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化
  • 长者服务
  • 个人中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况;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是为城镇居民中的“三无”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义务赡养人)提供吃、穿、住、医、葬和教育服务,让孤儿健康成长,立业成才;让孤老安享晚年、延年益寿;让残疾人的生活、医疗、康复得到保障;

(2)是创办“老人乐园”及养老中心,为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及其他社会老人提供休闲、养老、医疗、康复等专业服务,将老人从家庭中分离出来,给年轻人提供一个宽松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年老年人提供一个安享晚年的场所 ;

(3)是收养弃婴和为社会收养提供服务。

    2、机构情况

本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主管局为黔南州民政局,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黔南州社会福利院

20

21

 

15

6

合计

20

21

 

 

15

6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7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6张报表(要求将财政部门公开所有表格全部公开,涉密单位除外),各部门在公开时如无相关预算收入支出,须公开空表并说明无相关预算收支。具体参照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预算收入1717979元,支出1717979元,收支平衡。其中:人员支出1571263元,占总支出91.46%;公用支出86716元,占总支出5.05%;项目支出60000元,占总支出3.49%。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收入1,717,979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1,497,259元,占总收入87.2%;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收入220,720元,占总收入12.8%。

  •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预算支出1717979元。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1536846元,占总支出89.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218元,占总支出2.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39915元,占总支出8.14%。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59622元,占总支出61.68%;商品服务支出146716元,占总支出8.5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1641元,占总支出29.78%。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社会福利院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5

4.2

-0.8

-16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1

0.2

-0.8

-80

厉行节约,严控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4

 

 

本年本院孤儿及弃婴收养人数增加,养老老人增加,相关服务增多,公务用车服务频繁。尽量维持原预算金额。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辆。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社会福利院   单位: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0

0

 

说明:2017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按2017年商品服务支出表填列)

    2017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86716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元,差旅费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办公费5000元,水费2000元,电费6000元,工会费13291元,福利费8425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院暂无政府采购计划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末固定资产总值1998582元,具体情况为:房屋及构筑物329600元,通用设备848004元,专用设备552400元,家具用具等268578元。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院向财政申请专项业务费60000元,用于补充本年孤儿、弃婴及养老老人增多造成的资金需求。占总支出的3.49%。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招待费、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本院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更好的为城镇居民中的“三无”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义务赡养人)提供吃、穿、住、医、葬和教育服务,让孤儿健康成长,立业成才;让孤老安享晚年、延年益寿;让残疾人的生活、医疗、康复得到保障;为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及其他社会老人提供休闲、养老、医疗、康复等专业服务,收养弃婴和为社会收养提供服务。

 

附件:2017福利院预算批复.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