872万元。

2020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部门(单位)名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万元):

1972.68

基本支出

1972.68

项目支出

其他

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负责全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发展战略规划,拟订林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二是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三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州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州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四是指导、监督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五是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六是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七是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八是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九是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十是拟订全州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林业科研、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十一是负责专业人才培训和林业队伍建设工作;十二是指导全州农村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单位)绩效目标

主要目标是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以上,林业总投资、林业增加值增长不低于5%,县域经济发展目标考核、绿色发展指数目标考核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全州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圆满完成州执委会交办的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筹办工作任务。1、全力筹办绿博会建设绿博园,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绿博园建设,认真落实好州委州政府关于全民参与全州共办绿博会的决策部署;努力争取青云湖国家森林公园早日获准规划调整,及时帮助办理绿博园使用林地许可。2、积极争取生态护林员指标,抓好护林员选聘管理;全面开展涉林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抓好退耕还林、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兑现;全力推进刺梨、石斛、林下经济等农村产业革命,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3、加大“六个严禁”执法力度,大力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落实1+5工作机制,建立森林资源常态化长效化和重大案件报告管理机制;积极支持帮助符合用地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建设的使用林地许可办理;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地规划优化调整和建设管理;抓好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4、打好美丽黔南林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收官战,督促各县(市)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4大体系20大工程建设”,全力补齐“建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道路绿化率”三项短板指标,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5、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地违建问题、扶贫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州委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6、加大林业干部队伍的培训,持续开展“新时代大讲堂”和领导干部上讲台,抓好后备干部储备培养,积极招引专业人才,优化队伍结构,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林业干部队伍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说明

产出

数量

推进产业提质扩面,做优做精新兴产业,强化提质增效

林业总产值目标任务400亿元,完成329.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2.48%

减少森林受灾面积,控制有害生物成灾。

森林火灾受害率0.0015‰、控制在0.68‰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

完成州委州政府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按时保质完成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守住发展和生态底线。

加大“六个严禁”执法力度,大力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落实1+5工作机制,建立森林资源常态化长效化和重大案件报告管理机制。

质量

深入实施美丽黔南建设

深入实施美丽黔南林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完成营造林30.65万亩、完成年度任务45万亩的68.1%,完成特色商品林基地建设63.25万亩、完成年度任务84.67万亩的74.7%.

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森林覆盖率达65%能确保实现

林业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局机关党委获省委、州委“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

完成州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优秀

时效

完成时间

202012月底完成

成本

工资福利支出

144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4.8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1.8万元

专项业务费

198万元

社会效益

通过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全州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绿水青山正在逐步实现。

持续改善、逐步实现。

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4大体系20大工程建设全力补齐“建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道路绿化率”三项短板指标,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生态效益

改善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

2020年森林覆盖率≥65%

可持续影响

增强防火意识、持续增强服务能力

长效

满意度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所服务的农村农民对本局完成工作任务的满意度

98%

州委州政府对本局完成工作任务的满意度

99%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按财政部门批复项目分项填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重要项目是:政策性配套经费(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872万元,占相应预算总额的59.28%,其以下情况说明:

1.总体概况。

2004年,我州根据贵州林业厅关于国家级公益林实施的有关文件精神启动实施了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工作,结合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要求,随后于2007年我州在荔波县和平塘县试点实施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2009年发展到荔波、平塘、独山、罗甸、惠水及三都共六个县。全州实施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638.25万亩,根据文件《省林业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健全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林资发〔201820号)和《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通知》(黔财建[2019]126号)等文件要求,2020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亩,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9573.75万元,省、州(市)、县三级按4:3:3比例分别配套,其中省级配套资金3829.5万元,州级配套资金2872.125万元。

