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本级)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督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州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公布黔南州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状况。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州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审核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环境保护各项资金管理工作。
(3)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县(市)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州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4)承担落实州人民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5)负责全州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州废气、废水、粉尘、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和推广清洁生产。
(6)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矿山复垦、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7)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责任。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州管和省环保厅授权管理的开发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三同时”的审查并监督执行;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州内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8)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9)负责全州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指导监测网和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对全州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0)指导全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实施全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公众和民间社团参与环境保护。
(11)负责全州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12)组织、协调环境保护资金引进和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活动。
(13)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由州环保局本级组成。州环保局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州环保局内设机构为4个,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规划财务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科(水环境管理科)、总量控制与环境监测科、环境影响评价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3.人员情况。我局上年年未在职38人,退休5人。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本级) |
43 |
42 |
27 |
11 |
5 |
合计 |
43 |
43 |
27 |
11 |
5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分别为: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7,750,895元,部门预算支出7,750,895元,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收入7,854,749元,部门预算支出7,854,749元,收支平衡。比上年增加103,854元,
同比增加1.34%,增加原因:工资待遇增加,医疗、失业、养老、职业年金、公积金基数增加。
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7,854,749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7,750,895元,比上年增加103,854元,同比增长1.34%,其原因是:工资待遇增加,医疗、失业、养老、职业年金、公积金基数增加。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公开单位:黔南州环境保护局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8年 |
2019年 |
增加 |
增长(%) |
2018年 |
2019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7750895 |
7854749 |
103854 |
1.34% |
7750895 |
7854749 |
103854 |
1.34% |
|
人员经费 |
5056594 |
5470425 |
413831 |
8.18% |
5056594 |
5470425 |
413831 |
8.18% |
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 |
公用经费 |
874301 |
924324 |
50023 |
5.72% |
874301 |
924324 |
50023 |
5.72% |
人员经费增加导致工会费、福利费等相关费用增加 |
项目经费 |
1820000 |
1460000 |
-360000 |
-19.78% |
1820000 |
1460000 |
-360000 |
-19.78% |
缓解财政压力,压缩经费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无变化 |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7,854,749 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7,750,895元,比上年增加103,854元,同比增长1.34%,其原因是:工资待遇增加,医疗、失业、养老、职业年金、公积金基数增加。
2019年我部门预算支出7,854,749元。按功能分类:节能环保支出6,576,534元,占总支出83.7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9,206元,占总支出6.74%;卫生健康支出264,610元,占总支出3.37%;住房保障支出支出484,399元,占总支出6.17%。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358,857元,占总支出68.22%;商品服务支出2,384,324元,占总支出30.3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568元,占总支出1.42%。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112,839元,占总支出的65.09%;机关商品服务支出2,384,324元,占总支出的30.36%;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46,018元,占总支出的3.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568 元,占总支出的1.42%。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54,749元,支出7,854,749元,收支平衡;2018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50,895元,支出7,750,895元,比上年增加103,854元,同比增长1.34%,其原因是:工资待遇增加,医疗、失业、养老、职业年金、公积金基数增加。
单位:元
项目内容 |
2018年 |
2019年 |
增加 |
增长(%) |
2019年占比(%) |
变动原因 |
合计 |
7750895 |
7854749 |
103854 |
1.34% |
101.34% |
工资待遇增加,医疗、失业、养老、职业年金、公积金基数增加 |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7750895 |
7854749 |
103854 |
1.34% |
101.34% |
工资待遇增加,医疗、失业、养老、职业年金、公积金基数增加 |
非财政拨款 收入 |
0 |
0 |
0 |
0 |
0 |
无变化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无变化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54,749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5,116,534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9,843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4,370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2,496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2,496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2,496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45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4,656元;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00,000元;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200,000元;2110204核与辐射安全监督160,000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600,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84,399元。
