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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局(汇总)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汇总)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牵头拟定全州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州城乡底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4)负责全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是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州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州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统筹推进、督查指导、监督管理权责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州老年人福利和特困老年人救助工作。

9)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州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落实促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州社会捐助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负责州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14)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5)职责调整。

1.将州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拥军优属工作职责划入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将州民政局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划入州应急管理局。

3.将州民政局的医疗救助工作职责划入州医疗保障局。

4.将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州民政局。

16)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有关职责分工。

与州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州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与州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民政局会同州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黔南州行政区划图。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黔南州民政局等4家单位组成。黔南州民政局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社会福利院、精神病医院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黔南州救助站是全额拨款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现有行政人员编制14人,事业编制25人(工勤人员1人);在职职工行政15人,事业117人,退休81人,财政拨款开支人员共149人(行政15人、事业117人、退休81人)。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黔南州民政局本级

39

60

15

24

21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67

87


57

30

黔南州救助管理站

28

43


21

22

州社会福利院本级

15

23


15

8

合计

149

213

15

117

81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具体参考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专项业务费)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37,970,076.67 元,支出37,970,076.67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39,408,132.31元,支出39,408,132.31元,比上年减少1438055.64元,同比减少3.6%。其原因是:调出1人,减少人员工资及定额经费;孤儿、精简退职老职工人员等对象减少,所需项目经费减少减少在职职工2人转退休未按我单位预算申报数匹配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经费。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民政局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20

2021

增加

增长(%)

2020

2021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39,408,132.31

37,970,076.67

-1438055.64

-3.6

39,408,132.31

37,970,076.67

-1438055.64

-3.6

调出1人,补助对象减少

人员经费

19,627,022.07

18,919,580.55

-707441.52

-3.6

19,627,022.07

18,919,580.55

-707441.52

-3.6

调出1人。在职转退休

公用经费

1,741,110.24

1,655,496.12

-85614.12

-4.9

1,741,110.24

1,655,496.12

-85614.12

-4.9

调出1人。在职转退休

项目经费

18,040,000.00

17,395,000.00

-645000

-3.6

18,040,000.00

17,395,000.00

-645000

-3.6

财政压缩经费

其他

0

0

0

0

0

0

0

0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37,970,076.67 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39,408,132.31元,减少1438055.64同比减少3.6%。其原因是:调出1人,减少人员工资及定额经费;孤儿、精简退职老职工人员等对象减少,所需项目经费减少减少在职职工2人转退休未按我单位预算申报数匹配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经费。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37,970,076.67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39,408,132.31元,比上年减少1,438,055.64元,同比减少3.6%。其原因是:调出1人,减少人员工资及定额经费;孤儿、精简退职老职工人员等对象减少,所需项目经费减少减少在职职工2人转退休未按我单位预算申报数匹配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经费。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总支出0%;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8,839,464.82 元,占总支出76%;卫生健康支出7,568,043.73 元,占总支出20%;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562,568.12 元,占总支出4%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7,022,246.39 元,占总支出45%;商品服务支出2,999,296.12 元,占总支出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948,534.16 元,占总支出47%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658,245.61 元,占总支出的12.277%;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897,468.40 元,占总支出的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3,465,828.50 元,占总支出的36.4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948,534.16  元,占总支出47.2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70,076.67 元,支出37,970,076.67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08,132.31元,支出39,408,132.31元,比上年减少1024960.34元,同比减少4.15%。其原因是:调出1人,减少人员工资及定额经费;孤儿、精简退职老职工人员等对象减少,所需项目经费减少减少在职职工2人转退休未按我单位预算申报数匹配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经费。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20

2021

增加

增长(%)

2021年占总收入比(%)

变动原因

合计

39,408,132.31

37,970,076.67

-1,438,055.64

-3.6

100

调出1人,减少人员工资及定额经费;孤儿、精简退职老职工人员等对象减少,所需项目经费减少;未按我单位预算申报数匹配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经费。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39,408,132.31

37,970,076.67

-1,438,055.64

-3.6

100

调出1人,减少人员工资及定额经费;孤儿、精简退职老职工人员等对象减少,所需项目经费减少;未按我单位预算申报数匹配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经费。

