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化
  • 长者服务
  • 个人中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分析报告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决算分析报告

  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根据“黔南府办发[2015]26号文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置。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南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4]39号)和《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加挂黔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设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正县级规格。

  一、部门概况

  部门职能:根据黔南府办发〔2015〕26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职责调整

  增加对全州依法行政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全州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州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负责相关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2、审查、修改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州人民政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3、办理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4、协调解决部门之间有关行政执法争议。

  5、参与州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州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州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

  6、组织、指导、协调全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7、办理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项,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8、研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州人民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9、组织对全州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10、指导全州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交流。

  11、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由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及所属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研究所共2家单位组成。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研究所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经费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分析

  1、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我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76.60万元,决算收入225.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支出151.50万元,决算支出198.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支出0.80万元,决算支出0.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预算支出7.60万元,决算支出8.10万元;住房保障预算支出16.70万元,决算支出14.80万元。

  2、收入来源情况说明

   我办属财政全额拨款,2016年总收入225.00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98.60万元(含追加的14.50万元和目标考核奖金及艰边调标补差34.58万元),占全年收入的88.2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我部门决算总支出222.00万元。较2015年224.79万元减少2.79万元,变动原因是我单位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20万元,占总支出89.28%;社会保障决就业支出0.90万元,占总支出0.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0万元,占总支出3.6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4.80万元,占总支出6.67%;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0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法制办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51.10万元,比2015年增加4.37万元,增加9.36%。主要原因:2015年底我单位搬迁到经济开发区匀东镇办公,因此水电费、事业在职人员交通车租赁费相应增加。

  5、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财政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5年决算数

 

2016年决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5.75

 

2.9

 

 

 

 

因公出国(境)费用

 

1.83

 

0.00

 

 

 

2016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

 

0.58

 

1.90

 

 

 

2016年因遇到60年“州庆”期间接待省法制办等及其他省市法制办来我办学习、调研的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4

 

1.00

 

 

 

根据黔南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度已经上缴了公务用车,因此减少了费用

 

  注:2016年底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1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08人。

  7、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②、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③、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④、“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购买公务用车及运行费、保险费、修理费、安全奖励费等经费;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经费。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单位: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0

 

0

 

 

  说明:2016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9、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办无单独政府采购情况。

  1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概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39.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5.98%;固定资产33.6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0.03%;无形资产0.3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91%。

  我单位在2016年车改中由机关事务局拍卖了我单位的一辆公务用车,价值23.02万元,新增固定资产5.56万元。

  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等情况。

  11、部门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等

  我单位无特殊事项说明。

  附件: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

  

 

                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