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我站主要职能为在上级民政部门领导下,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陷入困境人员、留守(困境)儿童实施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为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提供帮助与支持。指导全州各县(市)救助管理站开展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黔南州民政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加挂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财政全额拨款,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3.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黔南州救助管理站 |
28 |
43 |
21 |
22 | |
合计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专项业务费)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3,908,684.18元,支出3,908,684.18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3,855,662.94元,支出3,855,662.94元,比上年增加53,021.24元,同比增长1.38%。其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基本工资增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相应有所增加。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救助管理站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20年 |
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2020年 |
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3855662.94 |
3908684.18 |
52021.24 |
1.38 |
3855662.94 |
3908684.18 |
52021.24 |
1.38 |
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 |
人员经费 |
3424986.14 |
3478771.62 |
53785.48 |
1.57 |
3424986.14 |
3478771.62 |
53785.48 |
1.57 |
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 |
公用经费 |
350676.80 |
354912.56 |
4235.76 |
1.21 |
350676.80 |
354912.56 |
4235.76 |
1.21 |
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 |
项目经费 |
80000 |
75000 |
-5000 |
-6.25 |
80000 |
75000 |
-5000 |
-6.25 |
厉行节约,减少项目经费支出 |
其他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3,908,684.18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3,855,662.94元,比上年增加53,021.24元,同比增长1.38%,其原因是: 我单位2021年基本工资增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相应有所增加。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3,908,684.18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3,855,662.94元,比上年增加53,021.24元,同比增长1.38%,其原因是: 我单位2021年基本工资增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相应有所增加。
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10,645.70元,占总支出87.26%;卫生健康支出243,061.76元,占总支出6.2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54,976.72元,占总支出6.52%。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882,920.62元,占总支出73.76%;商品服务支出429,912.56元,占总支出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5,851.00元,占总支出15.24%。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312,833.18元,占总支出的84.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5,851.00元,占总支出的15.2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8,684.18元,支出3,908,684.18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5,662.94元,支出3,855,662.94元,比上年增加53,021.24元,同比增长1.38%,其原因是: 我单位2021年基本工资增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相应有所增加。
单位:元
项目内容 |
2020年 |
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2021年占总收入比(%) |
变动原因 |
合计 |
3855662.94 |
3908684.18 |
53021.24 |
1.38 |
100 |
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 |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3855662.94 |
3908684.18 |
53021.24 |
1.38 |
100 |
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 |
非财政拨款收入 |
0 |
0 |
0 |
0 |
0 |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8,684.18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5,420.52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190,916.46元(其中基本支出3,115,916.46元,项目支出75,000.00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4,308.72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7,514.4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0,547.3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0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54,976.72元。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5,662.94元,比上年增加53,021.24元,同比增长1.38%,其原因是: 我单位2021年基本工资增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相应有所增加。其中2020年: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864.40元,比上年增加5,556.12元,同比增长2.65%;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154,554.70元(基本支出3,074,554.70元,项目支出80,000.00元),比上年减少38,638.24元,同比减少1.22%;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4,197.36元,比上年增加111.36元,同比增长2.6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5,258.20元,比上年增加2256.24元,同比增长2.6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6,266.68元,比上年增加4280.64元,同比增长2.9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00.00元,无变化;2210201住房公积金250,521.60元,比上年增加4,455.12元,同比增长1.7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3,833,684.1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78,771.62元,公用经费支出35,4912.56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3,775,662.94元,比上年增加58,021.24元,同比增长1.40%,其原因是: 我单位2021年基本工资增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相应有所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24,986.14元,比上年增加53,785.48元,同比增长1.57%;公用经费支出350,676.80元,比上年增加4,235.76元,同比增长1.21%。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 |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20年 |