非财政拨款

收入

0 0 0 0 0 无变化

其他

0 0 0 0 0 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34,596.69 元,其中:2080201行政运行6,423,271.33 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7,792.44 2081001儿童福利1,740,000.00 元;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830,430.39 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00,000.00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000,000.00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190,916.46 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00,000.00元;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360,000.00 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40,497.72 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6,556.48 元;2100205精神病医院6,723,341.81 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3,363.08 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6,052.88 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0,285.96 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离休医疗费)5,000.00 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562,568.12 元。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08,132.31,比上年减少1,438,055.64元,同比减少3.6%。其原因是:调出1人,减少人员工资及定额经费;孤儿、精简退职老职工人员等对象减少,所需项目经费减少;未按我单位预算申报数匹配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经费。其中:2080201行政运行6,837,948.91,比上年减少414677.58元,同比减少6.0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1,939比上年减少44146.44元,同比减少3.2%2081001儿童福利2,220,000.00比上年减少480000元,同比减少2.16%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820,471元;比上年增加9959.36元,同比增加5.4%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00,000.00比上年减少0元,同比减少0%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000,000.00比上年减少0元,同比减少0%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154,555元,比上年增加36361.76元,同比增加1.2%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00,000.00比上年减少0元,同比减少0%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450,000.00比上年减少90000元,同比减少20%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42,793比上年减少2295.12元,同比减少5.4%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7,438比上年减少-881.52元,同比减少3.2%2100205精神病医院7,105,930元,比上年减少382587.74,同比减少5.4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7,680比上年增加15683.04元,同比增加10.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66,797比上年增加9255.48元,同比增加2.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86,783比上年增加13502.52元,同比增加4.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离休医疗费)5,000.00比上年减少5,000.00元,同比减少50%2210201住房公积金1,622,924比上年减少60356.16元,同比减少3.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0,575,076.67 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919,580.55 元,公用经费支出1,655,496.12  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1,368,132.31元,比上年减少793055.64元,同比减少3.7%,其原因是:调出1人,在职转退休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627,022.07元,比上年减少707441.52元,同比减少3.6%;公用经费支出1,741,110.24元,比上年减少85614.12元,同比减少5%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民政局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20

2021

增加

增长(%)

2020

2021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21,368,132.31

20,575,076.67

-793055.64

-3.7

21,368,132.31

20,575,076.67

-793055.64

-3.7

调出1人,在职转退休2

人员经费

19,627,022.07

18,919,580.55

-707441.52

-3.6

19,627,022.07

18,919,580.55

-707441.52

-3.6

调出1人,在职转退休2

公用经费

1,741,110.24

1,655,496.12

-85614.12

-5

1,741,110.24

1,655,496.12

-85614.12

-5

调出1人,在职转退休2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民政局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20年预算数

2021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502000

210000

-292000

-58.16

结合上年支出调整

因公出国(境)费用

50,000

0

-50000

-100

本年度无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

71,000

60,000.00

-11000

-15.5

严格控制接待支出,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

180,000

0

-180000

-100

本年度无购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000

150,000.00

-51000

-25.37

州民政局一辆车移交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民政局单位: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说明:2021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州民政局(本级)公用经费共计501,000.00 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6%;劳务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65%。

2020州民政局(本级)公用经费共计560,000元,比上年减少59000元,同比下降10.5%;因公出国(境)费用50,000.00元,比上年减少50000元,同比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180,000元,比上年减少180000元,同比减少100%劳务费50,000元,比上年减少50000元,同比减少50%公务接待费4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00元,比上年增加165000元,同比增加103%

2021州救助管理站公用经费共计354,912.56元,其中:离休人员特需费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28%;办公费20,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64%;水费10,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82%;电费28,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7.88%;邮电费15,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23%;差旅费12,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38%;培训费5,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41%;公务接待费15,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2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7.0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64%;工会经费31,561.2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8.89%;福利费23,691.36元,占公用经费支出6.67%;取暖费6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02%;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4,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17%;其他交通费用133,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7.70%

