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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目 录

1、目录

2、单位基本情况

3、 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我州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加强与负责区域党委、政府的沟通,开展所在区域经贸合作与交流,及时准确向州委、州政府及州有关部门提供负责区域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商务活动、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信息。

(二)负责州领导和州有关部门领导到驻地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州重要组团以及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领导到驻地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接洽工作。

(三)强化党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我州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驻地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负责区域内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我州在珠三角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完成州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组织和配合我州在珠三角地区的投资促进重大活动,参与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客商邀请等有关工作。为州级部门、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在珠三角地区开展的投资促进活动提供服务,搭建专业化合作平台。

(五)抓好所在区域招商引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与所在区域内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的联系,强化其投资意向的收集、分析,推介发布我州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完善客商资源信息库,建立健全招商网络;开展行业发展、产业转移等情况的调研,抓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全州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对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在珠三角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协助州有关部门、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在珠三角地区的项目洽谈引进工作,对招商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组织、协调和推进我州企业与珠三角地区企业之间的投资合作。

(七)加强与珠三角地区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士的联系,积极为黔南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经验等提供相关服务。

(八)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向驻地社会各界宣传黔南经济社会、民族文化、风土人情、旅游景观、气候生态、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情况,扩大黔南影响力,提高黔南知名度。

(九)受州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做好我州劳务输出工作,调研、收集负责区域劳动用工情况,及时准确向州有关部门提供驻地用工信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州劳务输出的组织、联络和服务工作,为黔南籍劳务人员在驻地就业牵线搭桥;协助做好州内在驻地就业上岗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权等工作;负责所属国有资产管理。

(十)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下,加强与驻地卫生计生部门的联系,协调、配合驻地做好黔南籍劳务人员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十一)负责协调、指导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所在区域内设立办事机构工作,帮助其疏通、对接与驻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对驻地及联系区域黔南商会的政治引导和业务指导。

(十二)办理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州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招商引资有关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单位由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构成,属财政全额拨款正县级行政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10

4

4


1

 

 

 

 

 

三、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预算收入161.58万元,支出161.58万元,收支平衡;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21.02万元,支出121.02万元,比上年增加40.56万元,同比增长33.51%。其原因是: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018年收支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7

2018

增加

增长(%)

2017

2018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21.02

161.58

40.56

33.51%

121.02

161.58

40.56

33.51%


人员经费

54.29

82.65

28.36

52.23%

54.29

82.65

28.36

52.23%

人员经费增加

公用费用

6.73

18.93

12.2

181%

6.73

18.93

12.2

181%

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项目经费

60

60

0

0

60

60

0

0

与上年持平

其他










(二)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收入161.58万元,2017年收入121.02万元,比上年增加40.56万元,增长33.51%;原因是: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1.58万元,占总收入96.68%;非经费拨款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收入)5.53万元,占总收入的3.32%。

(三)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161.58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121.02万元,比上年增加40.56万元,增长33.51%;原因是: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34元,占总支出的86.8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8元,占总支出的5.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16万元,占总支出的8.37%;住房保障支出7万元,占总支出的4.33%。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80.03万元,占总支出的49.52%;商品服务支出78.93万元,占总支出的48.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万元,占总支出的1.61%。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0.03万元,占总支出的49.52%;商品服务支出78.93万元,占总支出的48.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万元,占总支出的1.61%。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项目内容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公务接待费

87000

99000

12000

13.79%

公务活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0000

120000

0

0%

与上年持平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3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单位: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0

0


说明:2018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部门运转经费说明

2018年我办部门运转经费共计18.93万元,其中:培训费0.3万元,占支出的1.58%;会议费0.5万元,占支出的2.64%;公务接待费2万元,占支出的10.56%;办公费2万元,占支出的10.56%;电费1万元,占支出的5.28%;物业管理费1万元,占支出的5.28%;差旅费2万元,占支出的10.56%;水费0.6万元,占支出的3.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占支出的19.01%;。

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培训费0.3万元,占支出的1.58%;会议费0.5万元,占支出的2.64%;公务接待费2万元,占支出的10.5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占支出的19.01%,办公经费12.4万元,占支出的65.50%。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采购预算。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现有固定资产,单位固定资产主要是配置办公设备,包括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00000.00 元,占相应预算总额的37.13%,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运转工作。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8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事项


备注

一、

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


预算绩效目标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设定目标(描述预算部门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本年度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相关绩效指标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1.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2.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3.满意度指标:指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预算支出效果的满意度
4.其他指标:指针对预算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预算部门或项目的个性化指标。

    6.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

2.26预算批复表2018广办.xls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广办).xls



 

黔南州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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