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18年黔南州社会福利院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坚持把孤残儿童的养、治、康、教工作并入常态化工作机制。目前我院有孤残儿童49人,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脑瘫儿童9人,智障儿童23人,正常儿童17人,家庭寄养儿童1人,在北京和贵阳康复2人。今年我院有2名儿童被家庭收养,分别是6岁男孩被国外家庭收养和14岁女孩被国内家庭收养。现我院儿童部配有1个负责人,8位护理员,除了做好平时的日常护理工作,照料孩子们的日常生活和康复工作之外,我院针对院内孩子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联众力·社工对院内孩子的辅导工作。我院孤残儿童集中养育工作刚启步,很多工作都在摸索和改进中,虽然孤残儿童的吃穿用度不用愁,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改善,但他们的心理康复、思想道德等教育还是有所欠缺,导致在院的孤残儿童,大多都知识匮乏,且有懒惰、依赖思想。针对此情况,我院通过联众力社工对我院儿童进行心理疏导、教育,他们有些甚至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除去上课时间,社工们还经常带领我院儿童外出游玩、用餐,弥补了孩子们心理的部分缺失。通过联众力社工近一年半的教育,孩子们在生活及学习上大大进步,逐步养成了良好的习惯,他们更具体有效地解决了儿童的各种问题,使得在院儿童的成长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二是竭尽全力帮助儿童入学。今年,我院我院有10个孩子在校读书,其中就读都匀二中高中1人,一中1人,附中1人,四小3人,六小1人,一小1人,州特校2人。三是加强孤残儿童的康复工作。通过学习培训,护理员掌握一定的康复基础知识,按照康复拟定的流程开展工作。目前开设有教育组、康复组。康复组活动主要是开发智障儿童大脑,开展的活动有:听音乐、画画、识物、做游戏等。对生活不能自理脑瘫儿童康复。主要对他们做一些简单的牵伸和按摩,缓解脑瘫儿童肌肉萎缩。四是定期组织孩子开展户外游戏活动。为了让孩子开拓视野、放松心情、亲近自然,我院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日定期组织孩子外出到公园、大自然做游戏,为孩子过生日,以提高孩子的沟通能力和社交能力。
2.做好照料“三无人员”的工作,充分发挥我院的政府兜底职能。2018年在院集中供养“三无人员”有31人,我院按照养治并重的工作方针,为他们提供基本生活、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服务,集中办理了院内“三无人员”身份证、低保及医疗卡,让“三无人员”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3.不断提高我院社会化养老的服务能力,提高社会化养老入住率。今年,我院社会养老共有32人,因冬季寒冷,有部分老人选择到海南等温暖的地方过冬。目前,院内有社会养老25人,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化养老的老人,我院不断加强护理员的技能培训,同时整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资源,在院内开设了健身房、娱乐室、棋牌室、KTV室和书画室,供养老的老人使用,还安排专人组建老年人兴趣活动小组,开展做健身操、打麻将、唱歌、出外游玩都匀市内景点等活动把老人们凝聚起来,丰富老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4.开展优抚人员疗养班。2018年9月,我院举办了为期7天的第五期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班,共接待老兵50人。在此期间我院组织老兵进行体检、开展健康讲座、参观都匀附近的景点,全体职工上下同心的热情服务、细心照料,赢得了老兵们的一致认同,并授予“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锦旗。
5.严格执行阳光操作,规范物资采购,规范捐赠物资管理。今年以来,为规范物资采购,保证物资质量,我院成立院采购领导小组,继续实行“货比三家”、“阳光操作”,院内所有物资采购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大宗食品采购由指定大型超市配送,食品的入库验收由双人负责,保证质量和数量,对有问题的食品及时退换。其他物资采购必须符合州政府采购办的要求,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协议供货进行,所有采购的物资库存进行登记,由专人负责物资进出库管理,每月上报进出库汇总单据。对于社会捐赠的钱物,我院明确捐赠人和办理接受捐赠的工作人员在记录单上签字认可,物资按程序入库,领用要有出库签领,现金要进入财政的归集账户,按捐赠人的意愿进行使用。所捐赠的钱物定期在一楼大厅平板电视内滚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加强膳食管理,不断改善老人饮食生活。我院在去年基础上完善膳食管理委员会监督制度,每周由食堂管理人员征求老人意见定制食谱,定期召开院民座谈会,对食堂工作进行测评,并征求意见和建议,食堂根据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进行整改。每逢节日,食堂会提前做好节日物资储备,科学搭配菜肴,安排工作人员与老人吃“团圆饭”共庆佳节,让老人们感受到家的温暖。另外,通过查看老人信息,在老人生日期间赠送蛋糕和咨询老人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出老人特喜欢的菜肴,邀请老人的子女来院内给老人过高寿。
7.事故防范意识显著提升。为保障院内的安全,我院做了详细的部署一是每月通过大查房、值班员巡查等方式定期对各服务楼层、食堂等重点区域的电线电路、饮食卫生、房间设施等关键环节开展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维修加固。二是对卫生间、楼梯口等关键区域做到日间巡查,避免出现意外事故。三是严格把守食品来源、消毒、加工、储存关,做好每日菜品留样工作,确保老人饮食安全。四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实行院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定时巡查,认真记载班务日志。五是严格进出院管理,实行院民出入院登记请销假制度,严防老人走失、跌倒。六是注重加强与老人亲属间的沟通协调,特别是针对节假日期间亲属探视、接送较多的情况,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协助家属办理进出院登记手续,让老人和亲属双方满意。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3个科室,无下属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仅有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部门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26.02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96.49万元,降低22.8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有2名职工退休,3名职工调出,2名职工调入。(公开01表合计数326.02万元)
(二)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73万元,占97.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5.92万元,占2.28%。
(三)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97万元,占82.31%;项目支出50.51万元,占17.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20.1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96.53万元,降低23.1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有2名职工退休,3名职工调出,2名职工调入。(公开04表合计数320.10万元)
(五)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67万元,降低15.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有2名职工退休,3名职工调出,2名职工调入。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53万元,占92.48%;210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7万元,占1.82%;22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15.85万元,占5.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60.4884万元,支出决算为279.5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7.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有2名职工退休,3名职工调出,2名职工调入。其中:
(1)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当年预算数213.01万元,支出258.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1.37%;210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当年预算数5.17万元,支出5.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21科目(住房保障)当年预算数16.9万元,支出15.8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3.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有2名职工退休,3名职工调出,2名职工调入。
(六)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39万元,比上年增加0.45万元,增长23.31%,增加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获一辆捐赠车作为日常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0.45万元,增长11.31%,增加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获一辆捐赠车作为日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及过路费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接送老人儿童住院和读书以及一般办公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绩效目标、支出绩效评价等情况。
预算完成率:支出决算数285.48万元,收入决算数259.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6.37万元),预算完成率109.95%。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65.5316万元,年初预算数260.4884万元,预算调整率25.16%。年中调整金额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金额51.4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调整金额1.0493万元。
本年末结转结余40.54万元。
公用经费控制率:日常公用经费开支额11.83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7455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10.09%。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2.39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5.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41.21%。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①孤残儿童的养、治、康、教工作并入常态化工作机制,此项工作本年完成较好。
②做好照料政府“三无人员”的工作,充分发挥我院的政府兜底职能不断提高我院社会化养老的服务能力,提高社会化养老入住率,此项工作本年完成较好。
③不断提高我院社会化养老的服务能力,提高社会化养老入住率;加强膳食管理,不断改善老人饮食生活。
④严格执行阳光操作,规范物资采购,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⑤事故防范意识显著提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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