2.立项依据。

项目是根据省林业厅和财政厅于2012年修订出台《贵州省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285号)要求,第二条“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对我省地方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用于地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第八条“由省、市(州)、县(市、区)按4:3:3的比例分级安排资金,依据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所载面积和签订的现场界定书、管护协议兑现给林权所有者。”;第十四条“各级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发生的相关管理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不得在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中列支。”该项目符合我州立项的政策依据。

3.实施主体和管理制度。

1)实施主体。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施主体明确是州财政局和州林业局,依据《贵州省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285号),第十条“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厅根据确认的年度补偿计划、各级上报的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申请报告和各级年度核查结果,将省级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逐级下达到各市(州)、县(市、区),县(市、区)财政部门依据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核实确认的与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所载面积和现场界定书数据,按照补偿标准及时将省、市(州)、县(市、区)分级安排的资金发放到林权所有者的“一折通”或集体公共账户上。”

2)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2014年,省林业厅修订出台了《贵州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黔林资通〔2014199号)。为保障资金兑现安全,专项管理、专账核算和县级财政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规定当年的补偿基金必须于次年2月底前兑现完毕。为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兑现给林权所有者和单位,实行省、州、县(市)三级林业部门对公益林管理工作县级自查、州级复查和省级绩效核查,定时检查跟踪各单位补偿资金兑现情况,并实行全州通报和限期整改情况上报制度,不断完善补偿工作。

4.实施方案。

1)实施方案。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全州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发生的相关管理经费用于全州纳入补偿的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的管护核查及档案管理,公益林数据库年度变更,检查监督资金兑现及使用管理等的方面的支出。

2)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对地方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的补贴;发生的相关经费用于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管护核查和资金兑现、公益林数据库年度变更、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公益林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3)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依椐森林生态地位、林龄、起源等重要性,对森林实施分级保护,将生态区位重要的林地纳入地方公益林补偿范围。根据地方公益林面积和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资金分配,并依据管护公益林成本、物价指数和财力状况等,动态调整并稳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

5.设立年限。

申请2020年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至2023年。

6.总支出计划及年度预算安排。

1)资金总需求及年度支出计划。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全州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发生的相关管理经费用于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管护核查、资金兑现、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公益林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经费支出。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直接补助,2020年至2023年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安排4年资金总额11488.50万元,其中2020年度安排资金总额2872.125万元,2021年度安排资金总额2872.125万元,2022年度安排资金总额2872.125万元,2023年度安排资金总额2872.125万元。

2)州本级资金。一是2020年度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安排资金总额2872万元。二是2020年度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安排资金按各县(市)纳入补偿的地方公益林面积乘以州级财政补偿标准进行测算,2020年,申请将补偿标准提高为每年每亩15元,依据《贵州省健全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黔林资发[2018]20号)和《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通知》(黔财建[2019]126号)等文件,一是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18年将我州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10/亩,到2020年与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并轨。按省、市(州)、县三级4:3:3配套比例,2020年度州级财政需安排补偿资金2872.125万元。(638.25×15×0.32872.125万元);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确定依据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扶贫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1号);二是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工程。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地方公益林有关健全补偿资金投入机制的要求,逐步提高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实现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并轨。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生的相关管理经费70万元,其中州林业主管部门按管护单位数安排10万元(1个单位×10万元=10万元);县(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管护的单位数安排5万元(12个单位×5万元=60万元),共60万元。

3)州对下县(市)资金。2020年至2023年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安排4年资金总额11488.50万元,全部用于对县(市)补助总资金。2020年度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安排资金总额2872万元,全部用于对县(市)补助资金。按照共担专项划分省、市(州)、县三级按4:3:3的比例分级安排资金。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生的相关管理经费70万元,安排2020年州对县(市)工作经费资金,其中州林业主管部门安排10万元,县(市)级林业主管部门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通过全州上下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全州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的生态补偿资金兑现和检查工作,地方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各项指标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的要求。通过实施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有效地保障全州生态红线的执行,为保护好“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和我州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同时,林权权利人也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收益。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附件2:(州林业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




黔南州林业局

20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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