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部门职能:根据黔南府办发〔2015〕26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职责调整
增加对全州依法行政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全州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州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负责相关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2、审查、修改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州人民政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3、办理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4、协调解决部门之间有关行政执法争议。
5、参与州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州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州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
6、组织、指导、协调全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7、办理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项,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8、研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州人民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9、组织对全州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10、指导全州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交流。
11、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单位由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及所属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研究所共2家单位组成。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研究所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构成:
我单位2017年未总编制人数为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人数为15人,退休人员2人。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州法制办 |
7 |
8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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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州法制研究所 |
15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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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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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 |
17 |
6 |
9 |
2 |
2017年度减少了2个事业人员、1个行政人员及行政编制 数减少了2个;遴选、公招各增加了2个事业人员。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预算收入2,693,258.00元,支出2,693,258.00元,收支平衡;2017年我部门预算收入2,272,074.20元,支出2,272,074.20元,比上年增加421,183.80元,同比增长18.54%。变动原因:①2017年增加了事业人员及2018年预算增加目标考核基础奖,因此公用经费预算增加21,431.00元;人员经费预算增加399,752.80元。
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 |||||||||
公开单位:黔南 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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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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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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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2017 |
2018 |
增加 |
增长(%) |
2017 |
2018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227.21 |
269.32 |
42.12 |
18.54 |
227.2 |
269.3 |
42.12 |
1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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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 |
154.53 |
194.4 |
39.88 |
25.81 |
154.5 |
194.4 |
39.88 |
25.81 |
增加了目标考核基础奖 |
公用经费 |
27.68 |
29.92 |
2.24 |
8.09 |
27.68 |
29.92 |
2.24 |
8.09 |
2017年增加人员 |
项目经费 |
45 |
45 |
0 |
0 |
45 |
45 |
0 |
0 |
与上年持平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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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年持平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2,693,258.00元,2017年我部门预算收入2,272,074.20元,比上年增加421,183.80元,同比增长18.54%。变动原因:①2017年增加了事业人员及2018年预算增加目标考核基础奖,因此公用经费预算增加21,431.00元;人员经费预算增加399,752.80元。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2,693,258.00元,占总收入95.91%;非财政拨款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收入)114,974.00元,占总收入4.09%。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2,693,258.00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2,272,074.20元,比上年增加421,183.80元,同比增长18.54%。变动原因:①2017年增加了事业人员及2018年预算增加目标考核基础奖,因此公用经费预算增加21,431.00元;人员经费预算增加399,752.80元。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9,351.00元,占总支出83.52%;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187,034.00元,占总支出6.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604.00元,占总支出3.1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72,269.00元,占总支出6.40%。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性支出1,894,783.00元,占总支出70.35%;商品服务支出749,243.00元,占总支出27.8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232.00元,占总支出1.83%。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19,847.00元,占总支出的37.87%;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45,243.00元,占总支出的23.96%;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978,936.00元,占总支出的36.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232.00元,占总支出的1.82%。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单位:万元 | |||||
项目内容 |
2017年预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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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年持平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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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年持平 |
公务接待费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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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年持平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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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年持平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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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车改革,我单位的车辆已经交由机关事务局拍卖 |
注:2018年底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0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单位:万元 |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与上年持平 |
0 |
0 |
与上年持平 |
说明:2018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243.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50,000.00元,占行政定额公用经费总支出25.61%;会议费11,000.00元,占行政定额公用经费总支出5.63%;差旅费20,000.00元,占行政定额公用经费总支出10.24%;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占行政定额公用经费总支出5.12%;工会经费21,036.00元,占行政定额公用经费总支出10.77%;福利费10,607.00元,占行政定额公用经费总支出5.43%;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2,600.00元,占行政定额公用经费总支出37.20%。
2.事业运行经费说明
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事业运行经费104,000.00元,其中:会议费39,000.00元,占事业定额公用经费总支出37.50%;差旅费10,000.00元,占事业定额公用经费总支出9.62%;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占事业定额公用经费总支出9.62%;培训费支出20,000.00元,占事业定额公用经费总支出19.23%;劳务费支出25,000.00元,占事业定额公用经费总支出24.03%。
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办公费支出124,243.00元,占总支出41.52%;因公出国(境)费用50,000.00元,占总支出16.71%;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占总支出3.34%;会议费11,000.00元,占总支出3.68%;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00.00元,占总支出34.75%。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办无单独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①本单位国有资产概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44.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6.48%;固定资产32.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2.76%;无形资产0.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76%。
②本单位在2017年报损一批已到期损坏的固定资产原价值8.44万元,新增固定资产7.13万元。
③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等情况。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保运转工作经费450,000.00元。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8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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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一、 |
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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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目标 |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依法行政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推动全州法治政府建设有新格局。 4、以推进严格执法为出发点,推进全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有新作为。 5、发挥政府立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服务生态黔南建设。 6、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 7、推进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8、以畅通复议渠道为保障,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9、认真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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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绩效指标 |
1、出台2018年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全州开展2018年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加强对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督促。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指导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新制定的《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全州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统一申领和换发工作。 3、自觉服从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组织编制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突出重点领域立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启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实施细则(草案)》、《黔南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及审查工作。 4、强化对各县市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5、强化对政府各类协议及合同的审查力度,适时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6、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及数据报送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办案过程中的预警通报。 | |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
6.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②、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③、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④、“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购买公务用车及运行费、保险费、修理费、安全奖励费等经费;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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