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制定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州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指导全州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领导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负责仲裁机构管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州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八)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协助省厅管理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一)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
(十二)指导全州司法行政机关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物资装备。
(十三)指导监督全州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管理局机关和都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
(十四)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本级) |
47 |
72 |
42 |
0 |
30 |
合计 |
47 |
72 |
42 |
0 |
30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具体参考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9645582.00元,支出9645582.00元,收支平衡;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0331373.00元,支出10331373.00元,比上年减少685791.00元,同比减少6.7%。其原因是:财政缩减资金。
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 自治州司法局(本级)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8年 |
2019年 |
增加 |
增长(%) |
2018年 |
2019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0331373 |
9645582 |
-685791 |
-6.7% |
10331373 |
9645582 |
-685791 |
-6.7% |
财政缩减资金 |
人员经费 |
8183366 |
7694826 |
-488450 |
-6% |
8183366 |
7694826 |
-488450 |
-6% |
财政缩减资金 |
公用经费 |
1598007 |
1510755 |
-87252 |
-5.5% |
1598007 |
1510755 |
-87252 |
-5.5% |
财政缩减资金 |
项目经费 |
550000 |
440000 |
-110000 |
-20% |
550000 |
440000 |
-110000 |
-20% |
财政缩减资金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无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9645582.00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0331373.00元,支出10331373.00元,比上年减少685791.00元,同比减少6.7%。其原因是:财政缩减资金。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9645582.00 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0331373.00元,比上年减少685791.00元,同比减少6.7%,其原因是:财政缩减资金。
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8077478.00元,占总支出83.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1851.00元,占总支出6.86%;卫生健康支出346685.00元,占总支出3.6%;住房保障支出559568.00元,占总支出5.8%。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性支出7037898.00元,占总支出72.97%;商品服务支出1950755.00元,占总支出20.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6928元,占总支出6.80%。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037898.00元,占总支出的72.97%%;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950755.00元,占总支出的20.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6928元,占总支出6.8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9645582.00元,支出9645582.00元,收支平衡;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0331373.00元,支出10331373.00元,比上年减少685791.00元,同比减少6.7%。其原因是:财政缩减资金。
单位:元
项目内容 |
2018年 |
2019年 |
增加 |
增长(%) |
2019年占比(%)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0331373 |
9645582 |
-685791 |
-6.7% |
93.4% |
财政缩减资金 |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10331373 |
9645582 |
-685791 |
-6.7% |
93.4% |
财政缩减资金 |
非财政拨款 收入 |
0 |
0 |
0 |
0 |
0 |
无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无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45581.65元,其中:2040601行政运行6541533.00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1440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0333.00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5759.00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5759.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9102.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53528.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59568.00元。
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31373.00元,比上年减少685791.00元,同比减少6.7%,其原因是:财政缩减资金。其中:2040601行政运行6975915.00元,比上年减少434382.00元,同比减少6.3%;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1625000.00元,比上年减少185000.00元,同比减少11.39%;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6200.00元,比上年减少25867.00元,同比减少3.94%;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6405.00元,比上年减少646.00元,同比减少4%;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6405.00元,比上年减少646.00元,同比减少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861.00元,比上年减少12759.00元,同比减少6.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50696.00元,比上年增加2832.00元,同比增加1.20%;2210201住房公积金588891.00元,比上年减少29323.00元,同比减少4.9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9205528.0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694826.00元,公用经费支出1510755.00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9781373.00元,比上年减少575845.00元,同比减少5.9%,其原因是:财政缩减资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183366.00元,比上年减少488540.00元,同比减少6%;公用经费支出1598007.00元,比上年减少87252.00元,同比减少5.5%。
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 自治州司法局(本级) 单位: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8 |
2019 |
增加 |
增长(%) |
2018 |
2019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9781373 |
9205528 |
-575845 |
-5.9 |
9781373 |
9205528 |
-575845 |
-5.9 |
财政缩减资金 |
人员经费 |
8183366 |
7694826 |
-488540 |
-6 |
8183366 |
7694826 |
-488540 |
-6 |
财政缩减资金 |
公用经费 |
1598007 |
1510755 |
-87252 |
-5.5 |
1598007 |
1510755 |
-87252 |
-5.5 |
财政缩减资金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 自治州司法局(本级) 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2018年预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42 |
23 |
-19 |
-45.3% |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费用,厉行节约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5 |
3 |
-2 |
-40% |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费用,厉行节约 |
公务接待费 |
18 |
12 |
-6 |
-33.4% |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费用,厉行节约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与上年一致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 |
8 |
-11 |
-57.9% |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费用,厉行节约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单位需公开数字为“0”表)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 自治州司法局(本级) 单位:元 | ||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无此经费安排 |
说明:2019年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1510755.00元,其中:水费8000.00元,占总支出0.53%;电费80000.00元,占总支出5.30%;差旅费170000.00元,占总支出11.25%;邮电费70000.00元,占总支出4.63%;办公费100000.00元,占总支出6.62%;公务接待费120000.00元,占总支出7.94%;物业管理费130000.00元,占总支出8.6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占总支出5.30%;印刷费1000.00元,占总支出0.07%;劳务费80000.00元,占总支出5.30%;维修(护)费10000.00元,占总支出0.66%;因公出国(境)费用30000.00元,占总支出1.97%;会议费180000.00元,占总支出11.92%;培训费50000.00元,占总支出3.31%;工会经费72232.00元,占总支出出4.78%;福利费45523.00元,占总支出3.01%;取暖费60.00元,占总支出0%;其他交通费用375000.00元,占总支出24.8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000.00元,占总支出6.69%。
2.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555.3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83.40万元、车辆47.64万元、办公设备326.28万元。
3.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项目预算支出,未编制绩效目标。
2019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
事项 |
备注 | |
一、 |
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 | ||
预算绩效 目标 |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 |
相关绩效 指标 |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完成各类律师管理类法律案件3200件、公证事项7200件、法律援助案件5000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次、司法鉴定检案数500件;人民调解数22000件,完成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8%、调解成功率达95%;社区矫正1600件;安置帮教3000件;完成4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65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 2.时效指标:公证事项3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律师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培训于6月底前完成。 二、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职责作用,强化培训、管理、教育、监督,依法行政,提升司法行政预防、化解、引导水平和司法行政公信力,减少违法犯罪行为,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科学发展。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在咨询、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中,并通过法治宣传,达到学法、懂法、守法,能逐渐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切实提升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认知度,力争满意度测评在全省政法系统中排位靠前。 | ||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
5.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项目支出资金4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信访化解,信息化建设等重要项目及扶贫等民生项目的专项支出。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业收入。
7.专有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助、其他等费用。
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附件: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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