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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推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州内的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创建活动,承办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相关事宜,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庆典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3.管理和做好民族成份的识别、更改工作;协调州内民族和宗教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支持和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教育活动,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5.参与制定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及有关民族自治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按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安排使用好少数民族“三项”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教育基金、民族工作经费);参与对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经费的分配和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旅游等社会事业工作。

7.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证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在宪法、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帮助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办理需由政府协助的事项,并负责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行政许可审批;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8.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培养工作,向州委提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意见和建议。

9.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10.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对外的民族、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

11.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2.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县(市)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

13.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及所属黔南州民族宗教工作研究中心共2家单位组成。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民族宗教工作研究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办公室、经济建设科(社会事业科)、宗教科科,天主教爱国会、民族宗教工作研究中心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行政及事业单位。其中局本级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20人。实际在职人数28人(含事业人员),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14人,退休人员24人(含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及民族宗教工作研究中心

29

52

14(含3个工勤人员)

14

24(含事业退休人员)







合计

29

52

14

14

24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0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公开范围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涉密单位除外),各部门在公开时如无相关预算收入支出,须公开空表并说明无相关预算收支。具体参考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6255371.36元,支出62255371.36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5848500元,支出5848500元,比上年增加406871.36元,同比增长6.9%。其原因是: 工作业务量增加。


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9年

2020年

增加

增长(%)

2019年

2020年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5848500

6255371.36

406871.36

6.9

5848500

6255371.36

406871.36

6.9

工作业务量增加

人员经费

4411336

4,868,050.68


546714.36

10.35

4411336

4,868,050.68


546714.36

10.35

工作业务量增加

公用经费

637164

627,320.68


-9843.32

-1.5

637164

627,320.68


-9843.32

-1.5

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项目经费

800000

760000


-40000

-5

800000

760000


-40000

-5

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其他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6255371.36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5848500元,比上年增加406871.36元,同比增长6.9%,其原因是:工作业务量增加。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6255371.36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5848500元,比上年增加406871.36元,同比增长6,9%,其原因是: 工作业务量增加。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17229.04元,占总支出83.4%;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359275.56元,占总支出5%;卫生健康支出 283234.32元,占总支出4.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395632.44元,占总支出6.32%。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386396.56元,70.12%;商品服务支出 1387320.68元,占总支出22.1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1654.12元,占总支出7.7%。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261105.88 元,占总支出的68.11%;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387320.68 元,占总支出的22.1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55371.36元,支出6255371.36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48500元,支出5848500元,比上年增加406871.36元,同比增长6.9%。其原因是:工作业务量增加。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19年

2020年

增加

增长(%)

2020年占总收入比(%)

变动原因

合计

5848500

6255371.36


406871.36

6.9

100

工作业务量增加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5848500

6255371.36


406871.36

6.9

100

工作业务量增加

非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55371.36元,其中:2010101行政运行4457229.04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7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45589.9元;2082701实业保险6773.76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6911.8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7496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29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2837.92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95632.44元,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48500元,比上年增加406871.36元,同比增长6.9%,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工作业务量增加。其中:2010101行政运行4049454元,比上年增加407775.04元,同比增长10.07%;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800000元,比上年减少40000元,同比减少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74634元比上年减少29044.1元,同比减少7.75%;2082701实业保险4804元,比上年增加1969.76元,同比增长41%;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9366元,比上年减少2454.2元,同比减少26.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1213元,比上年增加6283元,同比增长8.8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1178元,比上年增加21722元,同比增长52.7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6394元,比上年增加6443.92元,同比增长4.72%;2210201住房公积金352091元,比上年增加43541.44元,同比增长12.3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6255371.36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868050.68元,公用经费支出627320.68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5848500元,比上年增加406871.36元,同比增长6.9%,其原因是: 人员工资增加及工作业务量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411336元,比上年增加546714.3元,同比增长10.35%;公用经费支出637164元,比上年减少9843.32元,同比减少1.5%。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9年

2020年

增加

增长(%)

2019年

2020年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4411336

4868050.68

546714.36

10.35

4411336

4868050.68

546714.36

10.35

工作业务量增加

人员经费

637164

627320.68

-9843.32

-1.5

637164

627320.68

-9843.32

-1.5

节约开支压缩经费

公用经费











公开单位:单位: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填报增加变动情况,无变化也需填列与上年一致等字样)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19年预算数

2020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110000

100000

-10000

-9

节约开支压缩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20000

20000

无增减

0

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

30000

20000

-10000

-33.33

节约开支压缩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00

60000

无增减

0

上年一致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单位需公开数字为“0”表)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单位: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说明:2020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370000元.

办公费4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0.81%;差旅费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6.21 %;电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7.81%;因公出境费用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4%;公务接待费2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5.4%,会议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8.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6.21%;培训费465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56%;其他交通费用5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14%,水费8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16%,维修费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35%,物业管理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4%,印刷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7%,租赁费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35%邮电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7 %。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部门(单位)名称

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万元):

625.54万元

基本支出

625.54万元

项目支出

0

其他


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州民宗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部门(单位)绩效目标

命名一批国家级、省级、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在全省形成黔南民族服饰品牌,支持4个民族学会开展年会活动,打造一台精彩纷呈的自治州民族文艺会演,特色村寨命名挂牌率达33%,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小康水平达90%以上,民族贫困村脱贫出列,打造全省知名民族节庆2个,民族文化进校园10次,力争民族传统体育赛事上获得奖项,推进黔南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创建工作,编印发行《黔南民族》4期为自治州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相关参考服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说明

产出

数量

命名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

50


申报国家级、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

≥5


举办服饰大赛次数

1


组织参加省大赛民族元素服装数量

65


支持发展民族学会个数

4


民族学会年会开展次数

4


全国自治州民族文艺会演搭建舞台

1


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个数

33


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扶持个数

37


帮扶民族贫困村个数

2


培塑节庆个数

2


打造民族文化进校园个数

10


建设民族传统体育基地个数

6


做好州佛教协会、州道教协会、州天主教爱国会的经费补助和管理工作

召开理事会、举办培训、筹办讲经说法交流会


编印发行《黔南民族》

4期


民族文化进校园次数

10


完成州委州政府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按时保质完成


质量

特色村寨命名挂牌率

33%


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小康水平

90%以上


民族贫困村帮扶情况

脱贫出列


民族节庆影响力

打造全省知名的民族节庆2个


开展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创建工作

建立“四员”联动体系,建有1933人的“四员”队伍

贯彻落实《黔南州推进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时效

完成时效

2020年12月底前


成本

工资福利支出

438.6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62.7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8.17万元


专项业务费

76万元


效益

社会效益

宣传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长效


可持续影响

和谐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共同繁荣发展

长期


民族文化保护发展的期限

长期


促进全州民族团结、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长期


为自治州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相关参考服务

长效


满意度

服务对象    满意度

少数民族群众对民族工作的满意度

90%


读者满意度


≥95%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按财政部门批复项目分项填列)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项目支出760000元为保运转支出。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无国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单位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金。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和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补助经费。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附件:

附件1:(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绩效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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