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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环境保护局(汇总)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和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汇总)2016年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和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督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州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公布黔南州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状况。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州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审核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环境保护各项资金管理工作。

(3)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县(市)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州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4)承担落实州人民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5)负责全州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州废气、废水、粉尘、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和推广清洁生产。

(6)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矿山复垦、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7)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责任。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州管和省环保厅授权管理的开发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三同时”的审查并监督执行;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州内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8)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9)负责全州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指导监测网和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对全州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0)指导全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实施全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公众和民间社团参与环境保护。

(11)负责全州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12)组织、协调环境保护资金引进和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活动。

(13)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环保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2015年初,州政府办下发我局局机关“三定方案”后,内设机构为4个,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规划财务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科(水环境管理科)、总量控制与环境监测科、环境影响评价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4个,内设:环境保护监察支队、环境评估中心、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中心、核与辐射安全监理站。

3.人员情况。我局局机关2016年末人员编制43人,实有在职36人,退休5人。

一、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为626.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2015年的548.9万元增加78万元,增长率12.4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政策的变化,人员经费增长了77.44万元;二是工会费福利费代扣比例增加,公用经费增加0.56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451.61万元,比部门预算626.9万元增加了824.71万元,增长率131.55%,增加的预算收入主要为:1.目标考核资金92.48万元;2.专项空气监测费12.42万元;3.清水江污染防治专项400万元;4.土壤污染防治专项30万元;5.城市空气污染治理专项82万元;6.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70万元;7.州级排污费专项145万元等。2016年经费支出4356.41万元,比2015年的953.91万元增长3402.5万元,增长部分主要为2015年年末追加的上级专款本年度支付使用,主要为:水污染防治上级专款2680.6万元、清水江流域污染防治上级专款455万元、跨境水质监测专款91万元、本级2015年排污费安排专项资金148万元、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5万元等。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收入预算、决算差异情况

                                                            单位:万元

收入功能科目名称

预算数

收入决算数

预算决算增减变动%

支出数

备注

行政运行

349.05

507.97

45.53

509.29

部分预算安排其他环境保护事务支出经费拨至行政运行经费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10

28.94

-86.22

29.39

部分预算安排其他环境保护事务支出经费拨至行政运行经费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0.78

0.73

-6.63

0.46

资金下达较晚,一季度已先用行政经费支付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08

1.08

1.08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1.08

1.08

1.08

行政单位医疗

12.97

12.97

12.97

公务员医疗补助

9.72

9.72

9.72

住房公积金

42.22

42.22

-0.85

41.86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2.48

92.48

目标考核、艰边调差等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12.42

12.42

追加专项空气监测费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742

964.29

追加上级专款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收支比重表

功能科目名称

年初数

收入数

收入占比

支出数

支出占比

备注

行政运行

10.54

507.97

35.1

509.29

11.74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1.71

28.94

1.99

29.39

0.67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0.73

0.05

0.46

0.011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08

0.07

1.08

0.025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1.08

0.07

1.08

0.025

行政单位医疗

12.97

0.89

12.97

0.298

公务员医疗补助

9.72

0.67

9.72

0.223

住房公积金

42.22

2.9

41.86

0.96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2.48

6.36

92.48

2.12

目标考核奖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10.59

12.42

0.85

12.42

0.285

州庆专项空气监测费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1014.03

742

51.03

964.29

22.123

上年结转专项,本年拨入清水江污染防治专项400万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30万元;城市空气污染治理专项82万元;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70万元;州级排污费专项145万元

水体

2700

2680.6

61.5

上年结转水污染防治专项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

1

0.77

0.02

补助 上年结转辐射监测能力不

合计

3737.87

1451.61

100.00

4356.41

100.00

二.收入来源说明

我局2016年收到财政拨款1451.61万元(行政运行507.97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8.94万元、失业保险0.73万元、工伤保险1.08万元、生育保险1.08万元、医疗保险12.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72万元、住房公积金42.2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48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2.42万元、排污费安排的支出742万元, 上年结余3737.87万元(行政运行10.54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71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0.59万元、排污费安排的支出1014.03万元、水体2700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1万元),累计收入5189.48万元。

三、支出情况分析

2016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4356.4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9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87万元。

