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部门职能:根据黔南府办发〔2015〕26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职责调整
增加对全州依法行政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全州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州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负责相关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2、审查、修改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州人民政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3、办理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4、协调解决部门之间有关行政执法争议。
5、参与州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州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州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
6、组织、指导、协调全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7、办理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项,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8、研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州人民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9、组织对全州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10、指导全州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交流。
11、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单位由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及所属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研究所共2家单位组成。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研究所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州法制办 |
9 |
9 |
7 |
|
2 |
州法制研究所 |
15 |
7 |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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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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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4 |
16 |
7 |
7 |
2 |
2017年度减少了2个事业人员,增加了1个行政人员,1个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1个。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7年初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预算收入2,272,074.00元,支出2,272,074.00元,收支平衡。其中:人员支出1,616,702.00元,占总支出71.16%;公用支出205,372.00元,占总支出9.04%;项目支出450,000.00元,占总支出19.80%。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收入2,272,074.00元,较2016年增加310,911.00元,增加15.86%,变动原因2017年度预算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2017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增加,加大了办案经费的支出。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1,873,785.00元,占总收入82.47%;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收入398,289.00元,占总收入17.53%。。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预算支出2,272,074.00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3,785.00元,占总收入82.47%;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160,637.00元,占总支出7.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160.00元,占总支出3.6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54,492.00元,占总支出6.80%。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09,565.00元,占总支出53.24%;商品服务支出205,372.00元,占总支出9.0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7,137.20元,占总支出17.92%。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单位:万元 | |||||
项目内容 |
2016年预算数 |
2017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8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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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用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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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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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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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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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车改革,我单位的车辆已经交由机关事务局拍卖。 |
注:2017年底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0辆。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②、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③、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④、“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购买公务用车及运行费、保险费、修理费、安全奖励费等经费;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单位:万元 | ||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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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17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法制办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182,000.00元,比2016年减少10150元,减少1.72%。主要原因:2017年单位在职人数为14人,人员定额公用经费标准为13,000.00元/人,较上年在职人数为15人,人员定额公用经费标准为12,810.00元/人,因此定额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办无单独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概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39.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5.98%;固定资产33.6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0.03%;无形资产0.3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91%。
本单位在2016年车改中由机关事务局拍卖了我单位的一辆公务用车,价值23.02万元,新增固定资产5.56万元。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等情况。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保运转工作经费450000.00元。
6.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7年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
事项 |
|
备注 |
一、 |
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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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目标 |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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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绩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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