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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

2)对黔南州环境质量包括地下水、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和废水、降水、空气、废气、土壤、生态、固体废物、声学及振动、燃料、光学与辐射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并编制各类环境质量报告

3)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州环境质量现状

4开展辖区内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州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与执法提供监测数据,为减排考核提供依据

5开展辖区内国控、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工作

6)开展辖区内生态县质量监测

7开展辖区内全年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8开展全州十二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监测

9)按要求完成全面小康社会数据处理统计及报送工作

10出台黔南州各县(市)环境监测三级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州内三级站建站及空气自动站建设进行指导

11)对州内国控污染源企业及空气自动站进行环境监测质量检查工,并对已建成符合验收条件的空气自动站进行验收

12开展社会服务性监测

13建立本州应急监测网络,为辖区内污染事故处理和污染纠纷仲裁提供监测数据

14)收集、汇总和储存全州环境监测信息,建立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动态数据库,编制环境监测各类环境监测报告

15)开展科研工作,进行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其他环境科学研究,并承担对辖区内环境监测三级站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培训等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黔南州环境保护监测站黔南州环保局下属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我单位编制为38名,现在职职工为36名,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为16名。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8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7张报表,分别是“封面、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州级单位基本支出明细表、项目支出明细表、2018年部门运转经费明细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6299363.00元,预算支出6299363.00元,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6666662.00元,预算支出6666662.00元,预算收入等于预算支出,收支平衡,2018年度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367299.00,同比增加5.83%。其原因是:2018年人员经费增加

 

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环境保护监测站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7

2018

增加

增长(%

2017

2018

增加

增长(%

变动项目

合计

629.94

666.67

36.73

5.83%

629.94

666.67

36.73

5.83%

经费增加

人员经费

431.33

528.79

97.46

22.60%

431.33

528.79

97.46

22.60%

人员经费增加

公用经费

37.61

37.88

0.27

0.71%

37.61

37.88

0.27

0.71%

公用经费增加

项目经费

100

100

0

0

100

100

0

0


其他

61

0

-61

-100%

61

0

-61

-100%

政策性配套资金6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6299363.00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6666662.00元,比上年增加367299.00,同比增长5.83%,其原因是:2018年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6666662.00元,占总收入89.67%;非财政拨款收入(社保基金统筹收入)767761元,占10.33%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6299363.00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6666662.00元,比上年增加367299.00,同比增加5.83%,其原因是:2018年公用经费增加

按功能分类:节能环保支出5577828.00元,占总支出83.67%;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501782.00元,占总支出7.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4041.00元,占总支出2.1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443011.00元,占总支出6.64%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262013.00元,占总支出78.93%;商品服务支出870826.00元,占总支出13.0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5823.00元,占总支出7.14%资本性支出58000.00元,占总支出0.87%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56840.00元,占总支出的8.35%;机关商品服务支出493060.00元,占总支出的7.40%机关资本性支出58000.00元,占总支出0.87%;对事业单位经营性补助支出5082939.00元,占总支出76.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5823.00元,占总支出7.14%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环境保护监测站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8.5

8.5

0

0

维持上年工作量,因此无增减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0

无此经费安排

公务接待费

0.5

0.5

0

0

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无此经费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8

0

0

与上年一致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5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环境保护监测站单位: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无此经费安排

0

0

无此经费安排

说明:2018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378826.00元,其中: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0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6.40%;公务用车运行费80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1.12%:办公费17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59%;水费6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59%;电费20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28%;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32%;差旅费50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3.20%;物业管理费9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53%;工会经费55153.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4.56%;福利费 34613.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14%;取暖费6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01%;特需费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26%

2018年我部门政府公用经费共计378826.00元,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商品服务支出377766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9.73%;办公费6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0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26%

2、政府采购情况

   我站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我站国有资产总量为1148.3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7.59万元,占比2.4%;通用设备187.08万元,占比16.29%;专用设备908.39万元,占比79.1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5.34万元,占比2.21%。主要实物资产中专用设备及通用设备无变动情况。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应急监测费2万元

应急监测多为突发性,建站以来,黔南州境内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我站均积极参与处理,每年用于应急监测的费用约2万元。

2)应急监测补助经费3万元

   在日常工作中,我站积极应对黔南州境内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每年用于应急监测的补助费用约3万元。

3)、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补助经费10万元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纳入全省经济运行指标考核(增比进位指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核心考核指标。为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我州集中式说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州人民政府要求我站自2009起开始承担每月一次的全州各县市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的分析工作,将相关数据在黔南日报公布并用于各类考核。开展此项工作,我站需要补助经费10万元,用于考核评估、化玻试剂、差旅费、业务车运行等。

4)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补助经费10万元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18号)文件精神,我站于2011年七月开始,每月一次对我州平塘县、罗甸县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提供有效的监测数据。2012年一月份,荔波县也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因此从2012年起,我站每月要对平塘、罗甸、荔波三县分别开展一次国家重点生态功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国家财政部每年要对获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拨付资金。但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国家环保部每年要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城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考核,而考核的最重要的依据就是由我站开展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的监测报告。国家环保部会依据考核结果提出对第二年的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减少或直至取消的意见。

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由平塘等县每年缴交监测费壹拾伍万元整,合计肆拾伍万元整,全部按规定缴入国库。而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我站需要经费补助约10万元,用于化玻试剂、差旅费、业务车运行等。

5聘用人员经费75万元

目前我站在职工作人员36人,繁重的工作任务无法完成,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各级二级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不少于70人,为了给各级部门和领导提供可靠科学数据,经站长办公会研究2018年继续临聘20个工作人员,以保证2018年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75万元经费用于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及聘用人员监测工作产生的培训、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8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事项


备注

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

预算绩效目标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为贯彻落实环保部、省环保厅和州环保局对环境监测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顺利完成2018年的环境监测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 环境质量监测。

    • (二)污染源监测:

      完成2018年度黔南州国、省、州重点排污单位每年1次的监督性监测工作(目前涉及54家企业),其中平塘、荔波、罗甸、三都等4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内重点排污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监督性监测。

      • 专项监测:

          1. 完成跨市(州)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每月1次)

          2. 完成重金属重点区域地表水监测工作(每月1次)

          3. 完成瓮安河攻坚监测工作(每月1次)

          4. 完成清水江流域黔南州与黔东南州跨界地表水断面比对监测工作(每月2次)

          5. 完成福泉市与瓮安县跨界地表水断面监测工作(每月2次)

          6. 组织都匀市环境监测站开展剑江河黑臭水体调查监测工作

          • 其他监测工作:

              1. 完成国家、省、州临时安排的其他监测工作。

              2. 做好州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准备工作。

               

               


相关绩效指标

1、为政府、群众提供可靠的环境质量真实基础数据。

2、满足客户需求,让客户满意,不出现客户提投诉、申诉情况。

 

6.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 财政当年 拨付的资金。                     

()“三公经费”: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差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  、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州环境保护监测站预算批复表2018.xlsx7-州环境保护监测站预算公开补充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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