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2020年 |
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3775662.94 |
3833684.18 |
58021.24 |
1.40 |
3775662.94 |
3833684.18 |
58021.24 |
1.40 |
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 |
人员经费 |
3424986.14 |
3478771.62 |
53785.48 |
1.57 |
3424986.14 |
3478771.62 |
53785.48 |
1.57 |
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 |
公用经费 |
350676.80 |
354912.56 |
4235.76 |
1.21 |
350676.80 |
354912.56 |
4235.76 |
1.21 |
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州救助管理站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2020年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60000.00 |
40000.00 |
-20000.00 |
-33.33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0 |
0 |
0 |
与上年一致 |
公务接待费 |
30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50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与上年一致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00.00 |
25000.00 |
-5000.00 |
-16.67 |
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州救助管理站单位:元 | ||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说明:2021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本部门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原值为1,118,009.12元,净值为469,382.28元,其中:通用设备原值为1,020,828.12元,净值为416,306.62元(含车辆3台,价值为658,517.12元,);专用设备价值为11,000.00元,净值为549.88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价值为86,181.00元,净值为52,525.78元。资产变动情况:2021年我单位新增财务用装订机一台,价值为2,100.00元;处置电脑4台,价值为17,397.00元,核销房屋面积2536.64平方米,价值289,177.31元,土地面积3131.40平方米,作价2元。
4.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资金总额:3,908,684.18元
(2)部门(单位)绩效目标: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我单位2021年主要完成1.保证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从而保证流浪乞讨人员及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财政资金及困难群众专项业务经费有效安全使用。3.保证流浪乞讨人员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有效开展。4.保证社会安定。目标5.完成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其中,完成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境人员、留守儿童提供救助服务的项目。
(3)绩效指标:
①数量指标:1、加强机构管理,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指标值:按照各项救助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并按相关法规和程序对流浪乞讨员进行生活救助、医疗救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努力对流浪乞讨人员、困境未成年人提优质高效服务,不断提高救助保护服务水平;2、加大巡查力度,完善救助方式。指标值: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与都匀市救助管理站联合在市区、乡镇设置临时救助安置点,切实为流浪乞讨和临时发生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必要帮助;3、大数据信息网络,为流浪人员精准寻亲。指标值:对滞留在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报请公安机关进行DNA采集和比对,积极开展救助寻亲服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寻亲活动,着力解决特殊受助对象“寻亲难”的问题;4、抓住重点区域及重点时期,强化主动发现及主动救助。指标值:整理出市区、乡镇内流浪乞讨人员易出现区域和场所,实施重点管理是和集中整治,每年开展两次专项救助行动,扩大巡查范围,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因冻、饿、病等情况发生意外;5、完成州委州政府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指标值:按时保质完成。
②质量指标:全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值:优秀
③时效指标:完成时间。指标值:2021年12月30日前
④成本指标:1、工资福利支出,指标值:228.2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标值:35.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标值:59.59万元;专项业务费,指标值:7.5万元。
⑤经济效益:无
⑥社会效益:保证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从而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及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提升救助管理工作社会影响力。指标值:稳步提升。
⑦生态效益:无
⑧可持续影响:建立救助的机制和渠道,提供救助项目、需求信息,为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指标值:长效。
⑨服务对象满意度:1、流浪乞讨人员、困难群众及社会公众投诉,指标值:≤3次;2、州委州政府、省财政厅、各级部门对本部门检查工作业务质量和遵守廉政纪律的满意度,指标值:≥90%。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专项资金项目批复数为75,000.00元,支出项目占相应预算总额1.92%,该项目为我单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专项业务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支出。其中:对滞留在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救助寻亲服务活动产生的网络信息费及宣传活动费用0.2万元;流浪乞讨、精神障碍、痴呆傻、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救助区域所产生的水电杂费3万元;为妥善照顾和安置流浪乞讨、精神障碍、痴呆傻、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服务费用0.1万元;为护送流浪乞讨、精神障碍、痴呆傻、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返乡的差旅费及专项业务车辆产生的费用0.5万元;为妥善照顾和安置流浪乞讨、精神障碍、痴呆傻、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救助服务所需的师资、教具、器材、场地布置的支出0.2万元;受助人员居住区域、活动区域的维修、维护支出1.5万元;受助人员居住、活动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支出2万元,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至少三个)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盖章(已修改)(中心审核2.4)州救助管理站附件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2.9审核通过)州救助站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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