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50,895元,2019年比上年增加103,854元,同比增长1.34%,其原因是:工资待遇增加,医疗、失业、养老、职业年金、公积金基数增加。其中:2010101行政运行5,116,534元,比上年增加370,499元,同比增长7.8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9,843元,比上年增加34108元,同比增长7.32%;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4,370元,比上年减少2,894元,同比下降39.84%;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2,496元,比上年增加3,879元,同比增长45.02%;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2,496元,比上年增加852元,同比增长7.3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2,496元,比上年增加9,093 元,同比增长8.7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458元,比上年增加1,140元,同比增长3.1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4,656,比上年增加8466元,同比增长7.97%;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00,000,上年无此项;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200,000元,上年无此项;2110204核与辐射安全监督160,000元,上年无此项;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600,000元,上年无此项;2210201住房公积金484,399,比上年增加38,710元,同比增长8.69%;上年2110107环境保护行政许可1020000元、2110302水体800000元,本年无此两项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6,394,74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470,425元,公用经费支出924,324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5,930,895元,2019年比上年增加463,854元,同比增长7.82%,其原因是:工资待遇增加,医疗、失业、养老、职业年金、公积金基数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470,425元,比上年增加413,831元,同比增长7.56%;公用经费支出924,324元,比上年增加50,023元,同比增长5.72%。
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8 |
2019 |
增加 |
增长(%) |
2018 |
2019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5930895 |
6394749 |
463854 |
7.82% |
5930895 |
6394749 |
463854 |
7.82% |
工资待遇增加,医疗、失业、养老、职业年金、公积金基数增加 |
人员经费 |
5056594 |
5470425 |
413831 |
8.18% |
5056594 |
5470425 |
413831 |
8.18% | |
公用经费 |
874301 |
924324 |
50023 |
5.72% |
874301 |
924324 |
50023 |
5.72% |
公开单位:黔南州环境保护局 单位: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州环境保护局 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2018年预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60000 |
130000 |
70000 |
116.67% |
2018年公车运行费预算不足用业务经费弥补,故本年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该项预算。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0 |
0 |
0% |
与上年一致 |
公务接待费 |
30000 |
30000 |
0 |
0% |
与上年一致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与上年一致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00 |
100000 |
70000 |
116.67% |
2018年公车运行费预算不足用业务经费弥补,故本年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此项预算。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单位需公开数字为“0”表)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州环境保护局 单位:元 | ||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2019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574,000元,其中:办公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48%;差旅费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3.94%;电费108,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8.82%;公务接待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2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42%;劳务费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6.97%;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23%;水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4%;维修(护)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4%;印刷费6,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05%;邮电费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3.94%;租赁费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0.45%。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无采购预算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2,346,549.12元其中通用设备2,100,488.12元(车辆1111400.93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5.72%;专用设备4,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17%;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331061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4.11%。
比上年资产总量3,162,228.81元减少815,679.69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超过报废年限且已损坏不能使用的多笔资产申请报废核销。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无项目预算支出,未编制绩效目标。
2019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
事项 |
备注 | |
一、 |
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 | ||
预算绩效 目标 |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
||
相关绩效 指标 |
1.完成100万元非税收入。 2.为政府、群众提供可靠的环境质量基础数据。 3.满足社会发展需要,让群众对人居环境满意。 | ||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数字环保”运行维护项目200,000元。
根据《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黔南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和<智慧黔南综合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18〕15号)文件精神,“数字环保”作为黔南大数据组成部分,积极推动面向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大数据应用建设。项目维护费用主要用于项目中监控点的通讯费用、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维护费用、设备的维护费用等,因项目还在建设过程中,实际运维费用不能准确计算,项目建成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核与辐射环境监察16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文件规定,各地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对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检查频次,从源头掌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3)环保督察整改经费300,000元。
根据《中共黔南州委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黔南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南委[2017]15号)文件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州环保局,专项负责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此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整改资料整理打印装订、各县市专项督察等。
(4)环境稽查专项200,000元。
根据环保部《环境稽查办法》的规定,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环境监察办法》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本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日常稽查、上级部门要求开展专项稽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上级督办、有关部门移送的专案稽查。
(5)环评机构管理与考核100,000元。
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与考核的通知》(黔环通[2014]110号)文件的规定,需对全州从事环评工作的各环评机构进行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环评机构资质管理、环评质量管理、环评人员资格管理,规范环评市场,对环评机构进行质量考核等。
(6)全州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建设项目督察100,000元。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文件规定,需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对全州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管理。
(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200,000元。
根据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黔环通[2018]110号)文件规定,单位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该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8)污染源监管执法200,000元。
根据《贵州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及《黔南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进行随机抽查。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对全州重点行业单位基本情况、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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