下属州精神病医院、州社会福利院、州救助管理站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预计采购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州民政局本级占有固定资产1180434.92元,其中:办公用房160,000元,业务用房1元(名义价值),其他用房90,001元,通用设备604934,专用设备33430元,家用家具292068.92元。与2019年同期1269161.92元相比,固定资产减少-88727元,同比下降24%。主要原因是报废办公设备一批

州社会福利院固定资产总额2052041元,包含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29600元,通用设备884603元,专用设备523850元,家具用具等313988元。2019末固定资产总额2143933元,比上年减少91892元,同比下降4.3%;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29600元,无变化;通用设备939995元,比上年减少55392元,同比下降5.9%;专用设备549850元,比上年减少26000元,同比下降4.7%;家具用具等324488元,比上年减少-10500元,同比下降3.2%

州精神病医院2020年底固定资产原值10665604元,折旧8022409.76元,净值26543194.24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原值为3118095.00元,折旧2254504.30元,净值为863590.70元;通用设备原值为1399787.00元,折旧113045.41元,净值为286741.59元,专用设备原值为5528848.00元,折旧4494640.15元,净值为1034207.85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633220.00元,折旧160219.9元,净值为47300.1元)无形资产原值为4500元,折旧4500元,净值为0元。我单位较上年资产购成基本变化不太,主要增加部分办公用品。

2021州救助管理站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原值为1,118,009.12元,净值为469,382.28元,其中:通用设备原值为1,020,828.12元,净值为416,306.62元(含车辆3台,价值为658,517.12元,);专用设备价值为11,000.00元,净值为549.88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价值为86,181.00元,净值为52,525.78元。资产变动情况:2021年我单位新增财务用装订机一台,价值为2,100.00元;处置电脑4台,价值为17,397.00元,核销房屋面积2536.64平方米,价值289,177.31元,土地面积3131.40平方米,作价2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资金总额:7634600

2)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目标1.精准施策,健全完善弱有所扶的社会救助体系;目标2.城乡统筹,健全托老育幼的社会福利体系;目标3:聚势聚力,健全协同创新的社会治理体系;目标4.积极稳妥,健全惠民高效的社会服务体系;目标5.稳中求进,强化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基础

3)绩效指标:

①数量指标:1.黔南州养老福利机构提质增效9个2.做好低保、孤儿、特困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认定工作对象认定准确率≥90%3.实施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8个;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95%;5.开展项目个数16个。

②质量指标:1.绩效考核合格率≥90%;2.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生活补助兑付率100%;3.全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③时效指标: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

④成本指标:1.工资福利支出520.73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76.87万元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86万元;4.专项业务费118万元。

⑤经济效益:

⑥社会效益:1.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统筹多方资源,加快我州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稳步提升;2.社会补助对象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3.城市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质改造,基本满足城市老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⑦生态效益: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实现集中集约生态安葬,弘扬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不断强化。

⑧可持续影响:1.提高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等对象的服务能力长效;2.优化低保审批程序,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切实强化社会救助有效性,程序规范,救助有效。

⑨服务对象满意度: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85%

5.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州民政局本级安排项目支出17,180,000.00 元,其中:行政运行1180000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6.9%,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000,000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64%,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需下拨各县(市)民政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00,000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1.6%,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需下拨各县(市)民政局;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00,000院,占项目预算总额的5.2%,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救助,需下拨各县(市)民政局;儿童福利1,740,000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1%,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需下拨州社会福利院和各县(市)民政局;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60,000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2.15%,用于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需下拨州社会福利院和各县(市)民政局

州救助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专项资金项目批复数为75,000.00元,支出项目占相应预算总额1.92%,该项目为我单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专项业务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支出。

州精神病医院主要是三无人员及特困救助人员医疗费及生活物资补助55000元,占预算总额0.7%;其中三无人员及特困人员医疗费40000元,占预算总额0.5%;生活物资的补助15000元,占预算总额0.2%。

州社会福利院安排项目支出85,000.00 元,主要用于接送老人儿童工作经费。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核定, 对超编人员财政不供给任何公用经费。 各单位要根据财政部门的核算定额, 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和收支计划的安排,做到增收节支,量财办事。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公用经费一律实行"包死定额, 超支不补, 结余留用"办法。


049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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