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说明.doc
根据《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黔南州州本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的通知》黔南财库〔2016〕4号文件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将2015年决算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机构人员情况
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经济建设科(社会事业科)、宗教科3个科室,下设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古籍语文办公室2个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10人。退休人员17人
二、2015年收入和支出情况
1、当年总收入8187536.26,总支出7355036.0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5339.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4639.7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2316.36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2740元。
2、2015年财政总收入为8187536.26元,实际完成7355036.01,预算完成率为90%。
3、人员经费开支5007656.31元,经费支出7355036.01元,人员经费开支比率为68%。
4、公用经费82997元,总经费7355036.01元,公用经费开支比率10%。
5、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为13880元。
6、结余结转2383129.86元,结余结转率为32%。主要原因是有1895902元专项资金在年底决算前才下达,没有来得及支付到各项目单位。
7、公用经费控制率:全年公用经费全用完,公用经费控制率为0
8、三公经费201515元,预算数400000,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0%。
三、单位财务相关制度制定情况
单位内部制定有《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工作经费各项开支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及相关财经纪律。
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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