2016年收支结转833.07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费用

因公出国(境)人(次)费用

三公经费总计

备注

2016年预算数

2015年决算数

2016年实际支出数

同比增长(%

2016年预算数

2015年决算数

2016年实际支出数

同比增长(%

2016年预算数

2015年决算数

2016年实际支出数

同比增长(%

2016年预算数

2015年决算数

2016年实际支出数

同比增长(%

10

9.26

8.19

-11.56

50

49.78

30.95

-37.68

0.00

1.45

0

-100

60

60.49

39.14

-35.3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8批次,国内公务接待568人次,主要是2016年接待国家、省环保部门以及其他上级部门的检查、督查和调研人员,部分下级环保部门汇报工作等,汽车实际保有量为4台,决算体现6辆,2辆为已报废尚未及时核销,现正在申请国资局办理核销手续。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按资金来源、性质结余结转情况表及项目经费结余情况表(万元)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备注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行政运行

10.54

10.54

507.97

509.29

9.22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1.71

1.71

28.94

29.39

1.26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0.73

0.46

0.27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08

1.08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1.08

1.08

行政单位医疗

12.97

12.97

公务员医疗补助

9.72

9.72

住房公积金

42.22

41.86

0.36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2.48

92.48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10.59

10.59

12.42

12.42

10.59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清水江水污染防治)

675

675

400

677.86

397.14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州级排污费资金)

148

148

160

163

145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农村环境整治)

23

23

16

7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跨境监测专项)

49

49

49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往年结转排污费)

81.03

81.03

18.91

62.12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暂付采购电梯款)

38

38

38

0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城市空气治理)

82

82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土壤污染防治)

30

30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生态保护专项)

70

70

水体(中央水污染防治)

2700

2700

2680.6

19.4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

1

1

0.77

0.23

2.结余结转规模较大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末才收到州财政拨来省级专项资金:专项空气监测费12.42万元、清水江污染防治专项400万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30万元、城市空气污染治理专项82万元、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70万元、州级排污费专项145万元等,尚未安排使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1.关于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关于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等情况

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本单位原有车辆由政府统一处置和报废,现实际拥有公务车4辆(资产账面6辆,有2辆为早年实际已报废并处置,未及时上报核销造成,已于2017年办理核销申请手续进行核销)。本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事务和支出发生。

2016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8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约836人次。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业务部门接待,以及下级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用餐费用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因省环保督察工作需要,通过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购买电脑、复印机、打印机、铁皮柜等办公设备一批,共计22.9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年末单位资产、负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资产

年初余额(万元)

期末余额(万元)

增减变动

原因

流动资产:

-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222.6

306

37

年末拨入相关专项资金金归集户

财政应返还额度

3678.8

813.58

-78

大量2015年末收到的专项资金于2016年拨付

其它应收款

74.18

22.64

-69

财政监督清理长期挂账往来资金款项

存货

94449.3

57169.3

-39

消耗库存

流动资产合计

3985.02

1147.93

-71

大量2015年末收到的专项资金于2016年拨付

固定资产

368.28

378.7

3

购置、核销固定资产

资产总计

4353.3

1526.63

-65

大量2015年末收到的专项资金于2016年拨付

流动负债:

-  

-  

其他应付款

235.93

309.14

31

年末拨入相关专项资金金归集户,清理部分挂账往来资金

流动负债合计

235.93

309.14

31

年末拨入相关专项资金金归集户,清理部分挂账往来资金

负债合计

235.93

309.14

31

年末拨入相关专项资金金归集户,清理部分挂账往来资金

净资产:

-  

-  

财政拨款结转

3681.33

833.07

-77

大量2015年末收到的专项资金于2016年拨付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58.32

-100

原会计核算人为将财政拨款结转中的58.32万元分离至其他资金结转,现予以调回

资产基金

377.73

384.42

-2

核销固定资产、消耗库存

净资产合计

4117.37

1217.5

-70

大量2015年末收到的专项资金于2016年拨付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353.3

1526.63

-65

大量2015年末收到的专项资金于2016年拨付

年初资产负债率为5.42%,原因:其他应付款年初数235.93万元,主要为独山锑污染项目专款117万元、省环保厅专项补助57万元、州财政专项30万元,原监察支队基金13.1万元,重金属资金9万元等挂账;年末资产负债率为20.25%,原因:年末其他应付款309.14万元,主要为独山锑污染项目专款117万元、省环保厅专项补助48.5万元、环保监测业务用房资金21.08万元,省拨断面监测第三方运营费91.14、十三五规划5万元、征地补偿18.39万元等挂账。年末资产负债率比年初大幅增长,是因为上年结转大笔专项资金本年拨付,资产基数下降造成。

九、部门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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